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大娘的话,沈云芳的眼睛往那个腊肉顿大白菜扫了过去,表面上她是没看到几片肉。
沈云秀听了,赶紧的伸筷把能看到的腊肉都夹到了自己碗里,然后示威似得看了看沈云芳。
“这是干什么,这么大姑娘了,还有没有点规矩。”沈业清看自己闺女这做派又开始发火了。
“你别总发火,自己身体不好不知道咋的。”大娘又开始充当救火员,“哎,也不能怪孩子,是咱们当爹娘的没本事,孩子年吧也吃不上快肉,冷不丁的看到肉当然亲了。”
她意思意思的抹了抹自己的脸,强打起精神笑着对沈云芳说道:“云芳啊,你别跟你秀姐一般见识,来,大娘给你夹肉,我翻翻,底下肯定还有。”
沈云芳始终保持微笑,是自己脸皮厚,在人家家蹭饭,受到不公平待遇也是自找的,再说自己现在这种情况,还有求于人,说啥也不能翻脸啊。
咱不求吃好,只要吃饱就行。
对于大娘给自己夹的那一片薄薄的腊肉,沈云芳投去了感激的一眼,然后就埋头开始吃饭。
穿来两天了,她第一顿吃到干饭,这个亲切啊,虽然吃的是大碴粥,但是里头水少,比玉米糊糊好吃顶饱。
饭桌上又开始了刚刚被她打断的话题。
“秀啊,你二舅妈给你介绍的这个对象真不错,跟你云芳妹子的对象一样,都是当兵的,只要再熬几年,开的工资不比工人少,以后要是真成了,人家也说了,让你去随军,不用在家伺候老人,这条件可够好了。”沈大娘苦口婆心的劝着。“我也托人打听过了,孩子是好孩子,孝顺还爱学习,品行说的过去。这样的条件,这十里八村的也算是头一份了。”
为了这个宝贝闺女的婚事,她这个当娘的是操碎了心。
她知道自己姑娘眼光高,就想像她大堂姐一样找个城里的对象。她也觉得就自己家姑娘这条件,找个城里的也没问题,可是这不是碰不着合适的吗。现在她二舅妈前两天来给说了一个,虽然男方家不是城里的,但是家里条件也不比城里的差,不过自己姑娘就是转不过这个弯来,说啥都不同意,就说要找个城里的。
沈云芳低头吃饭,听到提到自己了,抬头呲个牙,继续低头吃饭。
“娘,你别说了行不行,当兵的有啥好的,一年回不来一趟的,你你……”你让我以后守活寡啊,后面这句话沈云秀还是没好意思说出来。
不过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看着沈云芳说的,也算是说给她听的,不就是有个当兵的未婚夫吗,哼,有什么了不起的,还没嫁进去呢,就巴巴的把自己家的粮食都拿到婆家去了,等以后真的嫁进去别人也得拿她不识数,还不欺负死她啊。
别说,沈云秀虽然骄横了一点,但是这点却看的很清楚。
沈云秀这孩子虽然是农村姑娘,但是她却是自傲的,在她的心里,沈家的这些个姑娘,除了凤姐她不能比,剩下的这些哪个也没有她出色。
原本这个三叔家的堂妹名声不太好,从小又懒又馋的,还就有一个不会过日子的老娘了,早早就把她卖了,当了人家的童养媳,那是啥啥都不如自己。
没想到,三婶没了的时候,跟堂妹订婚的那个兵蛋子来了,当时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一看眼睛都亮了。心里都感叹,就沈老三家那个长得像小鸡仔的姑娘,咋能找个这么结实壮实的男人。
是的,那个男人最少一米八五的个子,穿着一身橄榄绿的军装,那个挺拔就别提了。至于长相,只能说还行,挺端正的,就是太严肃,从头到尾都没笑过一下,让人看起来挺害怕的。
当时沈云秀跟着大家去看了看,回家三天没出门,之后看自己的堂妹那就更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了。
她就不明白了,自己这么好的条件,咋就找不着一个好的,自己堂妹那样的,她凭啥找个好男人啊。
当然要说她沈云秀看上了沈云芳的男人,那是绝对没有的。之后沈云秀也侧面的和她爹打听了下那个李红军的家境。是离盖家屯三十多里地远的桃树村人,家里有一哥一姐一弟一妹。听说家里条件不错,只是李红军处在中间,上有大哥下有幼弟的,用脚丫子想也知道在家肯定是不受重视的。再有条件再好,那也是农村的,也得在土里刨食,吃不上供应粮。而且听说那个李红军当初也不是个东西,家里管不了没想到征兵走了。这些年说是升官了,当了个排长,就是个小官,以后能不能挠吃上去还两说呢,就是当了营长团长什么的,家属随军的条件也很艰苦,听说也是在个山嘎啦,想出来一趟都困难。所以她沈云秀怎么也看不上这个堂妹夫的。
但是她再找对象的时候,有意无意的就想和云芳的对象比较比较,这次她二舅妈给她介绍的这个当兵的,别的还没说呢,就一点身高就让她past了,那个当兵的才一米七多一点。
“哎呀,你这孩子咋听不懂话呢,以后要是他转业了,肯定能到县里,你不就算嫁到县里去了吗,就算不转业,你也能随军啊。”沈大娘就不明白了,她姑娘咋就这么拧巴呢。
这次沈云秀干脆就不说话了,来个无声的抵抗,反正她是不同意。
“咋地,你咋还不说话了呢。”沈大娘拿这个姑娘没办法了。
“娘,咱还是先吃饭吧,等吃完饭你在跟妹子好好唠。”沈大嫂在旁边劝了一句,还给婆婆使了个眼色,意思还有外人在呢。
沈大娘这才意识到这事在侄女面前说好像不太好,赶紧的又堆起笑,说道:“你看我,又开始磨叨了,云芳啊,你别听我说,多吃点啊,多吃身体才能好的快。”
沈云芳赞同的点了点头,她都已经吃了第二碗了,肚子里也终于有了饱腹感,真幸福啊。
不过看她们的讨论好像暂时已经告一段落了,那她的事是不是也能问问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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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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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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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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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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