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知念洗完了澡,坐在床上,一只手下意识的攒住了被角,整个人肉眼可见的紧张。
宋宇恒去了洗手间,迟迟没有出来。
新婚夜女孩子大都是紧张的,沈知念当然也不例外。
刚刚,她在楼梯间,听到了宋宇恒向姜怡表白的那番话。
沈知念无助极了,她这二十多年来,顺风顺水,被家里娇宠着长大,只在宋宇恒的身上,栽过这一次跟头。
眼泪蓄积满了眼眶,沈知念当时差点儿就委屈的哭了出来。
她暗恋了这么久的男人,好不容易修成正果,没想到心里竟然有人了。
沈知念知道,爱上一个人,想要将对方从脑海里忘掉有多难。
不然她也不会磋磨到二十八岁,还不愿意嫁人,一直为了心中的执念,守身如玉。
没想到宋宇恒竟然和她一样,心里都有人了。
原本,听到宋宇恒说喜欢姜怡以后,沈知念扭头就想走的。
但是她听到姜怡说,以后不会再和宋宇恒单独见面。
更听到了姜怡说,让宋宇恒好好地对她。
沈知念的心中,又重新燃起一丝希望。
既然他们不会再见面,是不是证明,她和宋宇恒,还有一线可能?
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宋宇恒现在心里没有她,又怎样?日积月累,她总归是会打动这个男人的心。
而且,她也已经嫁给了宋宇恒,成了他名正言顺的妻子。
沈知念有信心,宋宇恒总会爱上自己的。
今晚,是他们的新婚夜,沈知念决定主动一点儿!
所以,现在的沈知念坐在婚床上,无比的紧张,宋宇恒在里面洗澡。
他已经进去了半个小时,还没有出来。
毕竟是初次,沈知念多多少少有些难为情,不知不觉,想到待会儿的画面后,脸颊红透了。
好在没多久,浴室的门突然响了一下。
宋宇恒终于洗完澡出来了。
沈知念扭头看着他。
她瞧着男人身上整整齐齐的穿着男士睡衣,扣子扣到了最上方,一丝不苟。
又瞧着他在床边坐了下来,背对着她。
沈知念的手指,轻轻地蜷了蜷。
他的抵触,是那样的明显。
沈知念一颗心被狠狠地刺痛。
原来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吗?
她的脑海中,不禁开始幻想,如果现在坐在他身边的人,是姜怡呢?
宋宇恒也会这样子,冷淡的对待她吗?
答案肯定是不会。
一想到这里,沈知念的心里越发难过,好像有一双无形的大手,狠狠地掐住了她的咽喉,让她就连呼吸也变得十分困难。
她眼角的余光,不经意间落在自己左手手腕的那条手链上。
手链一眼看去,时间就很久远,也不是太值钱的东西,甚至上面的串珠,都有些磨损掉色的痕迹了。
原本她这样的富家千金,在新婚夜这样的时刻,不会佩戴这样的东西。
但一看到这条手链,沈知念眼前的迷茫,好像一下子就被拨开了。
她和宋宇恒的初遇,很普通。
不过就是大学时期,掉在地上的一条手链,被宋宇恒给捡了去。
但是,沈知念忘不了宋宇恒将手链还给她时,那清润的嗓音,犹如大提琴音符悦耳的砸入耳中。
“同学,你东西掉了。”
沈知念一回头,四目相对的瞬间,世界仿佛瞬间安静。
她只听得到自己心跳如擂鼓的声音,每个细胞都似乎在欢欣雀跃,让整颗心都变得柔软起来。
这大概就是一眼万年吧。
沈知念对宋宇恒,是一见钟情,也是暗恋。
从那以后,她小心翼翼的,不知道制造了多少次和他的偶遇。
走廊上的擦肩而过,她会刻意放慢脚步,只为了和他的距离,更近一些。
他们没有共同好友,女孩子脸皮薄,所以大多数时候,沈知念只能远远地看着他。
尽管如此,大学的几年里,沈知念还是弄清楚了宋宇恒喜欢的食物,喜欢的颜色,以及……他的课表。
甚至,他在和人交流时候的每一个表情和动作,沈知念闭上眼睛,都能想象的出来。
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她喜欢了他整整十年之久。
今天,终于嫁给他,成为了他的妻子。
沈知念小心翼翼的朝着宋宇恒挪过去,用手指,轻轻地戳了戳宋宇恒的后背。
宋宇恒回过头看她。
四目相对,看着男人的头发,还在往下滴水。
沈知念轻轻地说道:“需要我帮你,把头发给吹干吗?”
沈知念的声音很好听,长相也是温婉大气的类型,一看就是个很温柔的妹子。
宋宇恒没有吹头发的习惯,男士头发短,干的也很快,他摇了摇头,嗓音有些冷淡的疏离,“不必!”
沈知念一愣,眉头瞬间蹙起。
看了眼外面被风吹的摇摇摆摆的大树,向来很好说话的女生,态度是难得的坚持,“可是最近变天了,如果不把头发给吹干,我害怕你会感冒。”
宋宇恒一怔,还没来得及再开口。
这边,沈知念的双脚已经踩上了地板。
她走到浴室,拿起了吹风机折返回来。
宋宇恒眸光中有些无奈。
他和沈知念接触不多,但仅有的几次见面,对她的印象是乖巧,懂事,顺从。
不管他说什么,她都会温柔的说“好”,这也是宋宇恒之所以这么快定下这桩婚事的原因。
这样的妻子,正是他需要的。
家世好,能给他助力,性格温顺,看起来又很听话的样子。
却没有想到,沈知念竟然也有这样执拗的一面。
少女的手指,轻轻地穿插进他的头发丝,她的动作很轻很柔,像是在摆弄精心呵护的至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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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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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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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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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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