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眼下王东最捉急还是怎么说服闫小花。毕竟,要是闫小花不给力,那自己的工作就不给力。在闫小花的认知里,那是她亲妈,真的是亲妈!
所以,她从来不觉得跟她亲妈还需要那么见外!对的,在闫小花的思想中,那是自己的亲妈,所以压根不需要自己去可以的讨好。
例如送东西这样的事情,那完全是不值得做的。可是,现实中,总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打破闫小花的认知的。例如此刻的状态。
王东知道,不论怎么说,换做以前,只要闫小花自己不想要给她亲爸妈,那作为一个女婿,那他更是不会管的。但是,明显这次人家丈母娘也有些心寒。
在这个的情况下,闫小花不仅不巴结自己的丈母娘,还要一个劲的想要占丈母娘的便宜。再说了,那个红色的镯子,一看就很贵。
那么对的东西,人家儿子和儿媳妇给买的时候,难道没有给安顿?王东自己都不信,再加上自己丈母娘看那个镯子的眼神,王东更不会信。
所以,说不定当时买的时候,丈母娘就直接许诺了,那个镯子以后都给了闫梅梅或者闫乐乐的媳妇。不够,估计是给闫梅梅的情况多。
但是,依照王东对自家丈母娘的了解,肯定更乐意给了闫乐乐的媳妇。毕竟,那到时候还是自己家里的东西,要是给了闫梅梅,那就是人家的东西了。
只能说王东在细节处还是能看出这么多年官场历练的功夫的。只是,这个人毕竟一直都生活在小地方,眼界不是很大,读书也不是很多,
所以限制了他的思维。他以为的对,在大的方向上就不一定对。他还以为整个地方,也会像他待着的小地方,只要进了政府就能有一些额外收入。
却不知道,这个地方,有是有。但是,他一个刚到的新人,不用上下打点,那都是要看在推荐人的面子大小了。刚进来就想要分好处,还真的脸大啊。
所以,此刻的王东有多么积极的准备当官,等真的当上了就有多么的失望。不过,眼下,王东那是真的愁啊。完全不懂的,自己媳妇怎么这么个思想。
实在是没有办法,那只能是睡服。王东也是现了,只有睡服闫小花,闫小花才会什么都依着自己。这完全让王东郁闷的不行。
人家都是自己去睡服了,自己去答应人家好处。而到了自己家里,却恰恰相反了。总觉得自己和闫小花在炕头的位置,或者是角色变了。
而且,这种转变让王东十二分的不满意。可是,除了这么做,王东还真的找不到更加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没办法,只能是这么做了。
所以,等到夫妻两个满面荣光的回到客厅时,现自己的丈母娘黑着脸坐着。一点也没有做饭的痕迹,更是没有起身去做饭的动向。
不过,回来之前,王东已经吃饭了,所以也不是那么饿。但是,闫小花却是真的饿了。看到张红还没有做饭,立刻就准备张嘴质问。
幸好王东知道闫小花的脾气,更是会察言观色,赶紧的把人拉住,“小花,今天是咱们的结婚纪念日,咱们出去吃饭去。”
“哎呀,那个好贵啊。咱们在家里吃也是一样的。让妈多做几个好菜就好了。咱们这会正是用钱的时候,那可是不能乱花钱的。”
“没事,媳妇咱们也不差一顿饭钱的。所以,咱们就一起出去吃饭。而且这么久了,咱们过来都没有请爸妈吃饭。这也不好的。”
王东赶紧的就找理由说服闫小花,当然,这会要是在自己的西厢房,那一切又能更好的说服闫小花了。但是,当着自己丈母娘的面,王东还是不能。
哪怕看到了闫小花的不高兴,但是,王东权当没有看到。顺手就去扶张红准备去吃饭。毕竟,今天的主角可不是闫小花。
自己能这么低声下气的,那也是给足了闫小花面子。要不然,闫小花自己也是看着的,不是自己这个女婿事妈,而是她闺女自己非要搞事情。
可是,闫小花已经奇葩到了一定的境界,完全觉得自己亲妈啊,那可是能走能跑能跳的人,哪里还非要自己丈夫扶着才能走啊,要不是慈溪老佛爷啊。
所以,十二分的不高兴,一下子就挤到了两个人中间,自己去扶着张红。张红原本还看在女婿的面子上,准备去来着。但是,这会看到闺女的脸色。
一下子就完全不想要去了,直接拍了拍自己亲闺女的手,“花儿啊,你们两口子去吃饭吧,我这刚回来,外边已经吃过了。你们夫妻两个出去吃吧。”
“哎呀,妈,就出去吃吧,反正也不是非要吃进去多少才算是吃饭啊。再说了,这么久了,咱们都没有聚到一起吃个饭,这个也说不过去啊。”
“哎呀、、、、、、”闫小花刚张嘴想要说什么来着,却被王东直接打断了。顺手还把闫小花往后扯了扯,闫小花就知道王东这是有事情要办啊。
那这顿饭就不是单纯的一顿饭了,肯定是要求着自己亲妈帮忙的。可是,闫小花狠狠的瞪了眼王东,觉得都是一家人,怎么还能这么这么生分啊。
要不是王东一再的眼神警告,闫小花觉得自己当场就能说出来,怎么一家子还搞得比两家子还生分。可惜,闫小花忘记了,她的东西永远都是她的。
而她潜意识里,把张红的东西也归结为她的东西。估计放到后边独生子女跟前还是没有问题,但是,张红也有自己的儿子啊,还有两个儿子呢。
就像现在,哪怕闫大军回来先去看大爷爷,但是随后也会回来看看自己的。哪怕每次买的东西都不是很贵,但是,有大爷爷和大奶奶的,就有他们两口子。
这要是放到以前,连张红自己都觉得不现实。所以,第一次看到闫大军两口子提着东西来看自己,张红还觉得自己没有睡醒呢。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张红估计已经对闫大军两口子不抱希望了。毕竟,他们两口子连大爷爷都能不搭理,更何况是打理自己一个没势力的老太婆。
而最后,闫成还是说了一句,孩子啊,那还是要自己生的。不论别人怎么养大的,可惜都和养大的人心里不亲近。张红迷之相信闫成的这句话。
可是,这会看着这样的闫小花,张红又开始怀疑闫成的话。觉得是不是自己老伴这么些年了,思想跟不上新思想了,这是落伍了。
要不然呢,这闺女也是自己亲生的,不要说是像儿子一样的孝顺自己,却一丁点的亏都不能吃不说,更是想着法子的要占自己的便宜。
王东是真的觉得自己的心累,怎么这个媳妇成了这样啊。以前都没有觉得啊,不对,闫小花也就是针对张红才会这样的。
换一个外人,那分分钟的就知道怎么做了。毕竟,从上次张鸿昌媳妇的事情上就能看的出来。可是,哪怕是亲娘老子那也是要好好处的啊。
要是不好好处,人家到最后也是会心寒的,哪怕是生你的,或者是你生的都是一样的啊。这个道理怎么就给张红说不清楚呢。
王东自诩自己也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可惜放到闫小花面对他们一家子的时候,分分钟失效。而且是一点效果感觉都没有,王东感觉好累哈。
可惜,这个时候还真的不能狠说教闫小花,否则闫小花能分分钟的哭死。到时候,自己的丈母娘肯定是不高兴了。
丈母娘不高兴了,肯定也不会想怎么帮自己了。而她不帮着自己,人家一个外人更是不怎么想要帮着了。等着一圈的连锁反应下来,估计自己就没戏了。
王东觉得自己都能看清楚自己以后的苦逼日子了。完全是要夹杂在这娘两个中间,左右不讨好啊。可是,要是搬出去,哈,那就是个笑话了。
毕竟,自己搬出去了,每个月的房租水电都是钱,更主要的是,还要每天都要买菜做饭。就闫小花做的饭,不能说难吃,也绝对不是好吃的。
以前自己就因为她做饭难吃,都直接雇佣保姆了。可现在到了这里,连自己丈母娘都不雇人,价格肯定是不低的。所以,自己的工资估计雇不起。
那就绝了帮出去的心思,剩下的就是一定要缠着自己的丈母娘家的。当然,哪怕是真的处不到一起,那自己也可以这附近买个房子的。
总之,这亲戚亲戚,可不就是住在一起才算是亲戚,要是都住的十里八里的远,那还叫什么亲戚啊。到时候连个近邻也不如了。
更何况,王东知道,靠着自己老丈母娘和老丈人住,自己只有占便宜的份,肯定不会吃亏的。既然如此,那凭什么要得罪自己老丈母娘啊。
也就只有闫小花觉得她和丈母娘是一家人,不需要计较。但是,自己这一家子拖家带口的,要是换位一下,那自己媳妇第一个都不乐意了。
好在,自己二妻弟已经达了,要不然换成了前几年,那分分钟和自己闹腾的满村子风雨,白白的让人家两旁外人看了笑话。
这个事情,王东都暗自庆幸了好久。否则,就依着自家这一家子的糟蹋样子,不要说自己丈母娘看不下去,忍不下去,要赶自己一家子走。
那就是闫二军有地方空着,也不会让自家一家子住的。这会也就是没有工作,估计等工作落实了,人家肯定是要自家一家子搬出去的。
不过,这个到时候再说了,现在肯定是要拉着自己丈母娘去吃饭的。王东第一次觉得吃个饭都能各种波折,换做以前就觉得脑子有病。
哪怕现在觉得闫小花在对待她娘家人身上有病,却没有胆子说出来。毕竟,人家亲爹妈都看着,自己要敢对人家闺女不好,那自己才完了。
当然,王东也是十分好奇的,都不知道这么两个智商在线的人,怎么会教育出这么一个对娘家智商不在线的闺女。这个估计也没有机会知道了。
张红这会是看到闫小花这人脸不是人脸,鬼脸不是鬼脸的,完全生气冒火,觉得自己肝子疼,心肺疼。却又不能不给自己女婿留脸。
毕竟,女婿以后还是要长长久久的跟闺女一起生活。张红再觉得自己闺女是扶不上树的死猫,那也是不能自己亲自去给她拉后腿的。
“那这说好了,这顿啊,我和你爸来请你们。你们挑地方,我去耳间子叫你爸起来。”张红说着就放开了闫小花的手,也不等王东回答自己。
反正,张红觉得自己是真的真的脾气够好了。这也就是自己怀胎十月生下来的,要是换个人,自己完全不伺候了。哪怕是张翠花那都不带惯着的。
张红黑着脸进房子,直接把闫成一把推醒,让他跟着女儿女婿一起吃饭。然后自己到了衣柜那取钱。毕竟,她的钱一直都放在衣柜里的。
这个家里人也是都知道的,闫二军也没有反对。不过,还是给他们两口子办了存折,大钱都放在存折里,小钱都是房子衣柜里的。
但是,为什么张红找了一圈还是没有找到自己的钱包呢?那也就是个一般的皮夹子,不过还是张翠花看不惯自己的布包,顺手给自己买的。
可是,不管怎么说,自己的钱也都是在里面的啊。那要是没有钱,还怎么请人家两口子吃饭啊!再说了,张红看着几乱七八糟的衣柜,整个心塞。
就盼着王东赶紧有工作,赶紧的搬出去,要不然自己都不知道这是人家的家,还是自己老两口的家。每天都觉得是生活在垃圾堆里一样。
张红觉得自己一辈子都没有过过这样的日子。所以,这一家子赶紧有工作赶紧滚蛋的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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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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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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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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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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