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他还有为父的自觉。
只是男人和女人终究是不同的,女人怀胎产子,受足了苦,孩子是身掉下的一块肉,男人绝不可能感同身受,大多时候,男人面对孩子感动的时候两次,一次是孩子落地,自己当爹了,一次是孩子喊爸爸,然后是不动如山的杵着,贯彻所谓的‘父爱如山’。
尉迟明辰也很想做个好父亲,可是他的女儿又瘦又小,养了许久也没养出丰润的肉来,像个小僵尸,鼻尖也闻不到甜甜的奶香,只有药,苦涩难闻。
他只是看着孩子躺在摇篮里,虚弱的呼吸着,不敢去碰,也不愿意去碰。
这怎么会是他的女儿呢?
他总是在脑海里反复问自己,那么丑,又那么地……他碰触的手又僵在了空,然后急促地收回。
金悦桐哄着女儿,要她能睁开眼看看爸爸,她睁开了,一双眼里倒映出父亲抽回的手,那么地迅速,仿佛碰到她会沾到毒似的那般。
小小的眼睛又闭了……
尉迟明辰道:“悦桐,我们……再生一个吧……”
对,他始终认为这样才是最好的。
再生一个?
那么囡囡呢?
金悦桐泪目窜起愤怒,忍不住滚下的眼泪也仿佛带了火了,“不,我不会再生了。”
若是再有一个孩子,是健康的,那么她的囡囡更不会被重视了,她怎么能忍心,让她在那么小的时候尝到被淡漠的苦楚。
算不会如此,那么怀胎十月的时候,谁来照顾囡囡?
他吗?
还是她的那位婆婆?
哼,没有人!
只有她。
“悦桐,我知道你心疼孩子,我也心疼啊……我……”
“你心疼?”金悦桐仰天笑了三声,将眼泪逼了回去,“你心疼?你哪里心疼她了,你抱过她吗,她发烧的时候你有在她旁边守着吗。她做手术的时候,你又在哪?你不在……你每次都不在。像现在,你连抱她都不愿意。你嫌弃她,埋怨她不够健康,不够聪明,甚至不是个男孩,对吗?尉迟明辰,她是你的女儿,你亲生的,她年纪小,可她明白,你不喜欢她,看到刚才她闭眼了吗,囡囡那么爱笑,可是你来了她不愿笑了。因为她知道,是她笑得再好看,你也不会心疼她。你出去,现在给我滚出去。”
她推他出门,然后直接关房门,不许他进来。
尉迟明辰在门外求了很久,她始终不愿开门,沈运梅听到动静赶了过来,见儿子这般委屈,哪会说好话,更不许儿子继续杵在门口,拖着他走。
“她要不愿,你求什么,生完孩子跟变了性子似的,不是哭,是闹。你别管她了,让她一个人呆着去。”
“妈,她也是心疼孩子。”
“说到孩子我来气,怎么别人能生个健健康康的,她非生了这么个病秧子。怀孕的时候,我好吃好喝供着,有亏待过她吗,她倒好,现在还怪起你来了,是只白眼狼。”
沈运梅对金悦桐的不满已达到极点,也不听儿子的辩解,使劲将他拖走。
夏葵看了一眼紧闭的门扉,轻轻叹了口气,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命,是嫁了总统,也未必一世荣华。
到了客厅,沈运梅吩咐下人准备茶水点心,然后心疼地摸摸儿子眼底的青色,“你啊你,一回来也不知道要休息,去看她做什么,受气了吧?快坐下,吃点东西。才几天没见,你都瘦了一圈了。”
尉迟明辰正要说什么,冷不丁瞅见了一旁坐着的金凤鸣,很讶异她怎么在这。
金凤鸣今天打扮得很艳丽,她本生得美,而且是那种很张扬的美,是穿再素的旗袍也遮不住她的风华,她朝他笑了笑,道:“姐夫回来了。”
这声姐夫叫得分外甜糯。
沈运梅道:“小小姐是看我一个人闲,过来陪陪我。我们聊得可投机了。”
尉迟明辰蹙眉,他不认为自己的母亲和她有什么可聊的,还聊得很投机。
怎么可能?
金凤鸣根本看不起母亲的出身。
“既然姐夫回来了,伯母有人陪了,我回去了。伯母,我不打扰了。”
“唉唉,你别走啊,说好要留下一起吃晚饭的。”沈运梅将她拉了回来,又看看儿子,觉得分外登对,但觉得儿子一点不会看她的眼色,埋怨道:“小小姐陪了我一个下午了,好歹也要留人吃饭吧。你快过来招呼人,别让人以为我们没礼数。”
尉迟明辰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他不是不知道亲妈有多厌弃自己的妻子,但像这样明目张胆地将金凤鸣招过来,简直是疯了。
这个女人可不一般,能不碰不碰,碰了是将祸招来了。
“妈!”他喊了一声,将她拉到一边,确定金凤鸣天不见两人的说话声后道:“您在搞什么鬼。”
“什么搞鬼,我是为你好。你看看她,多好看,虽然联盟没了,可余威还是有的,你现在是总统,帮她收服联盟的话,联盟不是你的了吗,她到底是正经的金家小姐,不是……”她指了指了楼,一脸嫌弃。
“妈,我的事你别管。”他觉得自家老娘简直是在给自己找麻烦,还是个天大的麻烦。
“我怎么能不管,您年纪不小了,又天天忙着公事,没个妥帖的人照顾你,行吗?还有……孩子……她是不是说不肯生了吗?”
“她没那么说!”
“你别骗我了!你以为我没问过吗,她是不肯生了。明辰,我知道你喜欢她,可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需要一个儿子,一个健康的儿子,而不是个病丫头。那个小病秧子成天吃药,弄得家里都是药味,晦气死了,你难道想守着这么个女儿过一辈子了,将来谁来继承你的位置啊,你好不容易得了这个位置,一定要延续下去。”
她可不许顾卿晚再有机会将总统的位置夺回来。况且尉迟夜辰那个小子……她真是没想到,他不仅活过了二十三,还生了一堆孩子,四个儿子呢,一想到顾卿晚用这事给她添堵,她怄死了,更嫉妒得晚睡不好觉。
可怜她的明辰,什么都他好,偏在娶妻这个环节耽误了。
娶妻果然要娶最好的,夜家她不是太清楚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可人家能生啊,不仅能生还有钱,瞧瞧儿子娶的这位,钱没有,权没有,连最基本的生娃问题都是那么地差,她实在太心疼儿子了啊。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趁着时候早,赶紧换一个才是正道。
“明辰,听妈的,不管怎么说,你都不能感情用事,尉迟府还要靠你撑着呢。明辰,小情小爱不是做大事的人该有的东西,最重要的是要立足,立足之后还要立得稳,今天你立足了,未来呢?你是尉迟家的长子,当然要一代代传下去。真的,听妈的,我们换一个,换个更好的。”
沈运梅打定主意了要换个儿媳,虽然之前她被金凤鸣抓住过把柄要挟过,也知道她看不起自己的身份,但今时不同往日了,儿子需要她啊,而且最近她和这位金家小姐相处了一段日子,觉得她真是哪哪都好,谈吐,教养,懂得还多,重要的是在金悦桐这件事,她也觉得自己的这位姐姐做的不地道。
看,多通情达理的啊。
明辰该娶这样的女人做老婆,而不是一个天天愁苦着脸,连个孩子都生不好的女人。
尉迟明辰听不下去了,喝道:“胡闹!”
“明辰,算妈求你了……我也是为你好啊。”
“没的商量。”尉迟明辰甩袖子走。
沈运梅恨死儿子的冥顽不灵了,转头对着金凤鸣道:“小小姐,不好意思,他肯定是太累了。”
金凤鸣笑得温和,道:“我明白的,让他好好休息吧,我先走了。”
“别啊,留下来吃晚饭。”
“不用了。”
“可是……”
金凤鸣对她灿然一笑,“来日方长,不急于一时。”
沈运梅花一听,心里有数了,也笑开了花。话其实并没有被挑明,但很显然大家都懂啊。
真是个懂事的。
沈运梅越看她是越满意了。
楼,囡囡吐了吃下去的所有东西,金悦桐急坏了,抱起孩子惊觉她烧得厉害,忙让千雪将医生请过来,一番检查后,医生表示她的心脏病恶化了,还有感染的迹象,再怎么烧下去,恐怕要撑不过去了。
金悦桐抱着女儿的手顿时发抖,可是医生说救不了,最多也开些消炎退烧的药,其他的看这个孩子的命了。
她的囡囡要熬不过去了。
她咬着手背呜咽着,不让自己哭出声,不想女儿听到。
“妈妈……”虚弱的孩子睁开了眼,第一次开了口。
真的是第一次……
她在叫她。
她在叫她妈妈。
她的囡囡会开口叫人了。
“千雪!”她呼喊。
千雪刚送走医生,连忙跑了进来,“小姐,您有事?”
她狠狠拽住千雪的胳膊,泪雨滂沱地问道:“他在哪?他在哪?”
他?
千雪一愣,然后马知晓了他问的是谁,但她答应过那个人不能说的。
“千雪,我知道你和他有联系,对不对?你瞒不过我的。去找他,去求他,我不能失去囡囡,我不能让她连这个世界都没好好看过死了。去找他,现在去!”
她找不到人来帮她,她的丈夫,她的婆婆,乃至整个尉迟家,没有一个人能帮她,她更知道自己不该再与他见面,因为这样很可能会害了他,但是她真的没办法了。
她只想救她的女儿,这是她身掉下的一块肉啊。
千雪也知道不能等了,唯有庄严博能救。
“小姐,您别着急,我这去,您冷静些,千万冷静些,真要找他的话,您也不能让家里的人知道,是不是?要是姑爷发现的话……”
金悦桐立刻噤声,抹干眼泪,她不能让他陷入危险之,她抱紧女儿,点了点头。
千雪将她扶到床坐着,安慰道:“小姐,您先照顾小小姐,晚,我去找他,一定将您的话带到。”
她点头,任由眼泪无声地滑落。
**
金凤鸣吩咐莺草只要金悦桐身边的人有动静知会她,果然在晚的时候莺草告诉她,千雪半夜鬼鬼祟祟的出去了,没走正门,而是翻墙出去的。
金凤鸣正在洗澡,泡在一片雪白的泡沫里,看着自己刚做好的漂亮指甲。
“肯定是去寻庄严博了,让白玉跟着。探探庄严博在哪。”
她身边现在只有白玉,莺草,林钊三个心腹,白玉已被改造,异于常人,跟踪这种事交给她最合适。
“是!”
哗啦一声,金凤鸣从浴缸里站起身,雪肌玉肤,身段婀娜,她或许没有妖娆美,但绝对有一副让男人着迷的身体。
莺草赶紧拿浴巾给她裹,刚洗完澡,她香气扑鼻,脸儿绯红,更美得心惊。她没有穿平时睡觉用的睡衣,而是选了一件特别性感的情趣内衣。
莺草愣住了,“小小姐,您这是……”
“呵呵,去睡男人啊。”她一点不害臊,说得很直白,于她而言,睡个男人像早吃大饼油条那么自然,而睡男人,到底是男人睡她,还是她睡男人,不过是一个观念问题。
她从不以为耻,更不会觉得有多肮脏。
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但是对于一个女人而言,身体是最好的武器,至少她还年轻,等到连睡的能力都没有了,那真的惨了。她最想睡的是白乌鸦的老大,可惜她的本能告诉她,那个男人不好惹,也不会被她掌握在手心里,利用归利用,还是保持距离的好。
眼下,最能利用的人是尉迟明辰,她得帮着白乌鸦,搞定这个男人。
至于机会……
呵呵,有沈运梅这个蠢笨如猪的婆娘在,她会没有机会吗?
穿妥内衣后,她外面套了一件长款的衬衣,那较好惹人喷鼻血的身段给遮掩住了,她将头发吹干,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她喷了香水,姿态优雅地出了门。
**
千雪急着去找庄严博,并未注意到自己被跟踪了,如果是平时,她一定会察觉,奈何今日她被金悦桐的哭泣吓到了,只想赶快找到庄严博救小姐。
到了浓密的森林,突然一只手拽住了她,她想反抗却挣脱不了对方的钳制,被拉进了一个天然的树洞里,来人捂住她的嘴,要她别出声,又指了指外头,被树枝遮掩的外头,白玉跑了过去。
注射纳米虫后,白玉整个容貌都变了,半边脸像戴了副钢铁面具,另一边脸色惨白,像个蜡像,右腿和右脚都覆盖了钢铁。
她一惊,抬头看向拽着自己的男人,用眼神示意道:“你是谁?”
九歌没理她,只是对着耳麦说道:“人过去了。”
由于离得很近,千雪听到了耳麦的回应,声音还很熟悉,是风茹。
她又看向九歌,这么说的话,是自己人,她松了口气。
过了一会儿,她又看到白玉回来了,尽管有树枝挡着,仍是心里一紧,突然外头出现了另个人,一个和她一模一样的人,将她给引走了。
她骇然,有点吓到了。
“那是我们的人,易容知道吗?”
她呆然,觉得这手段太武侠了,但很快猜到了他的身份,夜家的人,唯有夜家有这种操作了。
“好了,人已经被引走了,可以出去了。”
她跟在他后头,去了庄严博真正潜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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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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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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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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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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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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