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眉头锁着,“微微啊,大门口的门槛是不是要加高一些?或者让人弄点大马路上的那种围栏,把大门口从内侧围一下?”
他总觉得以前的那些高度,并不能阻拦住小丫头。
“啊?”
林微有点懵,她才坐下,老爷子就上来这么俩问题,完全不明白要干甚,“弄这些……做什么?”
家里大门口的门槛够高了吧?
要是再高,别人来家里不知道会是个什么印象……
大约,不会好了。
“拂晓会走路了,而且很稳当,怕她一个不注意跑出去。”
林微:“有王姐看着……”
“王姐不是要做饭么?”冯老爷子严肃道,“做饭的时候怎么办?”
郑护笑了,“唐老,还有我和陈护士长呢,您不用担心。”
“你们还要看着三小。”
“这就更不用担心了。”郑护笑道,“三小还没满月呢,每天吃了睡,睡了吃,即便小唐律会闹一些,我和陈护士长也能抽个人看着拂晓。”
林微也是没有什么脾气了。
今天汪洋传达的那些,现在老爷子说的这些,实在是……
为什么都觉得拂晓会被人贩子盯着?!
“外公,这些就不用了。”林微开口,“唐慎说,过几天会有个战友跟着汪洋一段时间,等上手之后,以后出去就会跟着我们。拂晓的安全您不用担心了。”
说着,又把今天唐慎让汪洋传达的话当笑话一样跟冯老爷子讲了一下。
然后,她就看见了老爷子那张若有所思的脸。
林微:“……”
别是真这样想吧?
“这个我不太清楚,但我好像……”冯老爷子思索了一下,“我好像有个病人,认识这方面的大师。不过,功夫真假我得看看。”
嘶,
好像大厨也会点儿内家功夫?
嗯,明天抽空找找他,好好聊一聊……
等让汪洋带着冯老爷子回了隔壁的院子,郑护和王姐才回来,俩人商量了一下晚上谁值夜,便一个去了林微的卧室,一个回了自己的房间休息,顺带还拉了刚从浴室出来的程姥姥。
“微微,今儿我来值夜。”
郑护笑呵呵地说着,“你赶紧休息,等会儿我来关灯。”
林微笑笑,“你睡吧,关灯是随手的事儿。我来就好。”
说着,轻悄悄的上了床。
郑护回头,没看见小床上的人,抬眼看去,小人儿正好被林微挡住,就留了一个小手在外面。
“今天让拂晓跟你睡?”
林微看了看床上的小人儿,点点头,“嗯。早上的时候她被吓到,下午唐慎走,又是……”
顿了顿,才又继续开口,“我怕她晚上会惊醒,跟我睡一起,大概会好一些。手脚已经擦过了。”
所以王姐和郑护去送老爷子的时候,她进了卧室,给小人儿擦了擦手脚,就抱到了自己床上。
郑护点点头,动作麻利地上了旁边的弹簧床,“可以关灯了。”
“嗯。”
林微躺下,给孩子盖好被子,这才熄了灯。
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问了一句,“我姥姥也睡了?”
“嗯,我说我值夜,让小王拉住她了。”郑护笑道,“我们当护士的,熬夜成习惯了,没什么关系。还是别让她跟着熬了。”
“嗯,那睡吧。”
****
第二天,程曼起得很早,也是想着把桃子送过去,顺便也送一些蔬菜和荤肉之类的,免了她们早早去买菜。
刚装好东西,就见老爷子穿好了衣服往她这边儿走。
程曼笑了一下,喊了一声“爹”。
这是真心实意的。
老爷子住进这儿之后,没有什么麻烦事儿,还把家里该修补的东西全都给弄齐全了。
就连院子里的地,说了不让扫,还是给清扫的干干净净。
要不是喊了孩子爸早上争抢了几次,估计老爷子这活儿照样包了。
付出的善意,得到回报,哪怕是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儿,程曼也觉得高兴。
对上老爷子的时候,便都是笑脸。
“前几天,我出去晃悠,朝人家要了一些新鲜高粱秆子,还有一些秸秆,给编了一些小玩意儿,你给拂晓带过去吧。”
说着,老爷子把一个小篮子递给她,“这东西不好受挤压,只能这样放了,会有点儿占地方……”
程曼探头一看,惊了。
那篮子里有许多栩栩如生的小物件儿,蜻蜓、蝴蝶、蟋蟀、兔子、小狗,除了这些,竟然还有一些巴掌大的小笼子。
有些圆滚滚的,像是绣球一样。
这些东西有些共性,大约是细细处理过,并不怎么会割伤手。
她悄悄试了一下,尖锐的地方也不会。
“爹,多少年了,竟然还不知道您会这手艺!”冯念笑了,“我得替拂晓好好谢谢你,这得费不少功夫呢!”
林老爷子笑笑,脸上的皱纹舒展开,“以前光顾着怎么赚钱养家,这些被别人当做不务正业的东西就扔到一边儿了……”
现在日子清闲,突然看见人家家里有秸秆之类的东西,就忍不住上前讨要了一些,想着给孩子编点儿东西玩。
“爹,你之前说腿脚不方便,不跟我们一起去微微那儿。现在好的差不多了,要不就跟我和志远一起去那边吧?”
程曼福至心灵,跟老爷子说完,直接喊正在冰箱那边儿倒腾东西的林志远。
林志远自然是没有异议的,直接应了一声,算是答应了程曼的提议。
这一惊喜突如其来,林老爷子怔了好一会儿,才咧咧嘴,高兴地应了一声,“诶!”
说着,转身,“我去换上微微给我买的衣服,这新衣服正愁不知道什么时候穿的。”
程曼笑道,“爹你咋样都好,不用特意换什么,她是小辈儿,还能挑毛病不成?”
“诶,不是这样说的。我还是换掉吧,其实……我也想换的。”
看着老爷子拖着还有些僵硬的一条腿进了屋换衣服,程曼摇摇头,要不是老爷子今儿编了这些小玩意儿,她还想不起来带老爷子过去看看孩子呢。
大半个月前,孩子出生,给的见面礼还是让她带过来的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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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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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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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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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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