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啊?”
红火火打了个酒嗝。
“不知道。”
麦冬儿顿了顿,声音也就更轻了:“她曾对我说过,有一人,就算多年不抚琴,也能顺心所欲,琴声引胜。可惜那人是凡人,不然……”
话没有说完,因为红火火也没有仔细去听。阿护拉着悯乐说要点曲。
何曲?
魔族的儿女情。
悯乐摇头,说此曲必须要真正爱过一场的人才能弹出情爱的意境。他至今心上无人,不想糟蹋了这首曲子。
红火火笑不护,是不是真的如传闻那般与魔后是真心欢喜的吧?
他点头,并不否认:“我何时说过不是真心欢喜!?”
说着,举着酒坛猛灌,一擦嘴里苦笑:“可惜了,可惜了!”
心上人是囚鸟,枉他自诩风流倜傥,无所畏惧,可还是带不走她啊……
木屋里有些寂静,人妖相恋本已很难,若是与魔族相恋,千万年的世仇,哪怕他是身份再高,哪怕他就算把心上人带回了故乡,哪怕啊哪怕,他与她又怎能在世俗的眼光牵起彼此的手呢?
红火火莞尔,一拍桌子,几分醉意的站了起来,跌跌撞撞的向悯乐。
“这有何难!”
说着,她坐在琴边一阵乱揉自己昏沉沉的脑袋,半眯着眼随意的试了几下琴弦。
“不就是一首曲子嘛!”
她对木屋里的大家说:“管他儿女情还是女儿情的!你们想听,我来弹啊!”
所有人并不是很在意,他们觉得红火火就算会弹琴,也只是会而已。
尤其是悯乐和麦冬儿,他俩都是琴道上的大师,自然更不会把红火火的话放在心上。
魔族的儿女情,除了要真心爱过一人以媒介之外,它的每个音符波动都很难,一不注意便会弹错。
阿护不一样,他可能是场中唯一自始至终认真注视红火火的那人。曾经与红伊伊交谈来往的时候,曾听她说过,她们的三妹很会弹琴。还说第一次弹琴的时候也不过五六岁,竟然一个音符也没有错,还引起了天地异象,彩虹高挂,百鸟轻鸣。
琴弦声声随来。
她唱:
掌中银雪风追
身上柳絮纷飞
栽株兰君子曰不悔
浮绿水鹣鲽一对相随
那日煮酒你偏偏白裳
千千墨丝懒束而簪
踏苔径醉意然然
后然说那时风采
.
犹记当时芊芊玉手
撩舞手绢盈盈一笑
那时我专情戏水独乐
无忧
诚念情窦初开
三千青丝为君白
君许兰花一言不负卿睐
那日后你缠我青丝绕指同结
只道声儿女情
长情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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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族生活在海岛上,大大小小的岛屿围绕着一座巨岛,那便是魔族的主城,名为寒月。
因为地理位置复杂,那片海域与寻常海域不同。
它没有白天,只有无尽的黑夜。一抬头,圆月似就在一举之远,星辰耀目。
或许就是因为月下的孤寂。还有海水的潮湿,整个魔族都很喜欢喝酒,清酒烈酒,皆是好酒。
甚至寒月城每隔几年都会举办一次煮酒会,到那时便会更新一个品酒单,为整个世界所有的酒排名。
凡是有酒上前十,无论你是那个种族,身份如何,都将是魔族的贵客,以礼相待,有缘在离月亮最近的金顶上参悟大道。
阿护的身份很少人知,在加上他喜欢与普通的内门弟子来往,刻意把潜力压制,所以名气也不过是天才榜的前五十罢了。
那年,四族都在传魔君的女儿容貌是天下之最,就连擅长面貌变化的妖族女子也比不过。
阿护和他的狐朋狗友在喝酒,听到他们在议论,一拍桌子道:“在这破酒楼里能讨论个啥出来!有本事与我一同潜入魔族,亲眼看一看那天下之最的美貌到底有多美!!”
朋友笑他喝酒了,吹牛。
他大手一挥,几分恼怒的打了个酒隔:“你们怂,我可不怂!”
“当真?”
“当真!!”
谁都没想到,当他们从醉意中醒来之后,便只见到阿护的一张前往魔族的纸条。
他们还是没当真,认为他只是怕丢面子躲起来了。过几天就会跑回来吹牛说自己真的跑到了魔族去看公主了。
哈哈大笑,彼此勾肩搭背相约到下一个酒馆。
当阿护一路风尘仆仆的来到寒月城时,正巧赶上了煮酒会。
月色下张灯结彩,有女子划船而来,清脆的声音唱着那首《儿女情》。岸边的公子小姐豪不避讳的互送相思,甚至彼此依靠,把酒嬉闹。
这这城中,喜欢便是喜欢。我喜欢你,于是我说了出来。我想吻你,于是我便吻了。你说想嫁给我?好!我这就回去让长辈提亲!至于身份背景?是否门当对户?对于崇拜力量的魔族子民而言,角斗场打上一打,赢了,你哪怕是个乞丐,也能做千金府上的老爷!
在这里,阿护认识了一位女子。
她戴着半张面具,似被什么人追寻。一道烟花灿烂,高台上有人欢呼,然后围在那里的男男女女各自与心上人相拥相吻。
就这样,女子不小心跌入了阿护的怀中,相视,他用身躯替她挡住了那些人寻来的目光。
两唇相触,时光寂静。唇相离,他刚笑,便被一巴掌拍了过来。
他挡住,抓着她的手腕搂着她的腰枝又强吻了下去。
后面那些走过的黑衣人又走了回来。巡视一眼,这次才真正的离去。
“喂!你叫什么名字!?”
人群中他在后面追着她行色匆匆的身影。
桥上,她终于止步回头,没好气的冲他道:“你身上的气息很怪,头上的那魔角想来也是用障眼物幻化的吧!”
被一眼道破,阿护并不慌张。反道:“哪又怎样?”
“你既并非是我魔族子民,还这般缠着我,就不怕我去找魔兵将你抓起来吗!?”
“你们魔族每次举办的煮酒会,不都是默认了其他族人伪装进来参加的吗?”
阿护见她气恼,又嬉笑的补了一句:“再者,我故乡那儿,凡是男女有了肌肤之亲可是要负责的!你今日亲了我两次,难道就连名字也不肯告诉我?”
就算是面具,似乎也很难遮掩住她雪白皮肤下的羞红。
“谁亲谁啊!明明是你……”
再次气恼,一跺脚,转身离去。
“登徒子!!”
阿护得逞,继续跟在了她的身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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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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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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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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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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