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他们当兵的初衷。
他们当兵时,想当的就是这样的兵,而非是在孙兴手下欺男霸女。
“之前我们和孙兴去接管唐家军的时候,百姓们虽然人人称赞唐家军,可我也没见有百姓给他们送过礼,由此可见,咱们现在比唐家军还威风。”
他们虽然跟着孙兴欺负了唐家军,但不代表他们厌恶唐家军。
其实他们嫉妒、羡慕的很。
羡慕唐家军受到了百姓的敬重,嫉妒唐家军有唐施这样的好将军,可以护着他们,保护着他们。
如今他们比唐家军一点也不差!
“我算是理解唐家军为啥那么拥护唐施了。”
一个将军可以让将士们千古流芳,一个让将士们遗臭万年,换他们也选那个可以让他们千古流芳的。
“弟兄们,既然都是当兵,当谁手下的兵不一样。”
“咱们的家,几乎都是潼门关的,咱们出来不就是为了让家人过上好日子的吗?”
“跟着狗皇帝混,三天饿九顿,跟着咱们这位新陛下混,顿顿有酒有肉,咱们何不踏踏实实的跟着他?”
将士们想通以后,训练比以前更认真了。
以前他们训练也是白训练,一身本领都用在了百姓身上。
但现在他们知道,早晚有和朝廷开战的那一天,现在多训练一刻钟,就有可能多在朝廷的军队手上多活一刻钟。
大家训练的刻苦,唐觉见了也会时不时的奖赏大家。
甘梵仁见大家吃饱喝足,便开始张贴告示,招兵买马。
甘甜经常缠着甘梵仁,抱着她坐在桌前招兵。
许多人路过,本来没打算参军,都忍不住过来看两眼。
想跟着甘梵仁做事的大有人在,招兵的告示一出,就有许多人报名。
有不认字的大娘路过,还以为是像以前那样发东西呢,急忙跑过去问。
“咱们这是要发啥呀,咋这么多人呢!”
有人哈哈大笑:“我们啥也不发,我们是要报名参军的。”
大娘皱眉:“参军!上了战场那可是要丢命的,你们不怕死吗?”
“怕!可若不是大人,我们我们早就饿死了。”
“大人让我们吃饱穿暖,我们要报答大人的恩情,我们也要守住这份幸福。”
一个黑壮的汉子说道:“我们可以死,但我们的家人要好好活着,只要我们上了战场,帮咱们这位陛下守住了潼门关,那我们的家人就可以继续过现在这样的日子,可以吃饱穿暖。”
“我家隔壁的邻居,把女儿卖了,也才换了半袋糠米,如今陛下给我们一人一石粮,还给我们的家人免费治病,还有银子拿,我们为啥不参军。”
这话算是说到大家的心里了。
经历过前段时间,为了口吃食烧杀抢掠的时光,大家都不想再像以前那样苟活了。
他们想活出一个人样来。
想让自己的家人也过上好日子。
大娘沉默了一会儿,不知想起了什么,眼眶微微湿润。
“之前修路时,潼门关只许进不许出,粮食被炒出了天价,恰逢我儿媳生产,可家中一点粮食也没有,儿媳没有奶,我四处求人也没借到粮,孙子因为没有奶没有粮吃,没活下来,儿媳也抑郁成疾就那么去了。”
“若那个时候能遇到陛下多好。”
大娘提到儿媳,忍不住落下泪。
有人安慰道:“之前木北县的百姓来支援时我听他们说,陛下那时就在木北县救了好多百姓的性命,陛下在那建了神女庙,和神女祷告,神女赐下了粮食,救了他们的命。”
“陛下是被神明认可之人,我相信跟着陛下,我们潼门关一定能越来越好!”
大娘点了点头:“说的对,我这就把我儿子押来,让他也来参军!”
“对了,你们刚才说参军给钱,给多少钱啊?”
“一次性给一百石粮,而且参军后每个月还给十两银子。”
大娘听了,眼前一亮:“这么多!”
一石粮就够全家人吃一个月的了。
一百石够他们吃许久的了。
更不要提一个月还有十两的银子拿。
“早说给这么多啊,我早就把我儿子押来了。”
“我得赶快回家把人带来,要不然一会儿该不招人了。”
大娘匆匆忙忙的走了。
不多时,带回来一大串人。
甘甜目瞪口呆的看着大娘。
【大娘好厉害,说好的只带儿子来,这么一会儿竟然带来了这么多人。】
甘甜忽然有点紧张。
【等一下,这么多人,岂不是说我之前准备的那些粮根本不够用,我还要从系统中变出许多粮食才是!】
【这么多人,我要兑换多少次啊,还不如多解锁一些仓库划算。】
甘甜看着自己之前偷偷摸摸存下的那些金币,忍不住肉痛。
她将那些金币全都用来解锁了仓库。
换来了大量的粮食。
她委屈的忍不住咬了一下甘梵仁的胳膊。
她就长了几颗牙,咬起人来也没什么力气。
甘梵仁知道女儿这是心疼银子了,其实他也心疼。
自古以来招兵买马就是费钱的。
如今他们只是用粮食招兵,没用多少银子,就已经让他感受到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未来几个月的军饷也是笔不小的开支。
他必须要想办法弄到更多的钱才行。
想要钱,就需要让经济活跃起来。
他叹了口气抱着甘甜向下一个招兵的地方走去。
他招来的能人义士,都参与了进来。
招兵招得最多的毫无疑问,是邱向元。
他舌灿莲花,把参军说的无比荣耀,仿佛只要参了军就能被载入史册光宗耀祖。
甘梵仁听了都恨不得马上报名了。
他的话给了甘梵仁一些启发。
他忽然想起了小叶城百姓之前编书,骂贪官之事。
除了吃饱穿暖以外,百姓们十分在意面子。
若是能按照邱向元的说法,给予他们奖励,将他们的名字记录下来,编撰进县志中,或者立碑,这些百姓岂不是更有荣誉感,更愿意为他做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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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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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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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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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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