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是外甥女,但也是你一手带大的,这说嫁就嫁了?竟是一点风声都没有?”
李松心中郁闷,面上却一点都不能显,只摆摆手:“虽说是我养大的,但说到底,她爹娘是商户,能嫁得什么好去处?唉……也就不丢人现眼了。”
那吏员笑道:“李兄这话说得可不太对,如今大周兴商事,如今有几个不行商的?你瞧瞧那松双县怎么会发展得这样快,都要与咱们常华县一般了,靠的是什么?还不就是商业发展嘛。”
而且若真这么说,李松的外甥女生父母是商户,当初他为什么要让外甥女许给杨县令的儿子?那时候咋不觉得自个儿外甥女不配?
说起来就是亲生女儿找回来了,外甥女就从珠宝变成了草呗。
当然,既然同在衙门里做事,这话就只能想一想,是没办法说出来的。
给宋今瑶处理附贯文书的吏员听到这里,却有些好奇:“李兄,我今日瞧着你外甥女和她相公,都干干整齐得很。你那外甥女婿也是仪表堂堂,生得十分俊朗,怎会是丢人现眼的呢?”
李松皱着眉,他当然无法明白这人为什么夸赞一个老鳏夫。迎夏可是说了,那鳏夫不知哪里凑了彩礼银子,才让她那贪财的养父母将她给许过去的。
这样的人家,哪有什么好的?更别提那鳏夫还带着三个拖油瓶!
回去之后,李松就将这事儿与妻女说了。
李迎夏听到这里,脸色略有些不正常,旋即又说着:“爹娘,那鳏夫……我是见过的,样貌生得的确不错,就是……就是人不怎么行。”
李母有些诧异,问道:“人不行?人家还亲自陪着今瑶一道回来。”
这个李迎夏就不知道为什么了,她见过莫鸿琛一次,当时的确满意,因为他虽是三个孩子的爹,但生得仪表堂堂,瞧着就叫人欢喜。
只是,他不管看谁都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后来他俩碰面,他就跟不认识她一样,连招呼都没有打一个,实在叫她心中不满。再后来她找到自己的亲生爹娘,自觉有了更好的前程,哪里肯与那冷冰冰的乡下鳏夫有所牵连。
当然她也承认,之前与亲生父母说起过往的时候,的确夸张了些,这不是怕爹娘不心疼她嘛。
至于爹娘决定让宋今瑶替嫁,那样是她没想到的。但这也是宋今瑶的命,真要论起来,宋今瑶这么多年过得那样好,还不是沾了她的光!
所以,宋今瑶替她嫁过去,有什么不对吗?
李迎夏没觉得自己有错,固执的说:“可是娘,他……他有三个孩子,娶妻回去就是为了带孩子,压根也不打算再生。”
听到这话,李母也想起来。
是啊,那男人花了大价钱娶妻,不打算让继妻生孩子呢。这不是亲生的孩子,小时候还好,长大了哪里会真的孝敬?
更何况迎夏如今的未婚夫婿,可是杨县令的独子呢,已经是秀才公了,等今年下场若是能中举,那就是举人老爷。
到时候迎夏嫁过去,就是妥妥的官夫人了。其实没有授官,级别不够的,不能称作夫人,但私下都这么喊,也没人会真的计较什么。
李父抱怨了句:“说起来也养了她十几年,回来竟也不过来看一看,真是没良心。”
李母却不这么想,她可不希望宋今瑶回来,当初给了她一两银子,已经够好了。她现在过得穷,万一问他们要嫁妆可怎么好?
但李迎夏的想法又不一样,她认定那莫鸿琛不是个能干的,听说只是做点小生意糊口。就家里头那三张小嘴要养,彩礼钱肯定是借的,嫁过去还得节衣缩食的攒银子还钱。
想想就知道,宋今瑶的日子一定过得苦。
毕竟,当初常家是担心她,说好了会将彩礼银子都给她带回去。宋今瑶又没有那些钱,可不得吃苦了吗?
她现在,就想要看着宋今瑶吃苦,如此她才能痛快——娘都说了,当时是因宋今瑶落水,娘才没顾上她,把她给弄丢了。
所以,这十三年来,就是宋今瑶占了她的身份。
“爹,娘,怎么说表妹也是你们养大的,如今她都要成亲了,连个娘家人都没有,实在不好,不如,我们寻个日子,去看看她吧?”
李母头一个不同意:“有什么好看的?”
李迎夏撒娇道:“娘,我知道您疼我,可她到底也是姑母的女儿,姑母若是知道她出嫁,都没人送嫁,回头还要怪罪爹爹与娘亲呢。”
说到这个,李父李母对看一眼,都没有说什么。
他们认为将宋今瑶嫁出去,好坏那都是她的命。但说起一直没法回来的姐姐姐夫,他们还是有些心虚的。
李父含糊应声:“明日我有空,我们去一趟,乡下路不好走,你弟弟就不跟着一起去了。”
李迎夏高兴的回了房,李父则犹豫的看了眼妻子。
“若姐姐回来,知道我给今瑶嫁到穷乡下去,一准会生气的……”
李母翻了个白眼:“你姐这个做娘的,十三年都没有回来看过她一眼,是我们如珍似宝的将她养大。就算你姐回来,真的好意思怪我们?”
李父不作声。
李母又说:“更何况,从前便罢了,好歹还让人送银子回来,这都两年没送了,之前的信里还说他们过得很好,莫不是过得好了,就忘了老家有个女儿,还有弟弟一家子了?”
第二日一早,李父李母就带着李迎夏出门去往松双县囤家村,本来赁骡车也够了,但李父特意多花钱赁了一辆马车。
而今天的莫家格外热闹,明日成婚的日子,今天村里许多热心的妇人都来帮忙,将家里置办得漂漂亮亮的。
活儿轻松不说,中午还管饭,还能带着孩子过来,大家当然高兴。至于先前嫌弃莫鸿琛的那些话,也全都不存在了。
其中还有好些妇人都是莫氏族人,之前对于莫鸿琛弄回来个妓子,那都是深恶痛绝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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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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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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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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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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