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外孙外孙女出生,老太太看都不看,整天就抱着林书霞,更别提做什么小衣服小鞋子了。
没办法,她把家里的事儿都推给儿子,然后来照顾闺女直到出了月子。
后来,林家老太太还逢人就说她吃了他们林家的粮食,气得她直接在村子里怼了她,又把自己的口粮折成布票,给外孙做了衣服。
再有孩子,她直接带着口粮来。
只是没让闺女知道罢了。
当时之所以没有把闺女接回自己家,也是因为想让旺山村的人看看,这老太太是个什么样儿的人。别以后老太太老了,拿不孝顺的帽子扣自家闺女头上,让自家闺女白受了。
好在林志远也不是让人太失望,一大早就先去程家村帮她把活儿干了,工分挣了,再回到旺山村干自己的那份。
逢年过节,虽然他亲娘不给什么东西,但也不知道这小子是怎么存东西的,硬是每次来都有那么一些野味儿送过来。
在他爹娘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能做成这样,她也不好给他太难看,想了多少遍的把闺女接回自己家,也没有行动起来。
气肯定是气的,但要说恨,那肯定是老太太和林明月,这俩人简直就是她眼里的刺。
所以,她就是不想让闺女拿着钱,结果却孝敬了老太太和林明月。
“志远已经跟我说过了。”
自从林志远说了那些话,又表现出强硬的态度之后,程曼是彻底轻松了,即便是面对老爷子和老太太,也没有那种脑子要爆炸的烦躁感觉了。
见程曼这样,林微倒是挺替自家亲娘高兴的。
不过说起老爷子这次的中风,林微还是觉得,等这个元宵节过去,带着家里的人都去做个检查,求个心安。
程姥姥见林微还在这儿站着,催促程曼,“孩子站了这么久,你倒是领着去客厅坐坐啊。”
闻言,林微看了一下手表,表针指向的时间上午十点半,离吃饭还有一个多小时。
“妈,我这次来不知道家里还有别人,就买了两个灯笼,这附近有没有卖灯笼的,咱再买一个回来吧?”
林谷雨,林书浩,林果,这三个年龄差不多,也总不好就俩人有,剩下一个干看着。
“不着急,等吃了饭,我出去买。”程曼道,“你就别乱跑了。”
元宵节还没到,有些有了灯笼的孩子就跑出来炫耀,横冲直撞,没个稳定劲儿的,危险着呢。
程曼说完,突然想起来一直挂心的那件事儿,问林微:“那个胡有粮,问出来什么了没有?”
“我还没去那边问,那边也没传来消息。”林微摇摇头,“等这个元宵节过去,我去那边问问看。”
明明知道是谁,可是一点指向性的证据都没有,也是让人窝火。
好在有人守着梁芜茵和黄金仓,只要他们有点什么,什么事儿都好办。可就是这俩人再也没有动过,甚至所谓的试探,引蛇出洞,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好了好了,林微过去客厅玩,让你妈烧火,我等会儿炸丸子和糖糕。”
见程曼又要叹气,程姥姥也忍不住想要叹气了,赶紧打断了她,赶林微去客厅。
等林微一走,程姥姥开始教训程曼,“你是不是傻,闺女高高兴兴来这边过元宵节,你倒好,哪壶不开提哪壶!真要是查出来了,还能不让你知道吗?”
瞎操心,乱操心!
程曼乖乖受教,正要点柴火,就见程姥姥十分不待见地白了她一眼,“怎么不把油壶拿来?干烧啊?”
“这就去。这就去。”
程曼知道程姥姥这几天心里不高兴,让干什么也就去干什么了。
林微到了客厅,并没有见着几个小的。
听到外面有笑声和惊呼声,慢悠悠地走了过去。
几个人正在玩扔沙包,发现她来,林果跑了上去,望着她,“姐,你要不要玩?我们可以带你几局。”
估计是刚才玩过几局,她小脸红扑扑的,甚至额头上的头发还有些汗湿。
“不了,我看你们玩。”
林微摆摆手,“你去玩吧。”
林果并没有走,“嘿嘿”笑了两声,颇有些讨好地道,“姐,趁现在还没吃饭,要不咱去杂货店吧?”
“去杂货店干什么?”
林果不说,“去了就知道了。”
林微斜她一眼:“说吧,想买什么?”
她是想着给高平案买一个灯笼,等会儿让小舅舅程亮带着她去商店,这会儿要是让林果跟着,林书浩和林谷雨留下来也不太好看。
“我想买点烟花。”
林微:“……”
不都是男孩要鞭炮,女孩儿要花戴吗?
“行。”林微说着,挥挥手,“你们去喊舅舅过来。”
刚才小舅舅帮着把东西搬进院子里,就离开了。说是还有一个人家结婚用的脸盆架子没做好,回去再干一会儿。
让林果他们去喊人,林微就去厨房跟程曼和程姥姥说了一声。
见她要出去,程姥姥道,“你舅舅还要等一会儿才来,你去拿个碗,这一锅的红薯丸子要出锅了。”
红薯凉了不好吃,红薯丸子趁热吃才是最好吃的时候。
林微就拿着碗,巴巴等着。
等程亮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自家外甥女端着碗,站在厨房门口一边吃红薯丸子,一边拍程姥姥马屁的样子。
“走不走啊?这就吃上了?”说着,从林微碗里捏了俩红薯丸子,一边往嘴里塞,一边笑话她,“看你这会儿吃饱了,中午饭不吃,下午两三点又饿了怎么办。”
林微吃完,赶紧跟着程亮走,等买了灯笼和烟花到了高志国家的时候,高平案正坐在自家门口往外看。
看见林微的时候,他还楞了一下,随即跳起来,一路小跑地到了林微跟前,“干娘。”
“嗯,平案怎么不进屋,外面很冷啊。”林微说着,弯腰摸摸他的小手,见也不凉,这才牵着人往家里走,“干娘给你买了个灯笼和烟花,你晚上玩儿。”
“爸爸,妈妈,干娘来了。”
高平案朝着厨房喊人。
高志国从厨房出来,笑道,“进来坐坐,这孩子平时没什么玩伴,你来了他高兴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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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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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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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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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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