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望着大米,双手颤抖。

  他将大米捏在手中,嗅着大米的米香,口中生津。

  这样的米,本该出现在贵人们的餐桌上,他这样的身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可以吃到,就算是看上一眼都求之不得的。

  可现在这大米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只要二十两银子,他就可以得到二十石。

  就算他不吃,拿这米送人也是不错的,或者转手卖给那些大户人家。

  一石米卖个十两银子也不成问题。

  “我买。”

  掌柜的咬牙:“你要我做什么?”

  “我要你做的事情很简单。”

  “我只希望你和你的人可以好好的睡上一觉,你们会睡的很沉很沉,不管发生了什么,你们都不会醒过来。”

  甘梵仁把玩着手中白花花的大米,他的头低着,让人看不清他的神色,身上青色的衣衫衬得他肤色极白,更显书生气质。

  这样柔弱无害的打扮,却让掌柜的无端生了一身冷汗。

  他刚刚还觉得甘梵仁就是一个为了前途,连妻子都可以出卖的小人。

  此时他却对甘梵仁产生了深深的恐惧。

  此人将来必成大器。

  掌柜恍恍惚惚的想着,答应了甘梵仁的条件。

  “客官放心,敝人今日家中有事,不会留在客栈,便是天塌下来也赶不回来。”

  那商队是星月坊的人,星月坊可是皇商!

  他一个小小的客栈招惹不起,他可不敢留在这,所以只能找一个折中的办法。

  甘梵仁并没有反对,掌柜的因为什么不出现根本不重要,只要到时候不出现就好了。

  掌柜的带着人将甘梵仁房间里的粮食装了起来。

  望着一地的粮食,掌柜咽了咽口水:“这米能都卖给我吗?”

  “这些粮食都有买主,不能卖给掌柜了。”

  掌柜有些惋惜。

  他看着地上的红豆:“那卖我些红豆吧。”

  他明白,能用二十两银子买到二十石大米,是捡了大便宜。

  想用那个价格买下其他的粮食是不行了。

  于是他斟酌再三,给了一个自认为还算合理的价格。

  甘梵仁也没矫情,和老板达成了交易。

  老板一个人几乎将所有的粮食都买了。

  甘梵仁查了一下,足足卖了二百两银子。

  李志见到这些钱,瞠目结舌。

  “俺这辈子都没见过如此多银子!”

  甘梵仁大方的分给了李志五十两。

  “这段日子辛苦贤弟了。”

  财者,为国之命而万事之本。

  只有给予了对方想要的东西,对方才会愿意为他效命。

  甘梵仁深知这个道理,在钱财上毫不含糊。

  “这咋能行呢。”

  “粮食是大哥一个人弄来的,俺什么都没做。”

  李志是个实在人,觉得这笔钱受之有愧。

  甘梵仁却不由分说的将钱塞到了李志的手里。

  他意味深长的说道。

  “收着吧,你叫我一声大哥,我就要尽到做大哥的责任,将这些钱攒起来,早日安家立业。”

  “我可不是那种挟恩图报的小人。”

  甘梵仁丝毫不肯放弃给男主上眼药的机会。

  “记着,为兄为友者,都会真心为你着想,绝不会用口吃的,用口水,就要你卖命。”

  “我知道了大哥。”李志握着银子,一脸感动。

  “大哥放心,这钱我一定收好,争取早日娶个媳妇,不让大哥失望。”

  甘梵仁拍了拍李志的肩膀。

  李志才十四,父亲早亡,无人教导,自然单纯了些。

  只要他好好调教,定会变得聪明起来。

  【我爹不愧是未来的大奸臣,这么快就赚到了这么多钱。】

  甘梵仁:“……”

  闺女儿是夸他呢,还是骂他呢?

  他怎么有点不明白呢?

  女儿的语气那么活泼,欣慰,应该是在夸他吧。

  【这收买人心的功夫更是厉害,几句话就堵死了男主的路。】

  【嘿嘿,失去了李志这个助力,男主别想像小说那样,顺利的当上王爷了。】

  【按照这个进度,我们一家人翻身的日子指日可待,男主应该没机会吃我了,我娘也不会……】

  甘梵仁听着女儿的心声,差一点被憋死。

  夫人到底怎么了?

  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大哥怎么不说话了?

  李志悄悄打量着甘梵仁。

  一定是因为他成功理解了大哥的意思,所以大哥才不说话了。

  呜呜呜,他就知道,大哥的心里都是他。

  一听到他要攒钱娶媳妇,都欣慰的说不出话了。

  大哥是除了娘之外,对他最好的人。

  他一定要好好跟着大哥干。

  大哥让他往东,他绝不往西!

  就是大哥让他杀个人,他绝对不眨一下眼睛。

  李志担心自己粗手粗脚,会将钱弄丢,所以钱还没在手里捂热,就都交给了老娘。

  刚刚赚了五十两银子,李志心情激荡。

  看甘梵仁的眼神更加恭敬了。

  甘甜觉得那眼神有点熟悉,但总是说不出来怎么个熟悉法。

  许多年后,她跟着娘亲去庙里祈福时才明白。

  那不就是她看财神老爷的眼神吗?

  李志跟在甘梵仁身后回了屋子,刚关上门,就听甘梵仁问道。

  “敢杀人吗?”

  李志:“……”

  “敢。”

  “大哥你说杀谁,我能不能打得过?”

  李志狗腿的给甘梵仁倒了杯茶。

  “大哥你就说,想让他咋死,留不留全尸。”

  至于甘梵仁想杀谁,为什么要杀人,李志连问的兴趣都没有。

  大哥这么好,这么善良的一个人,怎么可能轻易杀人。

  大哥要杀的人,那一定是十恶不赦的恶人!

  “我要杀几个人,但我不会让你涉嫌,你只需要帮我做一些很简单的事情就好。”

  “你现在尚有回头的机会,可以拿着银子立刻离开,以后我们桥归桥路归路,不管我是生是死,都与你无关。”

  听到甘梵仁的话,李志急了。

  “大哥你这是啥话?!”

  “我李志岂是那种贪生怕死之人!”

  李志气的拍了下桌子。

  “啪”桌子塌了。

  看着倒塌的桌子,甘梵仁沉默了片刻。

  “那好,你去帮我将商队的人都请到他们东家的屋子里,我要请他们喝酒。”

  喝酒?

  不是要杀人吗?

  怎么忽然要喝酒了?

  李志想不明白,他疑惑的看着大哥。

  甘梵仁没有解释,只是看向了地上的碎木屑。

  “桌子是你拍坏的,亲兄弟明算账,你得自己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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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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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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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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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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