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有些五味杂陈,姜怡手里捏着一支笔,不自觉的在桌上的白纸上写写画画。
等她反应过来时,好好地一张白纸,被她凌乱的笔触画的一团黑。
是该说林初的心里是有她这个女儿,还是说只是巧合呢?
姜怡在心里想,或许上午李钰挂她的号,林初过来后,看到门口的主治医生写着“姜怡”这两个字,才会慌忙把李钰给带走?
是担心看到她以后,会心虚吗?所以林初干脆就当起了逃兵?
姜怡并没有多说,准备挂断电话,“不好意思,我好像打错了。”
她的心里对母亲是失望的,有些人,与其知道她的近况,倒是不如什么都不知道,当个陌生人。
林初握着电话,明显有些激动,“怡怡,你还在医院吗?我现在去找你。”
“不好意思,我们已经下班了。”
话音落下,姜怡将手机收起来,眼圈儿却有些泛红。
她在办公室平复了好一会儿心情,才收拾东西离开。
因为还没有吃完饭,姜怡随便在酒店楼下的一家面馆,买了一份番茄面,准备上去对付两口。
却不想,她刚从店里出来,没走两步,就遇见了林初。
“怡怡,真的是你。”林初眼眶泛红,盯着姜怡不愿意眨眼,“上午在医院看到你的名字,我还有些不敢确定,没想到真的是你,我们家怡怡,现在竟然成了大医生了……”
林初走过来,要握住姜怡的手,姜怡条件反射的后退一步,并没有让她触碰到自己。
十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事情。
林初很明显的苍老许多,尽管染了头发,但姜怡还是看到她发根处,偶尔冒出的一两根白丝。
看出姜怡对自己的抗拒,林初心底十分受伤,不过很快她就注意到姜怡打包的番茄面上。
“怡怡你还是和小时候的口味一样,一点儿都没有改变。”说着说着,林初笑了,眼睛里夹杂着眼泪,“现在都快八点了,你才吃晚饭吗?你们医生,平时都这么忙的吗?”
“是挺忙的,需要学习的东西也多,在医学院上学那两年,常常早上出门,深更半夜才回来。”姜怡平静的说道。
“那你是来清城出差的吗?走,带妈妈去你住的房间看一眼。”说完,林初走过来,要挽姜怡的手。
姜怡一只手提着打包的番茄面,担心汤汁会撒出来,这一次她没有躲。
林初在姜怡的胳膊上捏了捏,拉着她往前走,“看你,身上没几两肉,还是和小时候一样瘦,走啊,还站在这里做什么?”
姜怡轻轻摇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不太想让林初踏进自己住的地方。
可能是太久没见有些生疏,林初现在在她的眼里,比陌生人好不了多少,哪怕只是她临时落脚的酒店,她也不太想让一个不太熟的人进去。
看到酒店大堂就有桌椅,姜怡提着番茄面走过去,“在房间吃东西会有味道,还是就在楼下吃吧。”
看出来姜怡对自己的戒备,林初垂下眼眸,眼底闪过一抹暗淡。
不过很快,她整理好心情,再次朝姜怡走过去,坐到她的身边,“这些年,你过得好吗?你宋叔叔和韩阿姨,都对你好吗?”
“爸爸和妈妈都对我挺好的,”姜怡挑了一口面,塞进嘴里,“比你对我好。”
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却是让林初有些不知所措,“怡怡,当年妈妈离开你,是有苦衷的……我……”
林初有心想要解释,但是仿佛又不知道从哪里开口。
姜怡表现的太过平淡,任由林初在旁边说,也没什么太大反应,她从始至终,视线一直在面前的那碗鸡蛋面上。
老板在面条里放了小葱,可姜怡分明记得自己叮嘱过老板,不要放小葱的。
等姜怡的一碗面条吃完,林初该说的也说完了。
无非就是解释她一个女人,面对那么多债主的逼债,有多么不容易。
还给自己找理由,说是想着她离开了,那群来讨债大人,应该不会为难姜怡一个小孩子,却没想到他们丧心病狂到,竟然会放火把房子给烧了。
林初当时出了国,国内的消息对她而言十分闭塞,等她打探到姜怡近况时,才知道她身上发生了那种事。
因为房子被烧,无处可去,姜怡在外面流浪了整整半个月,后来被宋家收养。
姜怡放下筷子,靠在沙发上,平静的看着林初。
看着林初说着说着,落下泪来,而姜怡就好像是个旁观者一般,冷淡的看着她哭。
其实她面前就有纸巾,但她并没有给林初递。
她对林初实在是无法共情,更懒得质问她,当年走就走,为什么还要把家里爸爸最后留下的十多万全部带走,只留给她五百块钱,让她一个人自生自灭。
姜怡曾想过,大概是林初觉得她只会成为拖油瓶,所以才拿了那些钱,去国外重新开始。
有些事情,不能细想,否则受伤的只会是自己,在这一点上,姜怡十分通透,没理由给自己找罪受。
她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不知不觉,林初说了半个小时了。
姜怡将手机收进口袋,抬眸看着她,终于开口打断了她的话,“李钰是你的继子吗?”
林初一怔,有些不自然的点点头,“他妈妈在他很小就去世了,所以他也比较叛逆。”
姜怡,“那你和你先生,在一起多久了?”
林初攒了下手心,不知道姜怡问这个是出于什么原因,但还是如实说道:“八年了。”
“八年。”姜怡估算了一下时间,点点头,“所以,在我深夜想家人,想到难过到睡不着的时候,你却在给别人的孩子当妈妈。”
姜怡嘲讽一笑。
林初,“……”
姜怡的脸上,看不出来什么波澜,可是垂在身侧的手掌,却是不自觉的蜷缩起来。
“林女士,我没想到你这么博爱,爱别人的孩子,超过自己的孩子,当你在李钰的面前,扮演一个好母亲的同时,有没有想过被你扔下的我,有没有人爱,又过着怎样的生活?是不是有饭吃?”
林初低下头,眼眶泛红,过了两秒,她说道:“怡怡,你现在还小,不理解当时我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有多难,我这也是无奈之举,我当都计划好了,等我在国外扎好根,我就接你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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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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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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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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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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