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限量一百个?

  刚刚王大丫一个人就开了十个!

  这么多人,一百个怎么够分啊。

  “掌柜的,一百个也太少了,就不能多卖些?”

  “实不相瞒,这一百个盒子是我们赔钱在做的,我们店小利薄,实在是赔不起这么多的钱。”

  这倒是。

  客人们看着自己手上的东西,不得不承认,只要是这盒子里开出来的东西,价值都远超过了十文钱,做这个关扑盒子,是一定赔钱的。

  大家不好再说让慧娘多加些盒子,只能暗暗在心中想着明天早上早点来排队。

  甘甜看大家开盒子,看的眼睛都直了,每一个关扑盒子都深深戳中了她这个非洲人的心。

  要知道前世她买盲盒,就没买过几次合心意的,哪像娘亲做的这个关扑盒子,各个都十分符合她的心意。

  不过她也暗暗松了口气,幸好她有系统,不然按照娘这个卖法,她们恐怕连裤衩子都得赔进去。

  买不到盒子,大家认真的在店里逛了起来,看到别人家卖二十文的卫生巾这里才卖十文,她们都心动了。

  店里的卫生巾卖了不少,连带着其他东西销量也跟着增加。

  用关扑盒子引流的方法,非常成功,刚开业第一天,大家就累到精疲力竭。

  “再这样下去,我们就要累死了,唐将军的人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到啊?”

  公孙越哪还有翩翩公子的模样,整个人灰头土脸的,手上的扇子都沾上了一层灰,变得灰蒙蒙的,他心疼不已,捧着扇子眉眼都耷拉了下来。

  甘甜每次见到公孙越都是一副活力满满的样子,见他累成这样,竟然有些小小的不自在。

  她从系统超市里寻找出一把扇子,这扇子比较普通,不是什么顶好的材质,就是非常普通的纸扇,当然超市里还有粉红色渐变的大花扇,一般是跳舞用的。

  一想到公孙越拿着粉红色的大花扇在身前摇晃,甘甜就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那画面太美,太辣眼睛了,还是算了吧。

  那样的扇子她可不敢拿出来给公孙越用的,所以她只挑选了一只看起来很普通的扇子。

  扇子虽然普通,但上面写着的词可一点不普通。

  这是甘甜那个时代的人写的词。

  《莫生气》

  感受到胸口忽然一凉,公孙越身子一僵,不大熟练的将胸前的扇子拿了出来。

  他展开扇子,轻声读了起来。

  别人气来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

  甘甜忍不住捂了捂脸。

  这词送给李志还行,送给公孙越实在是有些不符他的性格。

  公孙越望着这扇子,似乎明白了什么,他连连拍手称赞。

  “妙,妙啊。”

  “有了这扇子,我不用说一句话,就可以让人哑口无言。”

  试想,若是和脾气暴躁之人吵架时拿出这把扇子,对方定会以为自己是在嘲讽,那还不气的原地升天。

  甘梵仁也仔细的看了扇子上的词,与公孙越一同称赞。

  “是极是极,这扇子上的词若是拿来气人倒是极好。”

  【气什么人啊,我那个明明就是莫生气,不要生气的意思,是用来劝诫大家要心平气和修身养性的,怎么可能气到人啊?】

  甘甜在心里疯狂的吐槽,小嘴也叭叭的说个不停。

  她还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声带,口中那含糊不清的音节并不能让人听清,但她嗷嗷叫的气势,大概也能让大家明白,她骂的挺脏。

  公孙越想到这是他收到甘甜送的第一份礼物,便将扇子郑重的收好。

  “这扇子我极为喜欢,要好好收着才行。”

  听到公孙越喜欢,甘甜才少骂了两句。

  恰好,有人敲响了宅子的大门。

  这宅子对有钱人来说是小宅子,有钱人家的人口多呀,一家生三个孩子很正常吧,若是三世同堂或四世同堂,少不得就要二三十口人。

  一个主子身边配上两个下人不为过吧,再加上护院、厨子,零零总总一个宅子少不得要上百口人。

  甘家没那么多人,所以这宅子格外的空旷。

  他们虽然是在花厅小憩,但离正门还挺远的,此时却将敲门声听得清清楚楚,显然敲门的人是用了不少力气的。

  天都黑了,忽然有人敲门,定不是什么正经的访客。

  李志站起身,看了看四周,见没什么武器,随手拿起了余老大的戒尺,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下,他来到门边,仰着脖子粗声问道:“谁啊?”

  “吾乃唐将军旧部,李云风,听闻此处要招护院,特来拜访。”

  听到是唐将军的人,李志的神态放松了些许。

  “稍等片刻,俺这就开门。”

  李志将门打开,见到许多人站在门口,黑压压的一片吓了他一跳。

  这些人肤色黝黑,手上都有茧子,一看就是练家子。

  李志忽然有点后悔。

  这些人真是唐将军派来的人还好,若不是唐将军派来的人,恐怕就要来一场恶战了。

  见到李志警惕的目光,李云凤拱了拱手。

  “深夜拜访实在不妥,我们接到唐将军的传信,一刻不敢耽误,没想到竟然惊吓了老爷,云风有愧。”

  见李云风谦逊有礼,不像是歹人,李志才放了人进来。

  娘亲的个子有些矮,在娘亲怀里看着不舒服,甘甜向甘梵仁的方向爬了爬,用力的拽了拽甘梵仁的袖子。

  虽然没听到小家伙的心声,但甘梵仁对小家伙已有了解,这小家伙是个爱凑热闹的,定是想要看的清楚些。

  他将小家伙抱在了怀里,小家伙立马扭动着身子,找了一个舒适的姿势趴着。

  甘甜调整好了姿势,啃着手指看向李云风。

  李云风是个儒雅的中年人,看起来三四十岁,比爹爹还要苍老几分。

  不不不,不能这么想,爹知道了要伤心的。

  爹只是成婚早,他一点也不老。

  算起来,爹爹今年也才二十八,还不到三十呢。

  李云风身上穿着一身粗布做成的衣衫,没什么补丁,看起来还算得体。

  但仔细看,他脚上的鞋已经磨损的十分厉害,可以看见脚趾了。

  显然,李云风过的并不好。

  再看李云风身后的弟兄们,他们看起来五大三粗的,但有的一只眼戴着眼罩,有的少只耳朵,还有的袖管空空荡荡的,再不然就是裤腿被高高的挽起。

  显然都是身患残疾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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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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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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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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