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今瑶鼻子灵敏,早就嗅闻到他身上的酒味,拦着不让他走:“酒呢?你是不是带了酒回来?我怎么没看到酒?”
莫鸿琛目光沉沉:“下次回来带给你。”
宋今瑶不乐意:“别啊,你现在就给我,正好素兰来了,我晚上与她小酌两杯。”
莫鸿琛却不肯答应,抬脚往外走。
宋今瑶软磨硬泡没用,气鼓鼓的转身回去,嘟囔着:“小气,明明买了酒,藏着不给我,哼!回头我自己去买。”
莫鸿琛带着余耀海准备走,却又折返回来,招呼唐丰利过来:“你盯着她,若是她去买酒,你且早些告诉我。”
“啊?哦,好的老大。”
唐丰利不知道怎么个事儿,一边的余耀海捂着嘴偷笑。
他就说他们嫂子那样一个妙人,老大怎会不心动?这么看来,老大只是面上不显罢了,知道大嫂酒品不好,这是老大不在家,就不让大嫂喝酒的意思?
嘿嘿。
杨坚秉被怼得一肚子气,本来还想多叮嘱杨素兰几句,诸如在旁人家里做客需得注意什么,不要太由着性子来云云,但现在他什么都不想说。
倒是李迎夏拿腔拿调,仿佛自己已经是杨素兰的嫂子了,殷殷切切的叮嘱着——当然,她不是真的想要叮嘱,而是看见洪桃花有些发怵,强行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杨素兰不耐烦,又是一个白眼:“你烦不烦啊?娘味可真足。”
娘味?什么意思?
这词也是杨素兰从宋今瑶那儿听来的。
“年纪轻轻的,跟做了娘的人一样,说个不停,可不就是娘味十足?”
李迎夏一愣,又气又羞,甩了袖子跑出去。而杨坚秉也不知为何,竟有些庆幸。
刚刚要是他这么叮嘱,素兰不会说他爹味十足吧?
还好还好。
咦,他什么时候在意这个了?
送走几人,宋今瑶立刻瘫在椅子上,不高兴的说:“素兰,你要来也就罢了,怎么这么兴师动众的?可真是麻烦。可怜我两个儿子,还要伺候你家这么多人。”
“可怪不得我,我哥不放心非要来,我又没喊他,至于那李迎夏,她是十足有病,路上遇到了就跟着一起来了。”杨素兰跟她一起瘫着,又说,“你放心,我带了人来,不仅不用正东正南伺候我,还能伺候他们呢。”
宋今瑶也不管她,把西西交给她,自己则去房里歇了会。
杨素兰整日没什么事情,精力旺盛得很,把整个莫家的宅子都转了一遍,指着房间里的衣柜书桌说:“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是哪家定的?我也要。”
莫正南喜欢她,跟着她一起,听得问话就说:“这是我娘自己画的图纸,然后找人按照她的要求打的。”
“自己做的?”
杨素兰惊讶得瞪圆了眼,旋即嘿嘿笑起来:“哈哈,今瑶可真厉害,回头我问她要。而且,我自己也要学,一定要做出比她更好的东西来,加油!”
不过杨素兰是个待不住的性子,这日在莫家熟悉环境,第二日就开始跟着宋今瑶往外面跑。
宋今瑶说:“你是学服装设计的,在家里画图纸就行,我得空了给你看看,倒是不用整日陪着我跑来跑去。”
“左右我也无事,而且画图这样的事情,没有人指导,我也不知道怎么弄。我看你每天这么忙,正好也跟你学习学习。”
宋今瑶便不管她。
……
莫鸿琛虽然不住在家里,但记挂着莫红然的事情,特意空出一日的时辰,驾着马车回来:“走吧,我与你走一趟。”
除了他,还有满脸不情不愿的余耀海。
莫红然有些懵,问道:“去……哪里?”
“胡家。”莫鸿琛倒也不多说,走到莫红然面前打量她。
休养了这几日,她的气色看起来好多了。
他抬手示意:“把袖子掀起来给我看看。”
莫红然将袖子撸起来,露出手腕,上面的伤痕都愈合了,但是乌青较之之前更为明显,看起来十分可怖。
又看了看她头上的伤痕,也是一样可怖。
倒是正好,她不至于虚弱不能行动,可伤痕都是实打实的存在,却也不怕那胡家赖账。
莫红然忐忑不安,主要是她在莫家住了六日,胡家根本没有要来找的意思。她是想回去的,可难道就这么回去?小叔子的骡车没有要回来,哥也没给她银钱——她想要来着,但哥哥回来的时辰实在太短了,还有那个宋今瑶和几个孩子缠着,她都不能好好跟哥哥说说这事。
现在,哥哥是要送她回去吗?
莫鸿琛没急着走,将她带出来之后才问:“你是怎么想的?”
莫红然一愣,却不知怎么开口:“我……我……”
想要钱,要骡车,这样的话就可以顺利回去,婆母一定会高看她一眼,相公也不会再生气了。
莫鸿琛见她答不上来,又道:“时下女子若是过得不好,可以与夫君和离。你没有孩子自也没有多少牵挂,若是回来,我也养得活你。”
“你要我和离?”莫红然不敢相信的瞪大眼睛。
莫鸿琛皱眉:“你身上的伤,不管是不是胡鹏所为,至少他身为男子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没能保护好你,而且你受伤之后,是回来寻我不是寻他,可见他根本靠不住。”
“可是……”
莫红然眼睛一红,她是委屈,可胡鹏毕竟是她的夫君啊。
莫鸿琛问:“你来寻我,不是让我替你做主的?”
莫红然哑然,她当然是想要哥哥替她做主,但不是这样做主啊。
“可是哥,我若和离了,往后怎么办?再嫁的话,能嫁个什么样?而且……我生不出孩子。”
这才是莫红然最大的痛苦,她成亲三年了,肚子一直没有动静,所以婆母才会一直骂她是个不下蛋的母鸡。
她生不了,也没有别的办法。这也是为什么她会纵容胡鹏在外面花天酒地。
有时候她也会想,若是能给相公生了一男半女,相公定然会对她很好的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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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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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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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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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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