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都不想做一个只会说大话的人,若是不便,我可以再宽恕你几个小时!”
殷枫本准备拔剑出鞘,但是看到李拂衣似乎因为喝了些酒,酒劲还未过,为了公平起见,也为了让他心服口服,于是乎只好行自己原本不屑于做的君子之为。
“世人皆知我饮酒之后,剑法会愈加难以捉摸,故又称呼我为酒剑仙,所以这点你不必担心!殷枫,我想知道,你现在是为何而战呢?要说聂旻是你的父亲,不过是你用来应付冰若仙的说法。师傅?也只是勉勉强强说得过去,因为他教你的,不过是他无数剑招里的一招半式而已!”
李拂衣右手将悬浮着的长歌剑握在手里,随意挥舞一下,他身子右侧百米开外的一座高山瞬间被拦腰斩断,切口略斜,竟平稳向一边滑落,可知其有多么平滑。
此为,非是李拂衣要给殷枫一个下马威,而是想要告诉殷枫,他现在的实力,没有被酒精影响半分,示意殷枫不必多此一举。
另外,李拂衣也不想殷枫因为怒气乱了分寸,使自己的剑招变得杂乱无章、乱七八糟的。
聂旻对殷枫的传授有所保留不假,起初,李拂衣以为其中有殷枫不想学的因素在内,又或者是他这个问题儿童到处惹是生非以至于没有时间待在聂旻身边听从教导。
现在看来,许是聂旻已经知道李拂衣的小心思,所以,殷枫修炼邪术,他选择不闻不问,但是剑道这领域,他故意不让殷枫学会自己毕生所学,怕的就是李拂衣盯上殷枫。
要论剑道领域,数百数千年才出一个聂旻和一个李拂衣这样的天才,殷枫之前本就魂魄不齐,魂力滞后,未必会是李拂衣的对手,所以聂旻自然不会让李拂衣得逞。
虽如此,殷枫在剑道领域的天赋还是可以的,至少可以碾压大多数同龄人,以至于那次殷枫来邀请他参加婚礼时,聂旻吃惊于他的剑法进步如此神速,喜悦之余,又不免有些担心起来。
“那个便宜师傅,直到现在,我也只是与他见过几次面而已。不过!他是我为数不多的不算喜欢但至少永远都讨厌不起来的人!不是单纯的为了报仇,为了所谓的面子,你杀了他,令我很不悦!既然你认为强者可以随意决定弱者存亡,那我就使你李拂衣变成你眼中的弱者,用你最引以为傲的方式!”
刚一说完,殷枫的天谴剑出鞘,天地为之变色,大地为之颤抖。
见状,长歌剑开始相呼应,虽然是剑谱排名第二的剑,但无论气势还是威力都丝毫不逊色于天谴剑。上古神剑与现世神剑的较量,到底孰优孰劣,谁强谁弱?欲知后事如何,请先看完广告……(殷枫:喂!别想水字数,都没有广告了喂!)
由于殷枫已经将金凌凤凰台圆周千里之外用戾气阻隔一段时间,外面的人,并不知道里面的战况如何。
这是殷枫与剑仙的对决,戾气屏障,证实了他的决心,除非李拂衣将他击杀,那么这戾气屏障才会消失,不仅自己背水一战,也断了李拂衣的退路,虽然殷枫知道他不可能会逃,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要做一些措施的。
戾气屏障外,数个人影躲在树林阴影里。
“待李拂衣将殷枫击杀,必定会元气大伤,到时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即可坐收渔翁之利!”
“我不明白,杀了李拂衣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李拂衣的立场飘忽不定,可能会成为计划中的变数之一,所以为了抹消这个几率,这也是无奈之举!”
“就算是剑仙,我们也不用如此忌惮吧?”
“我忌惮的人,是杀戮帝君!不是他什么剑仙李拂衣,而我这次看好会赢的人,是这个……殷枫!”
“啊?”
“就他?不过区区一个修炼二十多年的人,就算是杀戮帝君的转世,真的会是剑仙的对手吗?”
“你们没有经历过那种天带来的恐惧,自是不会懂得这些,我们只需静待赢家出来即可!”
……
所谓人剑合一,就是与自己的佩剑心意相通,使得一招一式,皆以剑为核心释放,又通过忘却自我,专注于剑法上,令自己的身法和力量利用手中之剑来提升。
这是剑道强者的必经之路,而对于李拂衣和冰若仙等人而言,这不过只是常态,并不需要特意通过魂力来激活,只要自身魂力不至于太过于枯竭,这种状态就不会消失。
上次,冰若仙是因为自身魂力枯竭,幽影模仿的力量散去,才需要利用自己仅存的魂力来暂时激活人剑合一的状态。
利用人剑合一的状态,剑法招式上,李拂衣占尽上风。殷枫则吃亏在此,即便他身手矫健,敏捷超常,身上也还是中了数道剑伤,留下沾染淡蓝束身衣的血红剑痕。
白衣身影与淡蓝身影数次合于一处,幽白冷影之剑与暗紫戾影之剑相撞,如电光火石那般,在这空寂的蓝天一次次地闪出耀眼的光芒。
半柱香之后,殷枫略显魁梧的身影被李拂衣一记重剑逼退,勉强落地站稳脚跟准备继续上前,却听得李拂衣故意激他而说道:“连最基本的人剑合一都没有掌握完全,你怎么和我斗?”
其实,并非殷枫没有将人剑合一掌握完全,真实的情况是天谴剑的问题。这把剑谱排名第一的传说之剑虽然认可了殷枫,但是又没有完全认可,具体是什么原因殷枫一直没有弄清楚。
殷枫看向手中的天谴剑,每次盯着它看,总会有白骨冤魂无数涌出,好似要冲近前来撕咬他一番那般,他低声喃喃:“是嘛!看来这把剑的罪孽实在是过于深重,若想与它心意相通,就得见它所闻,感它所受,以及背负它造成的所有罪孽!不过,这对于我而言,不是理所应该的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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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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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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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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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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