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今瑶听着觉得难受,纠正说:“你不如好好的说,什么舅父舅母表姐的,太绕口了。”
杨素兰捂着嘴笑,只当宋今瑶是对李家一家子都死了心,毕竟谁被逼着嫁到乡下来,那都是不开心的。
“反正这阵子,李迎夏被逼着去讨好云云,但云云可给我写信,说了一堆不喜李迎夏的话呢。”
宋今瑶无奈摇摇头,都是小女儿的纷争,她不怎么感兴趣。她记得云云是个温柔的女孩子,哪怕家世不错,家境颇丰,却也没什么架子,对人十分亲和。
总之是个文文静静的女孩子,所以原主与她很合得来,两家因此走动得也勤。
现在姐妹情破裂了,却也不知两家来往得如何。
杨素兰又低声说:“而且,我知道我娘有些后悔了,不该那么早就把庚帖换成李迎夏的。听说,我娘嫌弃李迎夏啥都不会,乡下长大的姑娘,竟然连饭都不会做,话说,不是说她养父母对她不好吗?”
村里的小孩子,很小就要学着烧火做饭了,有些孩子多的重男轻女,这些家务活儿,全都是女儿来做。
别说村里了,就是县城里普通百姓家中,哪家的孩子不做事?杨素兰是因家境不错,家里有厨娘和浣洗的老妈子,她平日身边经常还跟着个丫鬟,自是不用她自己动手。
但她不动手,并不表示她不知道别人家是什么样儿的。
所以对于李迎夏不会做饭,她也非常惊讶。
而宋今瑶则沉默下来,她发现莫鸿琛的情况跟李迎夏说得不符的时候,就知道李迎夏在撒谎。但没想到对于她养父母的事情,她也能撒谎?
之前原主知道的消息是,常家家贫,因李迎夏是养女且重男轻女,所以对她十分不好。但她自强不息,利用闲暇时间自学了启蒙的三字经与千字文。
就这么一句话,李父是大受感动。
因为时下女子读书的不多,但李父自己是个秀才,从前最喜欢的就是抱着宋今瑶教她识字,对于会认字的女子,也多了几分欣赏。
可是想到常大郎那拘谨的样子,一看就是没怎么见过世面的人,对比李迎夏可以说是天壤之别,也实在想不出来,这两人竟然是一起长大的兄妹。
如此,对李迎夏十分不好的常家,竟会由着这样一个养女什么粗活都不会做吗?
正想着,莫正南又急急忙忙跑进来:“姨,外头有人来了,说是常家人,给……送嫁妆来了。”
常家又来人了?
杨素兰一下子翻身起来:“什么嫁妆?什么常家?不会是,你表姐养父母的那个常家吧?”
宋今瑶出去一看,院子和厅堂里帮着收拾的人,都停下来,齐刷刷看着门口的几个人。
四个人,局促的站在门口,两个中年夫妇一脸憨厚的笑,旁边是前几日来过的常大郎,还有个比莫正东要大一点的男孩子,也是手足无措的样子。
他们身边放着用稻草编织成的几个筐子,里面全都满满当当的,上面还用草给遮挡起来,倒是看不清里头是什么东西。
常大郎最先看到宋今瑶,赶紧唤了声:“宋……姑娘。”
因着那日,宋今瑶问过莫鸿琛,听闻常家上下都是老实憨厚的,加之他们还还给她十两银子,所以她的印象极好。
当下笑眯眯的过去,行了一礼:“常大哥,今日怎么得空过来?他们……”
“这是我爹娘,这是我弟弟小贵。爹娘,这位就是嫁过来的宋姑娘。”
按照年岁,常父常母与李父李母其实也年长不了几岁,但看着他们脸上的沟壑,简直不敢相信是一个辈分的。
常父大概不习惯被这么多人看着,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勉强说着:“那个……之前……是要给嫁妆的,这嫁妆早就备下了,家里也没有别的女孩,就给宋姑娘送过来……”
怕宋今瑶嫌弃,常母赶紧蹲下去,将筐子打开来说着:“虽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但……这被褥什么的,都是需要的,都是好的……”
被褥就有四床,还有两匹布。其他的则是些吃的,主要是山货,另有些地里种的容易存放的吃食。
宋今瑶眼睛有些红,因着一家子,自己穿得都不够体面,却将好的东西都放在筐子里,搬到她这儿来了。
常母还在絮叨着:“原是给迎夏准备的,她回去了,你嫁过来了,那就该是你的……”
宋今瑶展眉笑道:“常伯伯娘也不用这么客气,且进屋歇一歇,喝口水吧。”
几个人都是一愣,齐齐摆手,常父说着:“我们……我们还有活儿,不好麻烦你,就要……回去了。”
“哪里就会耽误这么会儿呢?耀海,还要麻烦你帮忙把我的嫁妆搬进去。”宋今瑶往门口喊了声。
余耀海带着两个人就过来了,把几个筐子都搬进去。
宋今瑶拉住常母的手:“既然给我准备了嫁妆,那你们可该算是我的娘家人了,娘家过来人,总不能连口茶水都喝不上吧?”
常母眼眶红红的,连连“唉”了几声。
囤家村有人不屑的撇撇嘴,但到底是人家的事情,他们也不好说什么,只将厅堂空出来,去打理别的地方了。
但四个人进来厅堂,也还是拘谨的不敢坐。
待宋今瑶将常母按在椅子上,常母一把按住她的手。
“宋姑娘……”
常母小心的从袖子里拿出个布包来,就跟那日常大郎拿钱一个样子,一层一层的打开,看着是个圆圆的东西,彻底打开来才发现,是个银镯子。
常母不好意思的说:“你都成亲了,总不能一点首饰都没有,我……我们也没什么好的,这镯子细了些,你也莫要嫌弃。”
宋今瑶并不肯收:“我与你们并没有任何亲缘关系,嫁妆便当是你们送给李迎夏的,这镯子,我却万万不能收。”
她没有娘家人,她与常家注定只是陌生人,有那五十两彩礼银子做牵扯就够了,更深的联系,她则没有考虑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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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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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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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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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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