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慎说到半截,突然住了嘴,转移话题道,“天气不对劲儿,要下雨。”
名字还没落户,还是先不说了,咳咳!
冯念不疑有他,没好气地道,“要下雨不好吗?天那么热,下场雨也舒服,最好是这两天下雨,等你媳妇儿出院再放晴,多少也消点儿暑热!”
现在是阳历九月份,还拉扯着暑气的尾巴,早晚相对好一些,但是到了中午,还是很热。
“嗯。”
唐慎应了一声,走过去看拂晓,见人睡得安安稳稳,肉嘟嘟的小手还放在白嫩的小脸儿边上,忍不住咧嘴笑了笑,站那儿也不动了,就这么一脸痴相地看着。
冯念见状,捶了他一下,“你别把她弄醒了。”
唐慎点点头,看了一眼林微床那边儿,跟冯念压低了声音道,“妈,我等会儿再去那边儿一趟,要是微微醒来找不到我,就跟她说战友找我有事儿,我过去了。”
他说的“那边儿”是哪儿,冯念楞了一下,也立时明白过来。
昨天一整天迎来送往,心里有那么几分犯嘀咕,想着亲家怎么还没来。
好在知道了他们的去向,也没有多担心。
只是一直到了晚间,也没见他们过来,这心里就不止是犯嘀咕,也有点儿担心了。
照着他们的为人,但凡昨天七八点回来,那也肯定会来医院一趟。
结果呢?
这都是微微生产第三天了。
第一天,孩子都平安降生之后,差不多快下午六点,后来产房观察了两个小时之后,时间太晚,也就没通知。
这才有了昨天上门报喜的事儿。
“嗯,要是有啥事儿,你帮着处理好。不是啥严重的事儿,就别跟微微说了,月子对女人来说,不是一般的重要。”
冯念叮嘱了几句,转身去拿了包,“你从部队直接回来,估计身上也没什么现钱。妈这儿之前给你媳妇儿生产备着的五百块,你全部拿去。”
唐慎没接,笑着说了一声“我有”,便准备直接出门。
六点,按照以往,天光早就大亮,只不过今儿天气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连带着屋子里都有点儿暗,所以倒没有显得有多早。
“你等会儿去护士台借把伞,报一下我的名字。”冯念看看窗帘缝隙间的光线,叮嘱了一句。
唐慎挥挥手,应了一声,便出了门。
走到门口,他先是抬头望了望天,估摸着短时间不会下雨,便没去护士台,直接就这么去外面的公交车站台,坐了车往程曼和林志远住的地方去。
这个点儿,去家里堵人会比较好。
***
程姥姥昨天回了家之后,也有点犯嘀咕,等汪洋走了,才牵着林果的手去女儿女婿家走,结果家里却没人。
没办法,第二天一早,她便打发了儿子程亮过去看看。
于是,程亮便和赶过来的唐慎走了个碰面。
他一愣,快走了几步,“怎么?”
怎么这个点儿过来?
别是有什么事儿吧?
唐慎没回答他的话,见着他,顿了一下,又往前看了看,似乎见着目的地铁将军把门,不答反问,“人没回来?”
“嗐!”程亮摆摆手,“我也不知道呢。昨天没见着他们回来,今儿一大早微微她姥就让我过来看看。也不知道回来了没?”
说着,便先一步往那边走。
唐慎想了一瞬,还是跟了上去。
等走近了,果真是铁将军把门。
程亮倒是稀奇了,摸着下巴,一脸头疼,“虽说不是第一次晚上没回来了,但是这个点儿也该回来了。”
唐慎脸上没显出来什么,安排道:“这样,我先去饭店看看,你在这儿守着,要是人回来。你把人留着,我那边儿要是等不到人,就过来这边儿和你汇合。”
“成!你去吧。不过也不用担心,他们俩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程亮说完,挥挥手,“赶紧去吧。”
且说唐慎,过去饭店那边,已经是快早上八点,饭店虽然还没营业,但是里面雇来的员工已经开始忙碌起来。
饭店负责人还没来,但唐慎昨天跟着林果来过,里面的人也就都认识了他。
听他问程曼和林志远,便都摇摇头,其中一个道,“我听他们说了一句,这次去的应该远一些,说是要去收一些干货。”
“他们平时都去哪些地方?”
“这个就不知道了。”刚才出声的那个人有些尴尬,“你问问老项。”
这些东西哪里是他们小学徒知道的?
唐慎见问不出来什么,记下了负责人家的住址,便准备过去。
刚出门口,便见负责人急急忙忙往这边儿走,见到唐慎还楞了一下。
听他打听这事儿,负责人稍微犹豫了一下,想想他是东家女婿,也没怎么隐瞒,直接说了几个常去的村镇。
得了消息,唐慎也没多做停留,直接返回去找程亮,或许程亮知道一些也说不定。
等见了人说了情况,程亮直接无语了,好一会儿才道,“走吧,去找找。”
这么一天一夜多没见人,他心里也觉着有点儿慌。
“你先回去跟姥姥说一声,我去借车。”
唐慎说着就要走,却被程亮拽住,“乡镇的路不好走,而且道儿也窄,开车还不如坐公交车去镇上,然后再乘当地的驴车骡车呢。”
唐慎:“我去借摩托车。”
前两年,她媳妇儿赞助过季局和爷爷那儿摩托车和照相机。
这事儿估计舅舅不知道。
“啊?哦哦!去吧去吧!”程亮眼睛一亮,“你快去快回,我正好和微微姥姥做俩雨披。”
打伞不太方便,雨披就好多了。
“我记得你的鞋和我一个码子,是吧?”程亮道,“刚好前两天又买了一双,不愁踩泥巴路。”
说完,这才放开唐慎的胳膊,匆匆往家赶。
外甥女婿个子高,他家以前的雨披肯定不合适。
唐慎动作很快,想想公安局那些摩托车可能要出案子用,便直接去了老爷子扶助机构那边儿。
他是个老熟人,一过去,几个老爷子便围了上去,稀罕地问了几个孩子之后,才问来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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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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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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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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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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