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困了,有事明天说吧。”
脖颈被架着刀子的尉迟晞辰突然说道,语气平稳,不见被胁迫的气氛,如此便安了宫慧宁的心,但却是惊了苑仁和,他皱眉看向脖颈处已破了皮的尉迟晞辰,严正峰捂着他嘴的手此刻已被他捏着,竟一丝一毫都动弹不得。
苑仁和更惊诧了,严正峰作为亲卫队长,可是军一等一的好手,竟然会打不过这个尉迟家的败家子?
尉迟晞辰讪笑了一记,和严正峰又过了两三招,竟轻松将他制服,虽过招,可声音很轻,也噗噗两下,房间隔音好,宫慧宁没有听到。
她听到儿子累了,也不打扰了,“好吧,那你早点睡。”
“嗯!”
等到她离开后,尉迟晞辰抬手抹了抹破皮的脖子,见到血,也擦了擦,然后冷眼看向苑仁和,讽笑道:“真没想到素来以仁义著称的苑伯父,竟然也会私闯民宅,还要杀人。”
脸还是那张脸,却是与以往日见到的不同。
尉迟家的三个儿子,各有特色,但都丰神俊朗,但唯独尉迟晞辰最不像尉迟清河,完全继承了母亲的容貌,宫慧宁年轻的时候自然是个美人,否则也不会被尉迟清河看。
苑仁和努力挖掘脑子里对尉迟晞辰的记忆,却是模糊得很,这么多年,逢年过节,或是必要的宴会,他总是会碰到这个小子的,可那些记忆却是十分不鲜明,仅仅表现于看到这张脸,他是认识的,还觉得挺熟眼的,别的什么都没留下。
这小子是这样的吗?
这小子哪学会的这么厉害的擒拿术。
各种疑惑在脑海里流窜,却是不可解。
最大的问题是……尉迟晞辰这到底是怎么了!?
什么时候这小子身散发出让人无法小觑的气场了。
他皱眉,作为一个浸淫官场数十年的老狐狸,他竟然被这么一个以前看不眼的小辈,还是一个败家子给唬住了。
“阁老!”严正峰担心尉迟晞辰会对苑仁和不利,挣脱束缚后,从地爬起来护到了苑仁和身前,然后衣橱里又出来一队人马,打头的是苑管家。
刚才的情况他也看到了,没出来是怕动静大了引起宫慧宁的注意,他忧心忡忡地跑到苑仁和身边,想着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都要护住自己的主子。
至于尉迟晞辰,他却是淡定得很,他这个人时不时会换发色,一会儿银的,一会儿金的,一会儿紫的,反正从小是个叛逆分子,玩摇滚,爱飙车,喜夜店,但凡刺激的东西,他统统没放过,是一匹野马,全身下没有一点名门贵公子的气质,据说很多豪门小姐都传他在牛郎店‘玩闹’过一阵子。
他两只耳朵也打满了洞,今天是圈圈,明天是钻石,发型也很非主流,不过随着年纪大了,发型好歹正常了,至少不会像十七八岁时来个什么飞机头啊,鸡冠头的,亏得长得好,不会很杀马特,反倒有高冷大明星的味道,还是那种被众星拱月,红的发紫型的。
这小子其实真的很适合混娱乐圈,奈何身为尉迟家的儿子,他不可能有这个机会,否则尉迟清河会打断他的腿。
苑仁和唬归唬,可毕竟参政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怎么会被一个小自己三十多岁的小子真正吓到,很快收敛了脸的惊异,细细思量着眼下的情况。
这小子既然可以挣脱严正峰的禁锢,大可以大呼小叫,将人引来,却是没有,这是为何?他很快有了计较。
“晞辰贤侄,你怎么会在这?”
这栋别院是尉迟府最偏远的一处,多年没人居住了,宫慧宁再不受宠,也是不可能住这的。
尉迟晞辰讪笑,心里想:不愧是政界的老狐狸,太会岔开话题了。
“我要说被赶过来的,伯父可信。”
苑仁和皱眉,心里嘀咕:尉迟明辰和这小子不是感情很好吗,怎么当大总统了,竟然将从小相熟的弟弟给赶到这么偏僻的院落居住?
一老一少肚皮里的暗自嘀咕不少,可面和和气气的,反倒像过年时节窜门恰好遇的一样。
严正峰瞅了一眼自己的手腕,那里有一道指印,想他是个皮厚肉糙的军人,又不是养在深闺里细皮嫩肉的千金小姐,还能被弄出这么一道红痕,可见尉迟晞辰的臂力有多惊人。他不免朝尉迟晞辰的手臂看去,看着也一般啊,还是睡衣太宽松给遮住了?
他虽打不过,但也不会此怕了他,毕竟他们人多,是不知道这小子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苑仁和想着宫慧宁这个人,尉迟清河后宅的事,他没关心过,但自家夫人常行走于各个夫人之间,偶时也会对他提两句。
他知道宫慧宁是沈运梅的仆人,是沈运梅和尉迟清河在外头暗结珠胎后,进了尉迟府又招回来的,后来为了固宠,将人送给了尉迟清河当妾,但是宫慧宁是个守本分的,即便生了儿子,还是规规矩矩,伏低做小地伺候着沈运梅。
女人那点弯弯道道,他一个大男人算不太懂,也能猜出个几分。
无非是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罢了。
自己的儿子当了总统,那么那些和自己分享过一个男人的女人,都成了眼刺肉钉,管这个女人是不是自己送的,像皇帝,潜龙时对着自己的手下像兄弟,一碗水都要分着喝,不分你我,可等到成事后,坐在那把镶金起砌玉的位置会想,当初你怎么敢和我喝同一碗水?
他摇摇头,暗叹了一声,这女人啊,心眼针尖麦芒还小,但也懂的隐忍,忍得多了,后续发威也更狠了。
可如此的话,他眼闪过精光,尉迟晞辰能笼络了,至少今日兴许是个帮手了,他在尉迟府走动,肯定不会被人怀疑。
如果是以前,苑仁和绝不敢冒险,肯定好好审时度势,查清楚了再谋动,可眼下时间紧迫,耽误不起,便也不走那么弯弯绕绕的路子了,直言道:“白乌鸦在尉迟府作威作福,贤侄知道吧?”
“知道!”
“既然知道,那贤侄也该知道我是来干什么的了吧?”
“这我怎么知道!?”尉迟晞辰反问。
苑仁和知道这小子不简单,故意来着,也不急,说道:“你伯母现下被困在你家府里。”
“哦?”
“贤侄,你也不要演戏了,那么大动静,你会不知道?若真不知道,那当我没来过,我原路返回……”
“伯父不怕我把您供出去?”
苑仁和笑道:“真要供出去,早供了,还用得等你现在提醒吗?”他的脚已经踏到衣橱内,转头又道:“我瞧你心里也是藏着事的,这人啊,啧啧,看来藏得更深,你既然不想帮我,那我也不会害你,不过丑话还是要说的,若是因为你,让你伯母受到了伤害,我苑仁和绝不会放过你。要么你干脆喊人,现在将我一打尽,这话你可懂?”
尉迟晞辰的眼骤然射向他。
“伯父在要挟我!可伯父这时候要挟我,不觉得可笑吗?”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脸的神情不再玩世不恭,犹如野狼一样冰冷,阴暗森凉,让人一望之下不免浑身发冷如坠冰窟。
别的人或许会怕,苑仁和却不怕。
“要挟你要说,让你帮忙你也不答应,难道我杵在这,和你大眼瞪小眼吗?年轻人,韬光养晦久了,不发威,会白瞎了多年的忍辱负重!”
这一句让尉迟晞辰震颤了一下,看向苑仁和。
不愧是内阁的阁老,也不愧是在政界混迹几十年不倒的人,使个激将法也使得独树一帜,脑突然浮现很多年前,他还是十来岁的孩子时,有个小男孩对他说。
“你装得也太假了!”
然后,又过了很多年,他和那个小男孩都长大了,彼此都不太待见对方,即便同一屋檐下,也是互不理睬,甚至偶时他还会故意刁难排挤。
然后那个长大的小男孩又说:“你打算装到时候?你不怕再装下去,变不回来了吗?”
这个问题,他也时常问自己,可是没有答案,然后继续浑浑噩噩。
而那个小男孩……
他笑了笑,他永远走在前头,也无论身处何地,总能呼风唤雨,谁也伤不了他。
他其实一直很想知道,他能走到何种地步。
然后……他看到他,竟然自立门户去了,竟然把世界给分裂了。
临去前,他掠过他身边,低声说了一句:“真是二十年如一日,还在装!唉……”
那一声叹,特别刺耳。
他突然起了一丝冲动,对着苑仁和问道:“伯父,你为什么没跟着夜辰走?”
苑仁和讶异了一下,不明白他为何会这么问,但也坦然回答了,“那小子有的是本事,我去不去都一样,我倒是想去来着,这不没来得及走吗,怎么?你也有想法了?”
夜之区如今的局面可不是一年半前的样子了,在怎么短的时间里稳定局面,蒸蒸日,那真是一个迹,世府却是动荡不安,私底下不少民众很想投奔过去。
“不,我只是问问。”他顿了一下,又问道:“伯父,您胜算有多少?”
“嗯?”苑仁和都已经走回去了,突然被他这么一问,又折了回来,往他脸扫了扫,“你是不是很喜欢装啊……”
尉迟晞辰怔了怔,然后笑道:“我若不装,伯父你的胜算大约是负数了!”
**
月影西移。
大半夜的,宫慧宁也没睡,独自坐在房间里,摘弄着草药,这些草药是尉迟府的一个花圃里弄来的,她闲来无时,种了一些,因为她的故乡是一个专以草药种植售卖为主要经济收入的小城市,他的父亲是个药农,可惜没什么经商头脑,也祖留下了几亩种药的田地,赚得也是辛苦钱。
大约也是命,无论她的父亲怎么勤奋努力,收入也仍是平平,仅供糊口罢了,但家里的人口颇多,于是她去大城市找寻工作,好贴补家用,入了当时的沈家,伺候当时还是千金小姐的沈运梅。
没想到沈家的当家人不争气,贪污受贿直接进了局子里,再没出来,沈家也倒了,那时她年纪也不小了,便又回了家乡,家依旧,虽不富贵,但很温暖,很快她嫁给了青梅竹马的邻居。
想起那段时光,她顿了顿摘药根的手,眼弥漫着一股温柔,可是很快温柔消散在浓浓的悲伤与一丝恨意里。保养得尚算细嫩的手指将一截药草死死攥在手里,拧成了汁也没放手,伴随而来的便是眼的恨意愈发浓烈,深沉如海深。
过了半晌,她低头看着这些药草,眼的恨和悲伤也消失了,又恢复之前的忙碌。
**
大本营里,联盟和夜家人已做好准备,随时向暗道进发,潜进尉迟府。
可惜的是,那暗道不算宽阔,机器人士兵是进不去的,他们便不得不抛弃重型装备,都佩戴机甲。
此时,望月和沐宸也在队伍里,与栖落兰亭谈着一会儿进去后的部署。
停靠在角落的蛇将起了一丝微微的动静,却是无人发现,一个小黑影刺溜一下从腿滑了下来,藏藏掖掖了一阵,迅速跑去了外头。
朗坤在外头巡逻,突然看到黑影,立刻抬起机甲的炮弹,吼道:“谁在那!”
却是无人回应,他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来回走了一圈,也没发现人。
“嗯?”他搔搔脑袋,“难不成看错了?”
他只以为可能是什么山林的野兽,但也没此放松警惕,而是又细细地查了一圈,确定没可疑后才放心来,而在离他不远处的一棵树,小凯躲在枝繁叶茂的枝头,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
亏得他矫健,不然被这只熊给发现了。
正说着,大本营的出口又来了一头熊。
这只熊小凯太熟悉了,正是龙镶。
朗坤和龙镶大约是身材都魁梧,都长得一副粗汉子的模样,特别投缘,可说是一见如故,两人并列在一块,绝逼是两座大山,朗坤见到他便前勾肩搭背,两人哥俩好地说了一会儿话。
小凯见两人谈得投机,赶忙悄声窜下树,往尉迟府跑。
老远看到了那笼罩在整个尉迟府空的水晶球,他眯了眯眼,“了不得啊!”他低头又看了看自己小身板,他这样子夜家人太熟悉了,得换个样子才行,不然到时撞见了,不好解释。
他抚了抚下巴,虽然自己亲爱的老妈说过,不可以管外人的事,可……丈母娘不算外人啊,做女婿得怎么可以眼睁睁地看着岳母大人伤身伤肺呢,万一弄个不好损了身体,怀不媳妇怎么办。
那他岂不是要打光棍了?
他已经打了多少年光棍了,太可怜了。
如果他娶不媳妇,那家里的妹妹也没法嫁妹夫了,他仰望天空的新月,圆溜溜地眼珠子瞧了很久后,抬手拜拜。
“我这是牺牲小我,完成大我,您可不能对我生气。”
说完,他拔腿继续往前走,每走一步,便从裤袋里掏出一颗葡萄吃,然后身形便开始大了,从幼儿到少年,再到男人……
林停靠在枝头的乌鸦呱呱叫,歪着头,墨黑的眼珠倒映出小凯成年后的绝世俊容。
至于衣服……
一个美男在森林裸奔,也是很养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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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那一家子已经不是寻常人种了……请大家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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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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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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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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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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