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路边摊的食物,和他气质相悖,姜怡原以为霍燃一辈子也不会碰一次。
然而,她看到霍燃咀嚼两下,把臭豆腐咽了下去,紧接着评价道:“这老板不简单啊,十年了,还能保证手艺和从前一模一样,可以说非常良心了。”
姜怡扭头看向他,诧异道:“你从前就吃过?”
“嗯,”霍燃眉眼温柔的落在姜怡的脸上,“本来觉得这辈子都不会吃,可是在十年前的某一天,被你种草了,然后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姜怡,“……”
当年她确实很喜欢放学的时候,在学校门口买一份臭豆腐……边吃边走回家。
姜怡心中产生一种难以描述的感觉,原来在她不知道的时候,霍燃真的在悄悄地关注着她吗?
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甚至连她吃过的事物,也要跟着品尝……
这种感觉,十分奇妙,原本还有些半信半疑,但姜怡这会儿是真的相信,霍燃暗恋十年的人,是自己了。
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霍燃给的这份爱,让姜怡觉得不太真实,总感觉像是飘在云端。
因为明天要赶车回家,所以姜怡并没有在外面转太久。
在霍燃的陪伴下,她回到了酒店。
而此时,守在酒店附近的一个中年男人,原本正靠在墙上打盹,看到姜怡下车,他连忙站起来,揉了揉眼睛,瞪大了朝她所在的方向看过去。
因为隔得有些远,加上夜里光线暗,其实看不太清楚,但是男人还是努力瞪大双眼想要看清。
离近了,害怕姜怡会发现自己,离得太远,又担心自己因为老眼昏花,认错了人。
因为紧张,男人双手交叠成拳,在身前紧紧地握着。
姜怡并未注意到这边的情况,夜里刮起了风,霍燃将自己的外解下来,搭在姜怡的肩头。
姜怡并没有拒绝,二人并排朝着酒店的方向走过去。
中年男人见此情景,下意识准备跟上去,谁料到了酒店门口,他再一次被门口的保安给拦住。
保安上下打量他一眼,嘴里咬着根牙签,语气依旧带着不屑,“哟,换衣服了啊。”
中年男人局促的看着自己的脚尖,他脚下的鞋明显不是自己的尺寸,松松垮垮的,脚后跟上还垫了不少的泡沫棉。
相比起白天的破破烂烂,这会儿他身上的衣服干净许多,却明显是很多年前的款式,看起来有些老旧。
“我为什么不能进去?我找我女儿。”中年男人说道。
“你女儿?”保安听到这话笑了,“你女儿住这么好的酒店,你却混成这幅德行,连衣服都要穿别人不要的?谁信呐?”
话音一落,保安室里传来一阵哄笑声。
“去去去,走远点,你这样在这里,谁还敢来我们这里住店?”保安朝着他摆了摆手。
中年男人落寞的低下头,没吭声,转身走到先前的那座墙下。
而没两分钟,刚刚送姜怡进酒店的霍燃走了出来。
霍燃手里握着电话,好像在和什么人聊天,并没有注意到角落里的男人。
中年男人却认出他就是刚刚将衣服披到姜怡肩头的人,看着他对姜怡体贴入微的模样,中年男人猜测他和姜怡的关系,应该不简单。
犹豫一瞬,中年男人正准备上前,可是走了两步,脚步又突然僵住。
因为他看到了霍燃的脸。
霍燃的五官,十分精致,一种与生俱来的贵气和凌厉的气势,逼得人在他面前不得不小心翼翼。
然而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看到面前这个年轻男人的五官,可那个人有三份相似。
正是这三分相似,让中年男人意识到了什么,脸色突然泛白,再也不敢往前。
手指不自觉的蜷缩起来,中年男人眼底的情绪忽然变得复杂。
怎么会这样?
霍燃接到了一通电话,榕城那边医院今晚有一台紧急的手术,他必须尽快连夜赶回去。
打完电话,他回头看了一眼酒店的方向,却猝不及防的看到身后站着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头发有些长,遮住了半张脸,正盯着他在看。
见霍燃朝着自己看来,中年男人又立马低下头,装成在看别的东西模样,仿佛刚刚的注视只是不经意间的一瞥。
霍燃觉得这个中年男人的行为有些奇怪,但是因为还有事物在身,也就没有多想。
他上了停在酒店地面的车,一溜烟开着车往榕城的方向离开了。
*
姜怡这晚睡的不算踏实,她迷迷糊糊做了个梦。
梦里她回到了十五岁那年的夏天,当时因为家里被烧毁,无处可去,她只能拿着林初留下的五百块钱,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她不敢胡乱花钱,晚上也没地方住,于是常常是去车站的长凳上将就一晚。
某天她在路边买了个包子,看到路边的流浪狗,把包子掰开,分了流浪狗一半。
后来不论她去哪里,那条流浪狗都会一直跟着她,就好像是把她当成了主人一般。
姜怡情况也不好,钱也随时会花光,可能会饿死,所以她对着流浪狗凶了几次。
可是流浪狗不仅不离不弃,反而在姜怡晚上睡着的时候,就窝在她的脚边取暖。
谁料有一个晚上,姜怡被两名流浪汉给盯上……
深更半夜,她窝在长椅上打盹,半夜听到狗叫声被惊醒。
原来流浪汉趁着她睡着,摸走了她身上仅剩的一点钱,还准备趁她不备侵犯她。
是那条流浪狗死死地咬住坏人的裤腿,姜怡才得以逃脱。
事后,姜怡返回去查看,却再也找不到那条流浪狗了。
姜怡一觉睡醒,睁开眼的一刹那发现眼睛有些酸痛,这段记忆,她从来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过,没想到竟然会在梦里重温一遍。
她知道那条狗大概是凶多吉少,又觉得它太傻,这么容易就对人付出真心,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想到母亲林初的冷漠,姜怡感慨狗都比人重感情。
“姜医生,有位姓林的女士过来找您。”姜怡正在酒店收拾回家的行李,突然清城这边的医院打来电话。
“我不认识她,你让她走吧。”姜怡淡淡的说道。
“林女士说,她找您有急事,……”护士一句话还没有说完,林初就把电话抢了过来。
“怡怡,他们说,你今天就要回榕城了是吗?咱们母女下次见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一大早去买了菜,你陪我回家吃顿饭好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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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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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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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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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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