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七十年代之军嫂成长记>第十八章 收地瓜
  当天晚上沈云芳就吃上了久违了的大米饭。

  只是第一次用这种大锅焖米饭,她还没掌握好量,一下焖多了,这也是肚子里没油水,眼睛大肚子小,看着剩下的一大碗白米饭,她心思一动,就连饭带碗都收进了空间。正好实验一下,空间能不能保温。

  保鲜已经实验过了,昨天在山上挖了点野菜,这一夜了,在空间里看起来还是那么水灵,一点都没打蔫。

  吃完饭,沈云芳还惦记着家里自留地里的地瓜呢,所以放下碗筷后,她就扛着锄头去了地里。

  还没走到地方呢,就看到有三个身影在地里忙碌着,沈云芳快走几步一看,原来是她大爷家的两个哥哥还有王大娘家的大栓哥。

  大爷家的大堂哥王志杰今年三十二岁,大堂嫂叫王丽,也三十二岁,两人一共生了三个孩子,老大男孩叫沈宁浩十四了,老二男孩沈宁林十岁了,老小还是男孩叫沈宁晨四岁。二堂哥王志文今年三十岁,二堂嫂叫舒心,今年二十八岁,有两个孩子,老大是女孩沈静玉,八岁,老二是男孩沈宁涛才两岁。

  那天沈云芳去沈业清家吃饭的时候,沈志文一家四口正好回了儿媳妇娘家,所以没碰上。

  再有就是大栓哥,比大爷家的两个堂兄岁数都小,好像有二十七八了,目前有个叫小娟的姑娘。娶了个媳妇也是好样的,和王大娘是母慈子孝,正经让盖家屯的父老乡亲羡慕了一把的。

  “志杰哥,志文哥,你们咋来了呢?”沈云芳挺奇怪的。

  沈志杰脸上有些不快的横了自己堂妹一眼,然后没吱声,闷头干活。

  到是沈志文,憨憨的笑了一下,有些腼腆的说道:“是爹回家让我们过来的,说你一个人干不来这活。”

  沈云芳挑了挑眉,估计是刚才自己大爷去家里看到院子里刚刨出来的地瓜,知道她正刨地瓜呢,就把两个堂哥给指使过来了。

  “嘿嘿,就我自己还真不行。”沈云芳也没推辞,她本身刨地瓜已经晚了,要是光靠自己的话,还不知道啥时候能干完呢,要是有这几个大小伙子帮着干,这点地也就一个小时的事。

  “明天早上我和你一起去勾点柴火。”这个也是他爹刚才吩咐的。

  “嗯,谢谢志文哥了。”真是太好了,山上的环境她不熟,不敢随便乱跑,有个熟人带着就不怕了。

  打了声招呼,沈云芳就要扛着锄头下地一起干,毕竟人家来帮忙的人都卖力的干了,她就是不顶事,但是态度也得端正啊。

  可谁知道,沈志文看她也下来了,赶紧的说:“云芳,你就不用刨了,把我们刨出来的地瓜归拢归拢就行了。”他没好意思说,你别来帮倒忙了,谁不知道他三叔家的娇丫头啥也不会干啊。

  不用出力沈云芳巴不得呢,看着其他两个也没什么意见,她就欣然同意了。

  之后一个多小时时间,三个成年劳动力把沈云芳家的九分自留地都翻了一遍。沈云芳在后面都没直起过腰来,就蹲着往筐里捡了,顺便还动手在土里摸了摸,就怕有漏网之鱼。

  由于就一个大筐,这个时候就显出不够用了,所以每装满一筐,就得让志文哥,扛着给她搬家去,然后倒出空筐在回来装地瓜。

  所以等天擦黑了,地里的地瓜都刨出来了,志杰和志文兄弟就回家了,由住的和沈云芳最近的大栓哥扛着最后一筐地瓜给她送回家。

  等大栓哥把筐里的地瓜都倒到院子里的时候,沈云芳已经用碗给装了水过来。

  “大栓哥,辛苦了,喝点水吧。”殷勤的把手里的碗递了过去。

  家里穷的连个杯子都没有,只能用吃饭的碗了。

  可能是真渴了,大栓也没客气,接过碗咕咚咕咚就一口喝完了,然后他一抹嘴,把空碗递给沈云芳,说道:“你啥时候要把这些地瓜往地窖里挪吱一声,我过来给你搭把手。”

  沈云芳听了心里这个感动啊,不管人家是真心还是假意,有这句话她就领这个情,“不用了,大栓哥,我也不着急,自个慢慢弄就行。”

  大栓看了眼沈云芳,也没在坚持,只是说:“行,有啥事你过去喊一声就行。”然后就大踏步的走出了院子。

  沈云芳看着人家都走没影了,这才叹了口气,这个年代,还是好人多啊。

  没有功夫瞎寻思了,眼瞅着天黑的已经看不清人影了,她赶紧的把家里的院门关上,然后借着最后一点光亮收拾起院子里的地瓜。

  想着上次大娘给她的那叠票里就有几斤煤油票,等过两天消停消停的,她就去一趟县里,把家里该用的该买的都买回来。又不是一天两天的,咋也不能这么对对付付的过日子吧。

  最后沈云芳把院子里三分之一的地瓜收到了空间里,因为不敢黑天下地窖,也就放到空间里没动,等着白天的时候,在挪到地窖里就行了。她还是很小心的,这要是明天早上有人来家里,看到地上的地瓜都没了,肯定会怀疑的,就她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一晚上就把这么多地瓜给弄到地窖里去,也不现实啊。

  等沈云芳躺在炕上的时候,身上已经累的不行了,今天这体力活还真是没少干,也是这具身子完蛋,没力气还矫性,一点都不像是农村姑娘。别说还真让她二姑说对了,小姐的身子丫头的命啊。

  躺着躺着,她就在寻思都要买啥中睡了过去。

  第二天,沈云芳还是一大早就起来,先自己收拾,然后喂鸡,看后院的白菜土豆萝卜都该收了,想了想,从屋里把家里唯一的一个利器菜刀拿了出来,她决定还是先收白菜。

  这个收完后,晒一晒就能腌酸菜了。酸菜可是东北冬天饭桌上最主要的菜肴之一。

  因为手上没劲,也是因为菜刀不算太利,所以每颗白菜都得坎好几下,等她把后院二十三颗大白菜都砍下来的时候,她拿着菜刀的手都是抖的。

  把白菜搬到前院房根底下,正好上午有太阳能晒到这。

  她这才关上院门去上工。

  到了生产队的时候,就看到沈志文手里拿着一个把长长的镰刀正等着她呢。

  “志文哥,你这么早啊。”沈云芳挺惊讶的。

  “不早了,俺爹早就来了。”沈志文笑了笑说道。

  “大爷真是敬业。”沈云芳感叹道。

  接着沈云芳没用志文堂哥帮忙,把羊圈里的羊赶了出来,两个人在后面边走边聊天。

  到了山坡上之后,沈云芳还是把头羊栓在了小树上,然后就跟着志文哥一起往山上走去。

  下一刻沈云芳就知道了,那个志文哥手里的长把镰刀到底是干什么用的了。

  就看沈志文走到一棵大树下面,一手抓着长把镰刀的一头,将有镰刀的一头伸到了上面的树干上,然后手上一用力,上面的树枝就被割断掉了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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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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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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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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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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