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动荡期间,即便是那些被批斗的人,也没有说全部不给饭吃。毕竟要对他们进行劳动改造,提高思想觉悟。
饿死了的话,还怎么进行工作?
过度劳累,缺医少药,信念被摧残,加之又吃不饱,大概是十年动荡期间,下放的人最大的死因。
等结束了这十年的动荡,几乎算是百废待兴。
一九七八年之前和一九七八年之后,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尤其是近几年,土地承包责任制一出来,人们求生存的方式便多了许多。
大概是华夏人民的天性,少了很多约束之后,只要有一点儿土地就不愿闲置,所以除了田间地头,就是家里的院子,或者院子外面的墙根,都种了不知道多少东西。
像是唐慎之前在老太太胡同那边儿遇见的一个颇有生意头脑的小屁孩儿,家里老人就是卖瓜子的。
他们住在首都城内,住处跟普罗大众一般,狭窄逼仄,想要种向日葵,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儿。
想要卖瓜子,必然要去郊外收购葵花籽,回来炒制之后再卖出去。
种向日葵固然能卖钱,但口粮问题一直是人们内心至关重要的,所以大多还是种一些能饱肚子的农作物。
有些胆大的,种上一些早玉米和大豆,或者晚一些,到了能吃的时候,就挑一些品相好的,稍稍摘来弄到城里卖。
数量不多,也就是给那些能消费得起的人尝个鲜嫩,也不怕挤压。
早上送陈护士长,开门的时候听到人喊卖这个东西,她也没多想便买了。
除了毛豆,还有两根玉米棒子。
在林微这边儿呆了几年,以前买菜还会想想,是不是太贵,该不该买。现在只要是新鲜玩意儿,买就好了,只要吃到肚子里就不亏。
本来还想着多买几根玉米棒子的,只是人家也就摘了六根,到二进院子这边儿的时候,就剩下两根了。
王姐把蒸篦上的毛豆装进一个大海碗里,把蒸篦拿开,用筷子夹起嫩香扑鼻的玉米棒子,忍不住笑了下。
林微和冯老爷子喜欢吃玉米棒子,她是知道的。
去年那段可以吃鲜玉米的时候,她几乎每天早上去菜市场都会买上好几根回来。
如今拂晓会走了,大牙虽然没有长出来,可门牙也出来好几颗了,不知道喜欢不喜欢吃这个……
大约是喜欢的吧?
一手一个大海碗,出了厨房,见他们在客厅,便脚步一转,直接往客厅走了。
客厅里,唐慎抱着拂晓,林微站在他旁边儿,白皙的手里放着寥寥几颗豆荚,时不时捏碎一个豆子,喂给她。
而拂晓就那么乖乖地窝在唐慎怀里,小嘴儿吧嗒吧嗒,有些秀气可爱地吃着这个她从未见过的东西。
吃着,还不忘歪着脑袋瞧着,林微每从豆荚里挤出一个豆子,她乌溜溜的眼睛就更亮一些。
近乎于惊奇的神情,逗得当爹妈的两个人差点在心里笑疯。
只剩下最后一个豆荚的时候,林微顿了顿,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遍儿。拂晓一愣,身子不自觉前倾,一双白嫩嫩的小爪子抓着唐慎的胳膊,紧张得不行。
林微抬眼看她,嘴角一翘,剥开豆荚,塞自己嘴里一个。
拂晓:“……啊。”
林微笑出声,又塞唐慎嘴里一颗,然后就见闺女扭过小脑袋,懵懵地伸出小手捧着唐慎的脸。
唐慎也坏,咧嘴一笑,那颗绿色的豆子便卡在他门牙正中。
等拂晓要伸手的时候,他猛地闭上嘴巴,装模作样的嚼了几下。
拂晓:“!!!”
拂晓瞪大眼睛,霍地扭头去看林微,然后又回头看亲爹,眨巴眨巴眼睛,“啊粑?”
唐慎:“……”
被小人儿懵懂清澈的眼睛看着,耳里再听着这嫩生生的小音儿,要不是怕不卫生,唐慎觉得自己都想把心呕出来给闺女了。
“哈哈!”
林微笑完,把手心里最后一颗豆子捏碎塞她嘴里,点点她的小鼻子,“好吃不好吃?不过你可不能吃太多,尝尝味儿就好。”
毛豆有健脾益气,润燥清热的作用,大人吃挺好的。
只是孩子还小,怕吃多了影响消化。
前些天外公冯老爷子跟她说过这个,不让拂晓多吃。
王姐走进来,就看见俩加起来都五六十岁的人正在逗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奶娃,叹了口气,无奈道:“你们啊……”
这孩子眼圈还有些红呢!
“咦,有玉米!”
林微扭头,有些惊讶。
一般来说,农历八月十五前后开始掰玉米拉回家晒着了。
这些玉米是已经长熟了的,没办法煮着吃。
“这是晚玉米。”王姐把碗递到她面前,“那大哥说,这玉米比庄稼正常播种时间晚了很多天,所以现在才能吃上鲜玉米。”
“不是太多,我跟那大哥说了,要是可以,他再过来,先到咱们这儿。不说给他包圆儿了,也能买一大半下来。”
说着,王姐就笑了。
家里有冰箱,很多东西能够存放,就是不能存放,大院儿那边和林微婆家那边儿随便送点儿,就能消化掉了。
“哈哈,王姨豪气。”林微红唇皓齿,眼含烟波,一笑起来房间都亮堂了许多。
嘴里赞叹着王姐豪气,她自己接下来的话更豪气。
“要是真有,那就直接包圆儿。让汪洋开车往大院那边儿送。”
她正说着,便感觉手上一重。
低头,就看见唐慎抱着闺女离她近了不少,而拂晓就那么抓着玉米棒子往自己身边儿拽。
“……你不能吃啊。”
林微苦笑,“毛豆还好说,玉米粒上的膜衣怎么弄掉?”
小的时候,她又不是没见,那些年岁小的孩子吃了玉米之后,差不多是囫囵个儿地出来……
不好消化。
她拽了拽,想要从闺女手里把玉米拽出来,结果,不带松手的!
“我来,我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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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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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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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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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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