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镇荒者>第十三章 血魔狼
  一月之后,四位少年郎出现在了一座阴森的山川之前。

  这四位少年装束各异,明显不是出自一脉。

  其中一位身体臃肿,憨态可掬。又一位脸上略有醉意,且手抱着长剑,腰悬葫芦,尽显浪荡之色。再一位,体格硕大,又着一袭战甲,再配上一杆长戟,显得威猛无比。

  最后一位反倒最为神秘,只见他除了脸庞之外,全身都笼罩一件黑袍之中,可唯一露出的脸颊之上,却如湖面,波澜不惊,完全看不出深浅。

  四人在山前停留,只听那战甲少年道率先开口道:“这里开始便进入圣荒山了。”

  多宝看山,看得入迷,好一会儿之后,才开口道:“此山风水极佳,可煞气太猛,想来是那圣荒之体的凶灵不散所导致的。”

  “凶灵不散?那圣荒之体还没死透么?”元氏惊道。

  多宝摇了摇头,道:“非也,只有他死透才能造成这种局面。圣荒之体命格不详,他死后,这不详的气运自然也就留了下来,不过,他死得一定很憋屈。”

  “这你都能看出来?”凌飞宇好奇道。

  “留恨此长川啊!”多宝没有正面回答他,好在凌飞宇也不太追究,毕竟多宝乃是个修真者。这个时代,修真者总该和秘密相伴。

  多宝言明此川乃是一方不详之地,但对修行者而言,富贵险中求,所以就算不详,也只能无视。

  圣荒山有数条上山的路,不过四人选择一条元氏曾经上去的路。

  这条路明显不是大路,更准确地说,这都不是路。路好歹会有些路基,而他们脚下只有泥土和草地。

  只是他们四人留下的脚印,说不定能成为后来者的路。

  “上次我来此的时候,这里好歹还有一些脚印,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可见很少人会来此地。”

  多宝问道:“既然圣荒山有这么多好东西,为何元州的高手不来探查?”

  元氏笑道:“元州一向孱弱,一般天罡境高手在元州都算得上是个人物,可凭借天罡境实力去探寻这些未知之地,只怕还是九死一生。”

  “那些御空境高手在元州都算得上大人物了,又有几个愿意来此冒险?我当初来此,也只是因为和家族关系极差,可又在晋升的关键期,需要大量资源,这才来此碰碰运气。饶是如此,我只敢在此山外围逛逛,深了我也不敢靠近。”

  凌飞宇闻言,其神色也有些黯然:“没错,元州暗淡已久,许多修行者修行到一定境界便都去作威作福了,哪像其他州的天才,修炼便是闯荡,就算有些年长一点的人物,深知自己难以进阶,都会四处游离,争取修行生涯中的最后一线生机!”

  阿七听了两位元州豪杰的话,陷入了漠然之中。

  他也不得不承认,他之所以能够达到现在的成就,最重要的原因并非是在于自己的体质特殊,而是过去的杀手生涯磨砺出了他的那一分好胜之心。

  他不杀人,人就杀他,故而只能拼命向前,绝无退路。

  “元州不仅太小了,而且元州诸人已经麻木了,习惯了自己是天下九州之末,也失去了向前的动力,所以我以后一定会冲出元州,去更大平台看看,哪怕摔得粉身碎骨,我也要去看一看,看看那里的天到底有多高!”

  凌飞宇说话之际,豪饮数口,此时他心有郁结,唯有美酒方能通之!

  “我也会去的。”元氏道。

  “还有我!我可是要振兴道家一脉,又岂会局限于元州一隅?”

  阿七听着他们的豪言壮志,眼神有些迷离,似乎也在畅想着以后去外面闯荡的精彩。

  修行的精髓便是一个“斗”字!

  与天斗,其乐无穷!

  与地斗,其乐无穷!

  与人斗,其乐无穷!

  “果然,古代有言‘不忍登高临远’,一旦登高,我们几人便收不住了,全将心事袒露,哈哈,古人诚不我欺!”多宝笑道。

  四人感慨完毕,便继续朝圣荒山赶去,他们已经上升了近千丈之高,但离目的地还是有些距离。

  圣荒山海拔不低,乃是元州境内的第三高峰,但是山体极为宽广,方圆近千里,其高处地势也算平坦,只是断层地貌较多。

  圣荒山与其说是山,倒不如说一座小高原或者高地,其实在过去这里确实叫做高地,并以“雅达”为名。

  雅达之名乃是当地的一个宗门的名称,只是这个宗门五千年前都被灭门了,而“雅达高地”的叫法只遗留到三千年前。

  三千年前,那位圣荒之体死于此地,所以后又好事者便以“圣荒山”称呼这里为圣荒山,这便是由来。

  忽然之间,一道鬼魅的身影悄然出现,并朝多宝直接扑去。

  索性阿七及时反应过来,青玄出窍,直接砍中了那个身影,那身影觉得十分疼痛,便放弃了多宝,直接退到了一边,低声咆哮着。

  此时众人才发现,此乃何物。

  “小心,此乃血魔狼!乃是六阶中顶尖妖兽之一,其毛皮坚硬无比,而且动作迅捷,不可大意。”

  阿七见到了这个身影的样子,便判断出了它的种类。

  阿七自从脱离杀手生涯之后,不少时间就在野外度过,还曾经一度扮演过土城猎户,他对妖兽的了解远远超于常人,所以一看便知此乃什么妖兽。

  不夸张地说,同行三人所见的妖兽只怕都没有阿七杀得多!

  凌飞宇一听血魔狼,便是一惊,然后长剑出窍,一剑划出!

  这一剑,他甚至使出了玄阶中品灵技,因为他刚刚见到阿七以五成力道使出的一刀,竟然无法破开此妖兽的毛皮,这就说明这血魔狼的防御真的很强。

  他一出剑,便是雷霆一击!

  “不要!”

  “住手”

  可是这时,阿七和多宝全都齐声阻止!

  但是凌飞宇已经出招,几乎没有收回的余地,索性将这一招施展了出来,那头血魔狼的身体一分为二,瞬间毙命!

  “糟了。”多宝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幕。

  阿七此时先行把血魔狼的尸体收起,又从纳戒中拿出了水,企图将地上的血迹洗刷干净。

  “你们这是怎么回事?为何要拦我?”凌飞宇一脸不解。

  不仅仅是他,元氏也是一脸不解。

  “你难道不知血魔狼乃是群居妖兽?”多宝道。

  凌飞宇则说:“知道啊,我这不是怕它召唤来他的同伴么?这才一击将之杀死,一绝后患。”

  多宝像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他,刚打算说话,可阿七抢先说道:“我们转移后再解释,走!”

  可是他们刚刚想走,一头血魔狼就冒了出来,接着是第二头,然后是第三头……

  一眨眼功夫,他们身边出现了数百头血魔狼!

  而且他们此时身处一方断崖之前,前有血魔狼,后者断崖,而且根据他们刚刚爬上的距离来算,这个断崖只怕有千丈之高,若是强行坠落,就算肉身强大如阿七,恐难存活。

  “血魔狼的确是群居的妖兽,所以它们彼此的活动距离不会太远,可你明白它们为何叫血魔狼吗?”多宝见此时已经逃无可逃,便对凌飞宇解释起来。

  凌飞宇听了这话,才意识道了一件事,这血魔狼无论怎么样都会对血敏感,尤其是同类的血。

  他刚刚直接一剑将那头血魔狼斩为两段,那狼尸自然鲜血直流,血液的气味瞬间就会被周围的狼群捕捉,也就将狼群吸引了过来。

  就算阿七飞快地收了狼尸,用水冲淡了血气,可还是迟了一步。

  “抱歉!”凌飞宇郑重说道。

  “这些以后再说,先顾好眼前吧。”阿七脸上毫无表情,也并没有把凌飞宇所作之事放在心上。

  “还好还好,这狼群只是个小型狼群,不过数百头狼嘛。”

  多宝这话刚刚说完,只听远方传来了一声狼的独特嚎叫,然后一头头血魔狼又树林中蹿了出来。

  “这……”多宝直接给了自己抽了一巴掌,“瞧我这乌鸦嘴。”

  狼群又慢慢聚集,只见此时狼群的数量已经达到了恐怖的五百头!

  “怎么办?”

  众人都望向了阿七。

  “战吧!”阿七无奈道,后方是乃是一处断崖,而且仰观上空,还有一些飞翔的六阶妖兽,若真跳崖而逃,只怕半空之中还会被那些飞行妖兽盯上。

  凭借四人之力,在平地上和狼群一战,或许还有些生机,可若是在半空中被飞行妖兽伏击,那就真是绝路了。

  “小心,血魔狼皮毛坚硬,难以破开其防御,我们最好施展一些持久的灵技。另外,狼群之中应该有一头狼王,只要擒住了它,便可以控制狼群,一定要找道它!”

  “没问题!”元氏的方天画戟已经握在手中。

  那些血魔狼看见四位精血大盛的人类修行者,它们的唾液早就忍不住下坠了。

  狼这种生物,很难吃饱,只要见到食物,他们就会蜂拥而上,如果遭遇食物短缺,他们便会同类相杀,将彼此当做食物。这群血魔狼数量最低的时候,可以锐减到数百头。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样,血魔狼才保证了血脉的强大。

  妖兽的晋升就是单纯地杀戮,再食其血肉。自己强大之后,生出的后代也会越发强大,所以狼族通常都是妖兽顶尖的存在。

  此时,饥肠辘辘的狼群对上了元州的四位少年豪杰,只怕一场生存之战在所难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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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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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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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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