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早产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她没有保重好身体,是她心思太多,导致了抑郁。如果可以她真想用剩下的寿命来换取女儿这一生的健康平安。
可是她现在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看着女儿日日与病痛为伍,以及那越来越消瘦的小脸。
她到底做错了什么,老天爷要这么惩罚她。
是她太自以为是了,还是……她不够相信他。
如果问她是不是后悔了?
她扯出一个凄凉的笑容,她也有自己的骄傲,她想为母亲弟弟报仇,她想为舅舅一家洗刷冤屈,她想……
不,既然走了这条路容不得后悔了,只是苦了她的女儿。
她将柔弱娇小的女儿抱进怀里,脸颊贴她的小脸,“囡囡,不怕,妈妈会永远陪着你的。不怕……”
从出生没离开过汤药的小女娃哼唧了一声,明明发着烧,脸色越依然苍白,甚至有些泛青。7个多月早产了,先天不足是必然的,漏屋又偏逢连夜雨,天生心脏不好,出生的第二个月做了一次手术,但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等于白白地让孩子挨了一刀,然后到了六个月大的时候,又是一次手术,结果心脏机能原先预估的更差,又是草草结束手术怕她会支撑不住的死在手术台,最后成了这副模样,快一岁了,连站的力气都没有,话也不会说。
身为母亲,她心痛难忍,可又无能为力。
她曾提过想去夜之区,寻陌如玉,他是当世最好的医生,又精通脑外科,心外科,说不定他有办法救女儿,偏夜之区和世府势不两立,她求了许久,也得不到尉迟明辰的答应。
她知道,他想要个儿子,健康的儿子,尤其是现在,当得知尉迟夜辰有四个聪明健康的儿子后,这种想法更强烈了。
时不与她,她无话可说,可……为什么要将苦痛惩罚在女儿身,她泪流如雨,烫热的眼泪一滴滴砸在女儿的小脸,怀的女娃娃似是感应到了母亲的伤心,虚弱地张开眼睛。
她很像母亲,尤其一双眼睛,虽然病痛折磨得她同龄的孩子小了很多,可一双眼又大又圆,透着一丝难得的灵气,她抬起小手紧紧拽住了母亲的发丝。
“囡囡,你醒了?”
小女娃咧嘴一笑,尽管面黄肌瘦的,可笑起来仍是那么可爱甜美。
金悦桐心疼死了,将她抱得更紧,朝门外喊了千雪,让她端米糊糊进来。
千雪早准备好了,将放了肉末,菠菜粉,鲜鱼粒,还有很多营养丰富的东西添在里头的米糊糊端了进来。
已是可以吃辅食的年纪,她小嘴一张,慢吞吞地吃着,又皱着小眉头,艰难地咽下。
她长得太小了,喉管细,一定要稀薄了才能吞得下去,千雪担心她会噎着,帮着拍拍她的背。
虽说体弱多病,但这孩子的性子很是坚强,承受两次大手术,依然是个喜欢笑的姑娘,她不爱哭,只要静下来,她是病得再迷迷糊糊也不会忘了笑。
“小姐,你看小小姐今天胃口好多了,能吃半碗了呢。”平时,四五勺她不吃了。
“她是怕我伤心,努力吃给我看的。”
母女连心,算女儿还不会开口说话,表达自己的意思,金悦桐仍是能从女儿的行动感受到她对她的关怀。
她的女儿,或许不别人健康聪明,却是最贴心的小棉袄。
喂食了一些米糊后,小丫头浑浑噩噩地又睡了过去,千雪找家庭医生过来,替她挂今日的点滴,孩子血管细,不是挂脚,是额头,她的额头戳了好多针眼,好了又戳,戳了又好,千雪每回看了都心如刀绞。
她的小姐命怎么那么苦呢。
金悦桐端坐在摇篮旁,拍抚着女儿,帮助她入睡,问道:“我们的人有消息了吗?”
“还没有,不过已经想办法进了夜之区了。”
“一定要想办法找到陌如玉,他一定有办法让囡囡恢复健康。”
“我明白的,小姐您放心好了,是豁出命去,他们也会找到陌医生的。”
金悦桐点点头,视线回到了女儿可爱的小脸。
千雪站在站在身后,似有话要说,端着托盘的手越来越紧。
金悦桐了解她,知道她不走,肯定是有话要说,道:“你想说什么说吧,憋着做什么?”
“小姐……那个女人……她……”千雪脸满是愤怒。
那个女人?
金悦桐勾了勾嘴角,能让千雪这么愤怒不甘的女人,除了金凤鸣,还有谁。
金凤仪已经疯了,是真疯,还是假疯,早已不重要。但她没忘记,金凤仪那次疯了似的冲向她,与她说过的话。
她闭眼,心里激颤。
“小姐,我听说夫人去找她喝茶了。”
夫人自然指得是沈运梅。
“少爷知道吗?”
“少爷都没回来过,他怎么会知道,可这件事夫人做得太不地道了,她明知道您和金凤鸣是不对盘的,还那么讨好,分明是当您不存在。”
“在她眼里,我这个媳妇已是一枚废棋,带不了荣华富贵给她的儿子,也没为她的儿子生一个健康的孙子,她厌我是理所当然的,囡囡出生后,汤要不断,她早放弃这个孙女了。”
“那也不能这么苛待您啊。您是少爷明媒正娶的妻子,是世府的第一夫人。她怎么可以……”千雪越说越气,脸都通红了。
第一夫人?
金悦桐嗤之以鼻。
这个第一夫人怎么来的,她没有忘记,那一日在书房,她不小心全看到了。
一想到那个场面,她攥紧了手,心愈发冷了,脸顷刻间褪去了薄弱的粉色,变得苍白异常。
“小姐,您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了?”
她摇头,继续拍抚着女儿,“你下去吧,这里由我一个人好了,其他的事别管。”
她现在心里只有女儿,只要女儿安好,其他的她什么都可以忍。
“小姐,您让金凤鸣骑到您头?”
“明辰或许不是一个好父亲,或许不是……”或许不是一个好儿子,但……她知晓,他对她还是有情的,“他不会和我离婚的。”
“您这么肯定?”
“不是肯定,是没有必要这么做,而且金凤鸣与白乌鸦走得太近了,他也会防着。”
白乌鸦明着是与世府亲密合作,可这一年多以来,合作成了分庭抗礼,成了双王之势,尉迟明辰算再急于求成,也不会和金凤鸣牵扯关系,谁知道她会不会有朝一日反过来抢了他的位置。
那个女人有着不输男人的野心,联盟毁了,金家倒了,想收复难如登天,夜之区,夜家,是庄严博的盟友,靠她自己是不可能的,不然她也不会赖在尉迟府不走,还与白乌鸦走得那么近。
她只是不明白,从小心高气傲,不愿伏小做低的她,怎么甘愿和沈运梅喝茶了,她向来是最看不起沈运梅这种女人的。
难道她真有替代她的想法?
可这样不是更违反她做人的原则了吗?
抢她的男人,她不觉得恶心吗?不觉得丢份吗?
“小姐,我知道您心疼小小姐,可您也要振作起来,您已经很久没和少爷好好说过话了。不是埋怨他不心疼女儿,是干脆冷脸对着他,再这样下去……说不定……”
金悦桐明白千雪在担心什么,可她是没法控制自己。
女儿病成这样,正是需要父母陪伴的时候,他却不能相陪,这也罢了,毕竟他已经是总统,有很多事要做,又要提防着白乌鸦,可是去请陌如玉给女儿看病这种事他还拒绝,她实在不能理解。如果是陌如玉不肯来,她也不会强求,可总要试一下,他却不愿意。
他把自己的尊严看得女儿还重,他是觉得这样做低了尉迟夜辰一头。
女儿不他的尊严,那么她又何必强迫自己笑脸以对。
还有……还有那日在书房的事,她真的没法对他和颜悦色,他或许是真心对她,可也是个彻头彻尾的冷心之人。
她已经失去了母亲,弟弟,失去了舅父一家,这世和她有血缘的亲人只剩下女儿了,这也是他的女儿啊,为什么他不能为了女儿退让一步。
“别说了。”金悦桐喝道,“我自有分寸。”
千雪瘪了瘪嘴,默默地退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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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潜伏在世界一区的庄严博,收到了近期关于金悦桐的消息,看完砸了手里虚拟屏幕的发生器。
“主公?”风茹诧异地看着他,见他不语,将地的发生器捡了起来,重新打开,这才明白他为何会那么生气。
小姐过的不好……是很不好。
“主公,让小姐回到您身边吧,寒将军不是说过了吗,他们会帮您的。”
风茹自风扬战死后才明白到珍惜眼前人的重要性,哥哥在的时候,她时常因为一些小事和他吵架,也时常不在他身边呆着,兄妹俩一年到头能见面的机会不多,彼时她总觉得能离开唠叨的哥哥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但等他战死后,她才知失去哥哥是多么地痛苦。她永远都听不到哥哥的唠叨,也看不到他的笑容,她多想回到过去,和哥哥好好说几句话,告诉她自己是多么喜欢他。
时间不能重回,更无后悔药可用,她不想主公和自己一样,因为思念真的是很痛苦的一件事,哥哥如斯,更何况是最心爱的女人。
“我不能……”庄严博依旧拒绝,他知道自己有能力可以将她抢回来,可是她愿意吗,那是她自己选的路,而且是他背叛在先,他娶了金凤仪是事实,尽管是逼不得已,是为了保护她,但他知道背叛是背叛了,不是用理由可以搪塞的。
而且她已经有女儿了,那个男人的女儿……她一定不会让女儿没有父亲的。
“主公,小姐需要您,她不说,不求,不代表她真的不需要。她现在很需要一个医生,您应该知晓如果是您的话,陌医生一定会帮着救那个孩子。”
“我知道。我正想和你说这件事,您回夜之区,说明情况,看陌如玉能否来一趟。”
“主公,陌少爷如果去了世府,难道您不怕他们用他来要挟毕方大人吗?”
毕方大人是夜辰,夜家人这么喊,喊多了,庄严博的人也跟着这么喊了,毕竟夜辰现在不姓尉迟了,叫尉迟少爷不妥当,直呼名讳又会少了尊卑,也显得不礼貌。
合作归合作,联盟归联盟,该给的尊敬还是要的,现在这种合作模式,他也算是他们的另一位主公。
但是主公他们心里只有一位,喊别人觉得别扭,便用毕方大人来称呼了,其实夜辰现在的身份也挺微妙的,没说自己是夜之区的总统,不然喊总统也成啊,私下里,还有不少人喊他王呢,但这个称呼过于霸道猖狂了些,他们不敢喊。
庄严博呼吸一窒,陌如玉是夜辰的好兄弟,有了颜离浩的前车之鉴,怎么会放他去世府给人治病,去了,尉迟明辰说不定会因为女儿能通融,白乌鸦呢?
白乌鸦可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他攥紧拳头,回道:“风茹,你和千雪素来感情好,你去,将孩子抱过来,我们带她去夜之区,等病好了,再送回来。”
“主公……!”风茹真觉得他想得太简单了,也或许是关心则乱吧,太想当然了,“小姐天天守着孩子不肯离开一步,您觉得她会舍得让孩子离开自己吗?算愿意,但是谁也不能保证那孩子一定会被救好,若是出了差错,主公要怎么和小姐交代,这不是让主公和小姐之间的嫌隙更大了吗?主公,听我一句,为了自己,为了小姐,您试一次吧,将小姐抢回来,带着她带着那个孩子一起去夜之区,别管她愿不愿意,抢了再说,日后的事,日后再说,重要的是别让小姐再这么受苦了。金家的那个祸害也在,您不担心她会伤了小姐吗?沈运梅可是已经和她接触了,目的不言而喻啊。”
听闻,庄严博神情一变,满目愤慨,更夹杂着深深的心痛。
“主公,您已经错过一次了,还要继续错下去吗?时不再来啊!”
庄严博站在那巍然不动,宛如一座雕像,但他放在膝盖的手,早已握成了拳。
时不在来……
错过了……
只要想到她苍白的面容,无数落下的泪……
不,他不想再错过了!
握紧的拳松开,眼却已有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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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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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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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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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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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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