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中后,他趴在桌上,认真的看着面前的灯。
这灯并不精致,只是一个很普通,很素的灯。
上面只画了一朵莲花,似乎是以此来表明灯主人的身份。
他研磨,提笔,在上面写下了一篇祝词,画了漂亮的花纹,犹豫了一番,在莲花的旁边,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印下了自己的名章。
虽然这上面没有莲香的名字,但他的名字和莲香的名字落在一处,便显得亲密了几分。
他抚摸着那朵莲花,在莲花旁又画了上了一朵新的莲花。
仿佛这样,他们便会成双成对的站在一起。
这样摩挲着,他的指尖仿佛也沾染了些温度。
他的脑海中蓦地出现了莲香那张漂亮的脸,他匆忙收回了手指。
他这是在做什么。
为什么会写下这祝词,画上这莲花。
他虽不是什么有名的才子,但他如今身在户部,他的墨宝也是有许多人追捧的。
他为什么要在这灯上题字。
还有。
他的脑海里为什么都是莲香的样子。
明明之前在王都时,他也曾见过莲香,为什么那个时候,他不像现在这般,总是想着莲香。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脑海中都是莲香的影子呢?
是在见到莲香被人欺负,却还是温柔笑着坚强隐忍的时候?
还是见到莲香温柔的笑着,眼中却尽是心碎的时候?
漂亮的女子,他见过许多,温柔的女子他也见过许多。
可她们好像都和莲香不一样。
她们都不是莲香。
公孙越拨弄着手中的灯,一夜未眠。
第二日下了朝,他便提着灯来找了莲香。
看到灯的时候,莲香差点没能认出来。
“这是奴家的灯?”
听到奴家两个字,公孙越拧了拧眉。
以前的莲香虽然总是将姿态放得很低,但并不会一口一个奴家,一口一个奴家的叫着。
莲香这样,仿佛是在时刻提醒着他,他们之间的身份差别。
“莲香姑娘,你现在已经不是妓籍了,不必自称奴家。”
“你不该如此称呼自己。”
公孙越将手中的灯递给了莲香。
“昨夜,莲香姑娘为我的好友送上了河灯,我便也为姑娘送上一份祝词,愿姑娘一生顺遂,万事无忧。”
莲香看向公孙越手中的灯。
公孙越的字迹工整有力,十分漂亮,带着一份娇矜的傲骨,似乎是一个极为肆意之人。
可在她面前,公孙越好像仿佛并非这样。
他谦逊温和,永远都保持着君子之风。
都说字如其人,但她好像并未看到公孙越肆意的一面。
她接过灯,看着灯上的祝词后,微微怔愣。
密密麻麻的祝词,都是在为她祈福,祈祷她身体康健,万事顺遂。
字字真切,仿佛当真要将这祝词送到天上的神明那去。
“我这一生听过许多甜言蜜语,祝我身体康健,万事顺遂的,你倒是头一个。”
“公孙大人,您真的很特别。”
别的男人都是看中她这副身子,他们的夸赞无非就是她端庄美丽,蕙质兰心,祝词也都是一些青春永驻,觅得良人之类的。
仿佛她嫁个男人,有张漂亮的脸便已经是她最大的幸福。
至于她过的好不好,幸不幸福,身体康不康健根本无人在意。
她微微俯首,无意中露出白嫩优美的脖颈:“多谢公孙大人,您这灯奴家、我定当会好好保存。”
公孙越从未在人的身上见过那样奇怪的情感。
愉悦、感动、平淡。
明明在莲香低头之前,他还在莲香的眼中见到了几分动容,只一低头的功夫,在抬头时,她的眼中便只剩下了平淡。
可她微红的眼角,却让他的心蓦的一疼。
“莲香姑娘,来杨柳楼时,我见到有一家点心铺子,便买了些点心。”
“莲香姑娘若不嫌弃就收下吧。”
他将用手帕包好的点心,放到了莲香的面前。
这手帕是用了上好的料子做的,用这样的手帕去包点心,简直是暴殄天物。
还不等莲香拒绝,公孙越就扔下了点心,转身离开了。
莲香急忙将点心放到了一旁的盘子里,将手帕拿了出来。
点心上的油渍已经渗到了手帕上,很难清洗干净了,但莲香仔细的洗了又洗。
离开杨柳楼,公孙越便去找了温以凡。
“我好像是生了一种很奇怪的病,每当我看着莲香姑娘的眼睛,就会觉得心口处疼痛难忍。”
“老温,我是不是应该找苏老看看看。”
温以凡望着自己这位好友,轻声咳嗽:“今日的你很是奇怪啊。”
公孙越看了一眼自己的衣着:“有吗?”
“当然,你平日和孔雀开屏一般,一年四季都拿着扇子,今日却没带。”
“我……应当是因为今日起的晚,所以将扇子落在了家中吧。”
“扇子简直就是你身体的一部分,你便是不吃饭,也不会忘了自己的扇子,我猜猜,你是因为什么忘记了扇子。”
温以凡咳嗽了两声,喝了口茶,轻声说道:“你应当是为了还灯,所以只记得灯,不记得扇子了吧?”
公孙越点了点:“正是。”
“公孙越,莲香姑娘的一个灯就让你乱了分寸,若是莲香姑娘站在你面前,你岂不是要把命都给她。”
“你呀,怕是爱慕莲香姑娘而不自知。”
“怎么可能,我对莲香姑娘并无欲念,怎么会爱慕上她。”
“我只是控制不住,这双眼睛总是忍不住追随莲香姑娘的身影,我盼着她可以过的幸福,却从未想过要占有她。”
温以凡的肩膀微微颤抖:“公孙越,我们相处多少年了?”
“你骗得了别人,可骗不了我啊。”
“你公孙越什么那么有爱心了,你虽然心系社稷,一腔报复,却从未只是心疼过谁,就连我这个老友缠绵病榻,也没见你为我心痛过。”
“一个人,反反复复的出现在你的脑海中,让你魂牵梦萦,方寸大乱,你还说不在意?”
温以凡伸出手,戳了戳公孙越的胸口。
“至于欲念?”
“你是真的没有,还是假的没有?你自己最为清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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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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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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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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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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