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逃荒小奶包,全家读我心后吃香喝辣甘甜>第13章 长得有点着急而已
  这不是甘梵仁第一次从女儿的口中听到男主两个字。

  这两个字不难理解。

  男主嘛,无非就是故事的男主角。

  他们一家是故事中的反派。

  可男主不都应该是正义的形象吗?

  为何女儿出生时却说女主一家将女儿分食。

  这样的人算什么主角?

  不提男主两个字还好,甘甜的心声中提到了男主,甘梵仁的心里就泛起了一阵阵杀意。

  不管男主是谁,多厉害。

  想伤害他的家人,先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既然这个李志可以为男主所用,那也一样可以为他所用。

  甘梵仁没想过用两个包子就奴役别人,但听了女儿的心声,他意识到面前的这个人会是他的助力。

  死心眼又好用。

  送上门的便宜,不用白不用。

  他本就不是什么老好人,利用起人来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因这两个包子的缘故,李志对甘梵仁十分感激。

  他远远的跟在甘家人后面,似乎是在保护甘家。

  白日里除了赶路,倒也没什么危险,到了夜里,危险就显现了。

  因为没有找到可以落脚的村庄,许多人都在睡在野外。

  一些人对着甘家人露出了垂涎的目光。

  三个小孩,一个女人,和一个文弱书生,这样的组合简直像小绵羊一样温和无害。

  几个落魄的汉子交换了一下目光,悄悄的靠近。

  他们几个接近甘梵仁,目光贪婪。

  只要将这个书生解决,那么这家人就没了战斗力,孩子就拿去卖了,女人还能让他们兄弟几个乐呵乐呵。

  周围有人想要出声提醒甘家,但接触到几人警告的目光时,还是收了声。

  这几个人一看就不好惹,为了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惹上麻烦,不值得。

  于是,那些人闭上眼睛,眼不见心不烦,全当是没有看见。

  就在为首那人捂住了甘梵仁的嘴巴,想要将甘梵仁杀死时,一只粗粝的手,搭在了他的肩膀。

  “多管闲事,不想活了吧?”

  那人骂骂咧咧的回过头,却对上了一双犹如铜钟般的眼睛。

  “这位老哥白日里给了我包子,是我的恩人,敢害我恩人,你不要命了!”

  李志邦的一拳,赏了他一个满天星。

  接着抓着那人的衣角,一拳一拳的往脸上砸。

  没什么招式,也不讲什么章法,问就是一力降十会,大力出奇迹。

  这下子甘家人都醒了。

  甘甜哇哇的哭着。

  【太可怕了,差一点就见到我太奶了。】

  混乱中,谁也没注意到甘梵仁的手中有什么东西折射出冷芒。

  但凡李志出手在晚一点,刚刚那个人就没命了。

  甘梵仁手中的刀可是淬了毒的。

  李志就是想要教训几人一顿,甘梵仁是真真切切的想要了几个人的命!

  甘梵仁默不作声的将手中的刀收起,将妻儿老小护在身后,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

  那些坏人见兄弟被打,也都向着李志冲了过来。

  他们手中的棍子,被李志用胳膊夹住,连棍子带人被他轮了起来,在空中发出簌簌之声。

  这宛如电视剧般的打斗场景,看的甘甜小嘴巴都合不上了。

  【好酷。】

  【爹这两个包子给的太值啦。】

  几个人被李志打的屁滚尿流,跪在地上求爷爷告奶奶的希望李志高抬贵手。

  李志二话不说,将几个人捆了起来。

  “废话少说,明天随俺去见官。”

  李志将几个人的嘴巴堵上,扔在了一边,向着甘梵仁走了过来。

  “兄台受惊了。”

  “你放心,俺别的没有,力气有的是,有我在没人伤得了你们。”

  甘梵仁没想到这两个包子居然真的能收买李志。

  这人……

  倒是天性单纯。

  “在下姓甘名梵仁,今年二十有八,不知李兄贵庚。”

  李志挠了挠头:“俺今年十四。”

  【啊?】

  【不可能吧,他这一脸的络腮胡子,看起来比我爹都老,说三十四我都信,怎么才十四啊,难怪这么好骗。】

  甘甜一脸震惊的看着李志。

  【书上也没说李志才十四就做了男主小弟了呀,男主这不是雇佣童工吗?】

  甘梵仁也没想到李志的年龄这么小。

  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丧心病狂到利用这么小的孩子。

  李志这一句话,把他一肚子的话都给堵了回去。

  “你这年纪只比我的大儿子,大了几岁,称我一声叔父也不为过。”

  “那不行,你是俺认定的大哥。”

  李志挺了挺胸膛,一副倔强的模样。

  “白天忙着赶路,倒是没来得及问,你这是要去哪啊。”

  说道这个,李志的脊背佝偻了下来。

  “俺也不知道。”

  “全村人都死了,俺家也被淹了,是俺背着俺娘躲在了大树上才活了一命。”

  甘梵仁的眼前一亮:“若是不嫌弃就跟着我们去王都如何。”

  “我看你两手空空,想来也没什么盘缠,我们倒是有盘缠,但缺少男丁,不如你和我一起,也有个照应。”

  对李志来说,去哪都一样。

  他本来就打着报恩的心思,想要跟着甘家,保护甘家。

  甘梵仁的话,正合他意。

  “行。”

  李志带着老娘来到了甘家的地盘。

  慧娘从包里拿出了些馍,在火上烤了烤,又撒上了些调料,递给了李志母子。

  “我看你们晚上没吃什么,我这也没什么好吃的,你们先将就将就。”

  李志看着那白馍,哈喇子都要下来了。

  这几天他几乎没吃什么东西,沿途找到的食物,要么给了老娘,要么卖了换了盘缠。

  看见这大白馍,只觉得肚子饿的厉害。

  他也没矫情,对着甘梵仁笑了笑,然后接过白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说是白馍,但洒上了调料,吃起来咸香可口,经过烘烤口感酥脆。

  李志觉得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东西,比肉都好吃。

  李志的老娘见状,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眼中流露出一丝心疼。

  “慢点吃。”

  这些日子,儿子背着她走了不少路,受了不少苦。

  她心疼儿子,不愿给儿子添麻烦,这几天说什么都不吃东西了,想将口粮省下来。

  没成想中午遇上了甘家吃包子。

  那包子太香,她没忍住多看了两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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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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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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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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