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必然幸福>第一千零七十章 难受
  林微低头看了看板子上铺的平平整整的细棉布,又看了看薄得透亮的细纱布,然后点点头,“等会儿王姨炒好了,我给唐慎敷的时候再包毛巾。”

  “那也行。”

  王姐看了看外面越来越大的雨,万分庆幸,“还好还好,在你们回来之前,我就把所有的被子褥子都晒了一遍。即便是这一次雨连绵几天,到时候也不怕没有被子用。”

  晒过的被褥,不怎么容易沾染潮气。

  唐慎现在还需要炒盐热敷,略有些潮湿的被子他肯定也不习惯。

  “这雨——”林微顺着王姐的视线往外看,犹豫道,“王姨的意思是,这次的雨能下好几天?”

  那唐慎还不得难受的撞墙?

  “这可说不定。”王姐摇摇头,“每年麦收之后没几天,都会下好几天的雨,地里面湿透了,就能够种秋季庄稼。所以,每年麦收之后,或者秋收之后,大家都会急急忙忙地把粮食晒干收进仓库。”

  她不知道林微是否清楚,反正她当年还种庄稼的时候,经常听老农这样说。

  也见很多生产队一收完庄稼就赶紧把粮食晒上,又发动其他老弱劳动力去田间地头拾麦子,青壮年就用耙子把地里的树叶子和漏掉的一些庄稼的秸秆聚拢起来,给生产队里的孤寡老人用。

  如果没人要,就会就地烧了。有些小孩子就满地的去抓蟋蟀和蚂蚱,串成一串,趁着地里有火,赶紧烤了吃。

  那个时候谁家的柴火都很珍贵,烧的多一点儿,可能到了年底就不够烧,只能去借,或者漫山遍野的捡干树枝子,或者割一些干草用。

  但,哪里有那么多的干草或者枯树枝子?

  于是,家里的孩子都被三令五申,不许玩火,尤其是粮食收获的季节,更是天天口头警告。

  就怕一个不小心,自家熊孩子引燃了火,弄的谁的日子都艰难。

  粮食珍贵,更不可能糟蹋,也不舍得它们发霉,所以一收回来就赶紧晒,说起来也是跟老天爷抢脸了。

  林微听王姐这么说,愣了一下,回忆之后,果断点点头,“好像还真是这样。”

  似乎从她能记忆起,每次到了收庄稼的时候,大家都跟打仗一样,恨不得的一下子粮食全收完,恨不得一下子全脱粒儿晒干装仓,恨不得一下子就种……

  不对,种庄稼不一样。

  不管是秋收还是麦收,一般都是等下了一场雨,晾一晾土地,觉得土有些松软干燥一点儿了,这才赶紧趁着湿气给种上相应季节的粮食。

  为的是庄稼好发芽,也为了那些地蝼蛄和老鼠不至于吃种子吃的太猖狂。

  “就是这样。”王姐肯定地点点头,“你看,麦子才收了没几天,地里遗漏的麦子也收完了,这老天爷就给脸的下了雨。”

  王姐说着笑笑,“这今年的秋季庄稼,估计又是个好年成。你闻闻,这雨里面都有些庄稼秸秆的味道。”

  不用王姐说,林微也能闻出来。想着她说的好年成,不由有些感叹。

  以前想着不种庄稼,不受那个苦,如今离开了,真的不种庄稼了,竟然还觉得怀念!

  到底怀念什么?

  林微有些好笑。

  种庄稼不容易,有牛的不多,有骡子的也少。一般都是一个公社才有那么一两个村子有耕牛和骡子。想要等着一个个轮着来,那估计就错过了种麦子的好时候。

  所以,一般寒露过后,都是人力拉着犁子,还有种麦子的斗子吭吭哧哧地埋头在地里一趟趟的跑。

  等种好庄稼,拉斗子的人的肩膀都磨的出了跑或者茧子。

  那个时候,小孩子不用做什么,但是半大的孩子却要背着良种,等候着大人的招呼,然后及时补上粮种。

  她当时很爱偷懒,因为背粮种也不是什么轻松的活儿。

  种秋季庄稼更是恼人。

  那个时候还有秋天的余威,地里水汽蒸腾,往往种一上午的玉米,不仅人能晒伤脱皮,就连手上也会磨上水泡。

  种玉米的工具简陋,一般都是用成年男人手指头粗细的木板子来刨土,或者就是随便在哪儿折一个树枝子。

  这活儿不止是大人需要做,就连七八岁大的小孩儿也逃不过。

  抢收抢种,趁的就是天晴和雨后,没有人有任何理由可以逃脱。

  回忆起以前自己偷懒躲滑的日子,林微心里有点内疚。

  “好了,盐炒好了。”王姐说了一声,端着炒锅往林微铺好的布上倒。“快让让,别盐粒子溅到你身上烫到了。”

  林微回过神儿,笑着躲到一边,赞了一声,“王姨很麻溜儿。”

  “麻溜什么?就是炒个盐。”王姐哭笑不得,“你老是这样夸,等以后你要是不需要王姨了,王姨都不知道该怎么再找个东家了……”

  王姐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无心的,但到了最后,却觉得或许能得到一个答案或者安慰也不错。

  “王姨哪里话,我和婆婆都对你满意的。以后,你要是像现在一样做事儿,我们挽留你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放你走?”

  林微不知道王姐在忐忑什么,还是笑着给了一个有前提条件的保证。

  王姐听了心里松了口气,她这人本来就不是虚头巴脑的,林微给她这句话,比跟她立即说一句肯定不会赶你走,还让她心里踏实。

  这会儿得了保证,王姐不自觉放松了很多。

  “这炒盐,你自己拿过去,还是我帮你拿过去?”

  林微自己动手包好系好,抓着多出来的那一丢丢,笑道,“王姨赶紧做饭吧,我这样拿着不会烫的。”

  说完赶紧往客厅走。

  唐慎打了一套太极拳和军体拳之后,又倒了一杯热水,一边捧着往外走,一边啜上几口。

  见林微进来,他又退了回去,指了指她手里的东西,鼻子嗅了嗅,“盐?”

  “嗯。”

  林微点点头,“这是炒盐,听说有活血驱寒的作用,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不管怎么说,先试试吧,省得你难受。”

  明明想挠挠蹭蹭抠抠,最后却不得不忍,这种感觉比让人疼还难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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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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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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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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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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