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苒白了他一眼,道:“天天听你诵读,傻子也听会了!我还知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你才四岁!居然能记这么多《论语》中的句子!”宋清墨惊喜中带着几分怅惘——他要是有这记性,上次就不会考不中了!
宋清墨拿着文章,踌躇着到底要不要打扰别人,来到窗前,发现祝文卓居然在作画……不是,这还几天就考试了,咋不赶紧温书,还有闲心作画?莫非……人家早已成竹在胸?
“宋兄,有事?”祝文卓抬眸看向窗外,看到宋清墨一脸怅然地站着,便问了一句。
宋清墨顺势提出想向他请教学问的想法。祝文卓欣然应允。
祝文卓果然不愧是福丫看好的人,聊了几句便知晓宋清墨学问上的不足与欠缺,并给了十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宋清墨心中的迷茫,往往他几句话,就能起到拨云见日的效果。真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剩下的几日,宋清墨如饥似渴的学习,有祝文卓的指点,事半而功倍。对宋清墨来说,祝文卓无异于良师益友一般的存在。
吴婆子见了,心中感激,便将祝文卓的一日三餐给包了。
“好香啊!谁家炖肉了……不是,这肉咋做的,这也太香了吧?”朱元琨闻着空气中浓郁的香味,书都读不下去了,不停地深深呼吸。
当吴婆子端着红烧肉,从厨房走出来,经过他的窗前时,朱元琨更坐不住了。他放下书本,快步走出来,凑到吴婆子身边,眼睛盯着色泽红亮的肉块,舔着脸问道:“大娘,您老手艺不错嘛!光闻着都快把我这魂儿给勾走了。这道菜叫啥?我咋没见过?”
“这个叫红烧肉,又名‘东坡肉’。是从江南传过来的,你没吃过也正常。”吴婆子绕过他,往西厢房而去。
朱元琨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道:“大娘,您能包餐吗?你看,这边离市集可不近哪,我们吃顿饭,一来一回就要半个时辰,多耽误事儿呀!”
吴婆子想着,反正一日三餐都是要做的,饭菜都不过加点量的事儿,便道:“可以啊!谁还跟钱过不去?你预计一天多少钱的伙食?”
朱元琨想着,外面一荤一素就要将近二百文,便道:“那个……一天二百到三百文,你看行吗?”
行!简直是太行了!一斤上好的五花肉,才三十文,像这一盘红烧肉,成本不到四十文,一荤一素顶多五十文,早晚不能都吃大肉吧?即便一天二百文,也有的赚!
“行!住宿加餐食,一天五百文。”吴婆子拍板决定了。
朱元琨的同窗们,眼睛虽然盯着书本,耳朵却支棱老长。闻言,纷纷道:“大娘,还有我们!我们也需要包餐食……”
吴婆子觉得一只羊是赶,一群羊也是放,便到外院问了其他学子需不需要包餐。
一天五百文,价格还算合适,不需要他们一天三趟往外跑找饭吃了。耽误时间不说,现在天热了,外面的饭食未必干净新鲜,万一吃坏了肚子,误了考试就得不偿失了。外院住的五位学子,也纷纷掏钱表示需要包餐服务。
一天五百文,考前还有五天时间,这就是二两多。那些来得早的,花费更多。再加上车马费……宋子苒不禁感叹古人赶考实在是太废钱了,难怪说寒门难出贵子呢!不是因为贫寒人家的孩子不聪明,而是读不起书,考不起学啊!
朱元琨趁机点菜,说是要吃刚刚端过去的“红烧肉”。吴婆子道:“那道菜要炖上一个时辰,今天晚了,吃猪肉炖粉条吧。素菜嘛……来个凉拌茄子,怎么样?红烧肉,明儿再吃。”
猪肉炖粉条是“东北四大炖”的第一炖,有这么一句顺口溜:“猪肉炖粉条,馋死野狼嚎”。崇州这边的人,没几个不爱的。
吴婆子做的时候,又加入了八角、桂皮、肉蔻、陈皮、山楂干等香料,做出来的“猪肉炖粉条”,自然更加浓香四溢。
凉拌茄子,则加入了辣椒这种提味神器。辣椒和蒜蓉,用油一爆香,整个院子都沉浸在一种说不出的鲜香之中。
宋家人丁兴旺,吴婆子做惯了大锅菜,就是厨房的盘子不太够。没关系!小福丫用钥匙打开隔壁的门,从厨房“借”来十几个精致的小碗盘,把两道菜各分成九份儿,给学子们送去。
朱元琨几个认识的,把饭菜端到一块儿,一边吃一边探讨学问。宋清墨听到了,忍不住加入了讨论的行列。他把自己的饭菜也端出来,放在一起邀请大家品尝。
朱元琨早就馋红烧肉了,不客气地尝了一块,惊为天人:“入口即化,肥而不腻,鲜香酥软。妙哉,妙哉!”
他的同窗蔡岩祥吃得不抬头,闻言道:“这猪肉炖粉条,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猪肉炖粉条了,味道太丰富了。还有这个拌茄子,里面红红的,不知是啥,吃到嘴里火辣辣的,越辣越想吃!”
另一位学子道:“没想到大娘有如此好厨艺,即便在醉仙居,也未必吃得到如此美味的菜肴。朱兄,你的决定实在是太英明了!”
“可不是嘛!就说这道红烧肉,拿到醉仙居,那绝对是招牌菜!”醉仙居的招牌菜多贵呀!就是普通的菜,也不是他们这些普通家庭出身的学子,能吃得起的!
尝过吴婆子的手艺后,众学子都觉得太值了!
嘿嘿,她奶这是在姑奶开全托式的小饭桌呢!宋子苒坐在高高的椅子上,晃悠着悬空的两条小短腿,美滋滋地一笑。
她用勺子戳碎一块肥瘦相宜的红烧肉,拌着米饭吃——太好吃了!这可是她,根据现代红烧肉的做法,一点一点引导她奶调整配方做出来的。不得不说,奶在做菜方面,果然有过人的天赋,比前世那些高档大饭店里做的,还要地道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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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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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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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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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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