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粮食被收走,直接下了狠手,操着刀就上了门,将王李氏的腿都给砍断了。
王李氏的惨状,看的村里人心惊。
“甘梵仁和以前不一样了,大家小心点,千万别把他惹怒了。”
大家甚至不敢提甘梵仁的名字,生怕被甘梵仁的手下听到,将粮食收走。
这样的大旱天,若是没了粮食,那就是死路一条!
出了这样大的事,里正必须要给全村人一个交代,为了维护村中的秩序,里正只能按照律法将人处置了。
村里人见到甘梵仁,都害怕的躲了起来。
甚至有小孩在看到甘梵仁之后,大喊了一声,就纷纷躲起来了。
甘甜:“……”
【我爹爹这么帅气,这些人怕什么!】
里正按照甘梵仁的吩咐,将常去清台关的好手带来时,甘梵仁直接按照名单,将那些卖粮的人请了出去。
那些人十分不甘:“就算是不用我们了,也得给我们一个理由吧?一句话都不说就赶我们走,这不是耍我们玩吗?”
李志冷眼看了他们一眼:“你想要理由?”
李志看着五大三粗的,看他们的时候,两只眼睛高高的吊了起来,看起来十分可怖。
那些人也不敢要理由了,急忙跑了,生怕李志打他们。
他们走后,甘梵仁才和他们讲起了条件。
“此番我要去清台关,要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无论发生什么,带路之人都不能退缩。”
“你们可以商量一下,不怕死的,对清台关地形足够了解的就留下,怕死的,对清台关不了解的可以走了。”
甘梵仁只说报酬丰厚,但并未说明究竟又多少银子,
许多人都很犹豫。
就在众人低头思索间,一个猎户站了起来。
“我常年打猎,无论是大路、小路、山路还是水路,我都时十分熟悉,而且我不怕死!”
做猎户的,整日与猛兽打交道,哪有怕死的。
见猎户站了出来,大部分人都打消了带路的想法。
比起认路,没有人比猎户更厉害。
猎户的认路能力很强,而且猎户力气大,用得一手好弓,若是真的遇到了危险,也能全身而退。
他们就是普通人,哪里比得过猎户,和猎户竞争,根本没有胜算。
而且他们也不知道甘梵仁究竟会给些什么,若是给的很少,那他们岂不是白白冒险。
大部分人都离开了,剩下的只有两个人,一个五十多岁的老人家,还有一个十八九的汉子。
这两人甘梵仁都认识,一个叫王德发,儿女早亡,身边就剩下一个孙子,如今也十四五岁了,眼看着就要娶妻了。
想来这次铤而走险,是为了帮孙子取妻。
另一个叫季伯常,家中手足众多,在家里也不怎么受宠,应当是想为自己博个前程。
甘梵仁将三个人一同留了下来,给了他们每人一百两银子,并且又给了他们每人十石粮。
这些粮和钱,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看到这么多钱,三人红了眼睛。
好在他们答应了,不然岂不是要白白的错过了这些银子。
为了这些银子,莫说是有可能丧命,就是直接买他们的命,他们也是愿意的。
“事成之后,我还会额外给大家五十两银子,再给你们每人五十石粮。”
这样多的粮食,他们一时半会拿不走,甘梵仁便派人将粮食给他们送到了家。
见有人给他们送了粮,一些人又开始眼红起来。
“不就是带个路吗?这有什么难的,早知如此刚刚就该留下了。”
“那可是十石粮啊,若是拿出去卖,少说也能卖三四十两银子。”
尤其是那家中人口多的,此时更是后悔了,若是派一个不受宠的孩子出去换十石粮,那也是值得的。
那些拒绝了甘梵仁的村民懊恼极了,有人说着酸话:“带个路就给这么多银子?依我看啊,这里面肯定有诈!”
一同前去的村民立马附和:“你这话说的不错,我刚刚和猎户一起去的,听说这次带路很危险,这粮食可没有那么好赚。”
“猎户他们是不是傻了?我们不是刚刚才领了粮食吗?那些粮食够我们吃好几个月了,何必以身犯险啊?”
“这还用说?都是穷闹的呗,看看这三个人,一个是常年铤而走险的主,另外两个都是家里穷的叮当响的。”
“可不是,也就是穷,不然谁能为了这十石粮食铤而走险啊,咱们又不困难,真没必要冒险。”
还有些人甚至劝解猎户三人将粮食退回去,推了这桩差事。
三人相视一笑,沉默不语。
虽然没有商量,但他们十分有默契,谁也没有说出甘梵仁愿意给他们一百五十两的事。
这些村民只看到了区区十石粮食就这么嫉妒了,若是让他们知道了不止是石粮食,定是要生出事来。
他们这次带路,能不能回来都不好说,将这件事泄露了出去,他们走后,家里人恐怕受不住这笔钱。
就这样让所有人都觉得他们拿了十石粮食,是最好的。
十石粮食虽然会让许多人觉得嫉妒,但在大家都有粮食的情况下,也不会生出什么坏心思,最多就是见面说几句酸话罢了。
等到出发那日,他们坐上了甘梵仁的马上,心中忐忑。
马车不时压过凹凸的路面,让车内变得颠簸。
他们第一次坐这样大的马车,但心里却没有半点享受的心思,一想到未知的危险,他们就坐立难安。
这种不安,直到吃饭时才消散了。
甘梵仁给他们吃的是香喷喷的肉。
肉是用油炸过的,一点也不会让人觉得有腥臊之感,反而口感很好带着酥香。
他们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一时间完全忘记了紧张。
猎户说道:“我虽经常吃肉,但是还没吃过这种做法。”
“这么多的肉,得用多少的油来炸啊!”
季伯常大口大口的吃着,一边吃一边说道“这油多了就是香,我们现在也算是有钱人了,要是有命回去,以后天天都这么吃。”
王德发吃的很慢,认真的咀嚼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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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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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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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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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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