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殊途是非红睿杰红伊伊>第四百二十四章:金丝笼雀
  入梦仙子是个称号,类似圣女,她生下来便要继承,是注定的命运。

  入梦的父亲太史名公与剑主是一同成长的挚友,剑主以剑问道,为后天生灵开出一域后,挚友自然一呼百应,成其左右臂。

  她与剑十一一同出生,气运本该龙虎相争,唯有她与她,霞光彼此纠缠,似有融合之意。

  众仙惊咦,文墨笔客称赞,她便与她像她们的父亲一样,就应该是彼此扶持的好友。

  父王抚摸着她的头,慈爱的对她说:“孩儿,你是我族天赋最好的入梦仙子,你要早日掌起入梦灯,守护好十一小主。”

  “父王,你们都说我与十一是好友,既是好友,不应该是彼此守护吗?”

  那时父王是怎般回答的呢?

  “孩儿,她是君,你是臣。”

  …

  入梦其实很讨厌剑十一的,可她母亲总是带上她去拜访剑主夫人,她也便不得不跟在剑十一身后。

  没有人问过她的感受,她恨及了出生时的霞光,让她走到哪儿,便注定贴上剑十一好友的标签。

  她总是低头,别人问她,她轻声应着,其实思绪早就不知飘向了何处。

  这日,刚送走那群刻意讨好剑十一的仙子。剑十一的脸突然凑了上来,眉间朱砂里神秘的火焰纹路清晰可见。

  她说:“梦儿,你耳环上的灯忽暗忽明的,可否是对谁动了心?”

  入梦灯挂于左耳,离心脏最近的位置,是家族每代仙子都要以命祭炼的圣物。

  被说中了心事,入梦下意识羞涩后退,腰肢却被揽入。

  “十一,放开我,这么多人瞧着呐!”

  果然,宴会上许多笑意的眼眸在打趣这里。

  十一小主从小天性风流,却待入梦是最好的那个。

  剑十一所谓好,便是大大方方的给各种法宝或者捷径。

  毕竟她是剑主唯一的小女儿,加上那宠溺的十位兄长,她所求之物,不过是开口闭口间。

  与小时候一样,剑十一喜欢揽着她的腰肢,把那张好看至极的脸埋进她的发间。

  她撒娇道:“梦儿,你果然移情别恋了。说说看,那人是谁?配得上我家入梦仙子的话,我便做主让他嫁于你。”

  剑十一身上总是有其他男子的气息,虽然因为她的体质,初夜要寻得最好的那一位,可她喜欢与那些妃子你浓我浓。

  入梦讨厌她的理由之一,就有不喜欢她染上的气息。

  几分嗔怪:“他与其他男子不一样!他是当真的清心寡欲,得他便是窥于!”

  “梦儿何须如此卑谦?他又能有何不一样,不过是所求不同罢了。”

  入梦还想再为那人言正一两句,却见剑十一无奈摊手:“好好,他不一样。只要我家入梦仙子喜欢的,便是这天上地下最好的,例如我!嘿嘿!”

  剑十一是个多情且薄情的人,她想帮助,你拒绝,不管是不是口是心非,她都不会再过问且放在心上。

  入梦当时是松了一口气的。

  虽然,被剑十一瞧中的年轻俊才里,并不是每个都愿意折服住进那金丝笼里。她也相信她欢喜的那个少年也不会那般庸俗,可……

  剑十一说得对,凡人认为修仙便是清心寡欲。其实凡人哪知,仙者帮凡人,得香火,修通天大道罢了。

  有什么无所求,所求的不一样罢了。

  这次宴会是剑十一的成年礼,意味着她将准备与凤凰一族的小公子朱闫成亲。

  可似乎并不那么顺利,因为剑十一想要把她的后宫带过去,或者朱闫住进来。

  朱闫很气恼,前段时间刚大吵一顿,以为这次宴会他不会来了,可他,终还是来了。

  入梦比谁都习惯这样的结果,因为从小到大朱闫哪次不是被剑十一欺负得大哭后又主动寻了过来?

  剑主夫人把自己的伴生之物轩辕境赠送给剑十一,宴会刚结束,剑十一便让她把风,说她要去趟冥界,说要把此物送于一位故人。

  不用想,出手大方的剑十一又要做一件轰动的大事了。

  刚怒气有些下降的朱闫知晓了此事,跑到冥界大大出手。可他怎是享万灵轮回香火的阎王的对手,若不是剑十一赶去,那一身凤凰毛便会被烧没。

  后来,也就那样了。

  剑十一宁愿受罚也不愿意要回轩辕境,她赠送的东西太多,大家都习惯了,不然当时又为何盛行一段话:得十一青睐者,便得机缘道果。

  已经记不得剑十一第几次被关禁闭了,她的那十个哥哥先后溜进去看望,就连之前在众仙面前威严怒呵的剑主与剑主夫人也是偷偷中的一个。

  入梦与天牢的牢头一样的想法,何必关在这呢?与关在自己的洞府里有何区别?

  剑十一不能出去,索幸她身边有一个除了她长兄剑一以外谁也感知不到的存在。

  剑十一说她的名字叫合欢。

  与谁说得有趣的事时,她总是会不管别人,下意识偏头对着空空荡荡的地方问道:“合欢,这很好笑对吧?”

  入梦对合欢了解甚少,只知道她很喜欢看各种小人说。其他的,每次试图与她笔墨交流的时候,都得不到回应。

  似乎,合欢的世界里只有剑十一与剑一。

  这日,天牢里的剑十一闲得无聊,让入梦帮她带几位妃子进去。

  入梦哪知要带哪几个,不过按照以往的经验,陪剑十一寻乐的皆由单歌安排。

  单歌是剑十一从凡尘带上来的,他有一幅比鲛泪一族还要好听的嗓子。生为男子,尤其是相貌也是那般雌雄不分,自然命运坦坷。

  剑十一观察他许久,担心她打乱此凡人的命数引来惩罚,入梦小心劝说,可她还是在那男子危难的一刻插手了。

  此后,那男子以歌声问道,是剑十一第一个养在金丝笼的,也是后来管理金丝笼里头位。

  剑十一似乎很信任他,是除了她的随奴阿罪以外,唯一大事小事都可以交代的人。

  把来由说了一遍,正在喝茶的单歌一点儿也不担心牢里的剑十一,好看的丹凤眼轻轻挑起,提笔墨在纸上这下几个名字,然后招了招手,把照顾灵园的阿罪唤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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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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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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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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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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