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七十年代之军嫂成长记>第一百一十一章依依惜别
  三十晚上沈云芳是和一帮士兵一起过的,包饺子看士兵们自己准备的节目,很有意思。中间她还看到了三连连长那个城里的女朋友白莲,人和名字都那么特别,性格也和名字贴切,那么的出淤泥而不染,换句话说就是高傲。

  对沈云芳这个农村丫头及吴嫂子这样的农村妇女是看不上的,也不消为伍,一晚上都那么孤傲的自己杵着。

  开始的时候吴嫂子还本着团结友爱的方针凑过去和她聊天,结果在碰了几次钉子之后也放弃了。

  之后的几天,沈云芳就没有在看到那个白莲了,听说初一一大早就走了。

  沈云芳在部队待到了初五。中间李红军能陪他的时间真的不多,就是吃饭的时候能来坐坐,晚上到是天天都来,除了说些没有营养的话题之外,就是找任何机会占沈云芳便宜。

  这就是男人的劣根性,没尝过之前还能装的跟正人君子一样,当跨过那步之后,那就不是人了,而是兽。

  请原谅一个常年身边连个母蚊子都没有的大兵吧,他是多么的孤独与寂寞啊。

  部队里探亲时间也是有限的,不可能谁来探亲都无限制的住下去,所以在沈云芳来了一周后,就准备回家了。

  李红军开车把沈云芳送到汽车站后,买了票就把她送上了车。

  “路上小心,记得给我写信,就算生我的气,你可以写信来骂我,就是不能不写信听到了吗。还有,我家里谁要是再去你跟前白呼,你也不用理她,我会处理好的。结婚要用的东西什么的,你回家就准备起来吧,钱和票你都别省着,该买就买,要是缺啥你在给我写信,我在这边想办法。”李红军拉着要上车的小丫头嘱咐道。

  “嗯,行,我知道了。”沈云芳看人家售票员已经催着上车了。

  “你说的那些我来解决,你等着我回去娶你啊。”李红军小声的在她耳边说道。

  沈云芳瞟了他一眼,然后拎着自己的大包挤上了汽车。找到自己的位置做好,就看车下李红军笔挺的站在那里,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她突然冲动的拉开车窗,朝下面的李红军喊道:“行了,再皱眉都成老头了。家里的事有我呢,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要负责把你家里沟通好就行。”

  汽车缓缓的开出了车站,沈云芳直到看不到后面的人影之后,才坐正靠到座位上。

  “你这是探亲来了,哎,做军嫂不容易啊。”沈云芳旁边座位的男人说道。

  沈云芳没有心情搭话,哼哈答应了一声,就靠在座位上闭上了眼睛。

  虽然是成年人,但是遇到这样的离别,心里还是难受的直翻个,哎,女人啊,感情动物。

  这些天她和李红军通过几次深谈算是已经达成了共识,等今年过年的时候他回来两人就结婚。

  婚后沈云芳还住盖家屯自己的房子,只是过年过节的去李家看看公婆就行,至于其他的,比如说李红军的工资,两个人协商了一下,可以每个月给李家邮过去二十五元,算是孝敬爹娘的钱,至于婚后沈云芳自己养鸡卖蛋得的钱都是她自己的,李家人不能要。

  当然这是沈云芳提出的要求,至于李家同意不同意的,那就是李红军的事了。他一个大男人,要是这点事都弄不明白还结什么婚。

  沈云芳是初七下午到的家,中午到了县里之后,她一路走着回的盖家屯,边走她边发誓,下次去县里她一定要买个自行车,在不受这罪了。

  进村之后,就看到几个小孩不畏严寒的在外面放小鞭玩,沈云芳一眼就看到人群里的二狗子了,想着还在正月里,就从皮包中抓出一把糖球来,一个孩子给一个,二狗子多给了两个,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几颗糖球,使沈云芳和这几个孩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路过沈大爷家,沈云芳也没有停下,想着还是先回自己家休整一下,再来大爷家看看吧。

  还没到自己家,就看到自己家房顶的烟囱正冒着烟呢,肯定是大栓媳妇给她烧火呢。

  敲着自己家的大门,不一会儿王大栓就来开门了。

  “回来了,走回来的吧,赶紧进屋暖和一会儿。”王大栓开门看是云芳,愣了一下,然后马上意识到,这是人家,赶紧的把人打开,让人进屋。

  “哎呀,冻死了。”沈云芳边往屋里走边搓着双手,这一路她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将近四个小时,没冻伤都不错了。“嫂子在屋里呢吧。”

  “嗯,在后院给鸡喂食呢。”

  大栓媳妇在后院就听到前院大栓和人说话的声音,云芳这丫头和村里人都不咋接触,一般没人来的,这是谁啊?她把手里的鸡食都倒到了食槽里,赶紧的往前面走。

  “嫂子,我回来了。”

  “哎呀,云芳回来了,我还寻思,你也差不多要到家了。”大栓媳妇一看屋里的人,赶紧的上前把人拉住,上下打量了几眼,“都挺好的?”

  “都挺好的。”沈云芳笑着说。

  大栓媳妇的肚子已经挺老大了,估计猫腰都看不到自己脚尖了,现在算来已经八个月了,眼瞅着就要生了。

  “你平安回来就好。”当初沈云芳说要独自一人去看李红军她还不放心呢,咋说云芳也是个才十七岁没出过远门的女孩子,这冷不丁的出去,哪都不知道哪丢了可咋整啊。

  之后,大栓媳妇就跟沈云芳说了一下,这些天她不在家家里的一些大事小情。

  大栓两口子在她家也住了半个月了,连过年也只是中午晚上的回家吃顿饭就过来给她看家,实在是后院的暖棚离不开人。

  大栓两口子过来才知道,原来云芳家的那些小母鸡都开始下蛋了,每天早上都能捡四十多个蛋,那就是每天两块钱啊。这么多蛋,这么多钱谁不眼馋啊,要是他们不经心出了啥问题,卖了他们两口子也赔不起啊,所以他们几乎就不敢离人。

  不过这些天的忙活,也让大栓媳妇下定了决心,今年开春她生完孩子,就要跟云芳学习,养蚯蚓喂小鸡,她今年也要再摸几十个蛋。

  半个月的时间,已经收了五百多个蛋了。都让大栓给放到了沈云芳家的地窖里,那里温度合适,鸡蛋不容易坏。

  还有前两天家里有两只老母鸡抱窝了,大栓媳妇给每窝都塞够了三十个,到时候看云芳养不养,要是云芳不想养了,那她就买过来。

  沈云芳当然高兴了,她还想着回来以后还得孵点小鸡,就是不指着下蛋,养到秋天杀了吃肉也行啊,没想到心想事成了。

  不过也不能让大栓媳妇白干,这两窝就一家一窝好了,到时候她也不要钱,算是这段时间人家两口子给自己帮忙的辛苦费了。(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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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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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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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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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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