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里大半的人,能出去做活就出去做活了,真正种田的,基本上都是老弱妇孺,他们精力有限,种出来的顶多是够上交以及勉强糊口。
别说存粮了,许多人家都需要另外再去买粮食。
得知宋今瑶是想要来收田地,想来卖田卖地的人非常多,但是想做佃农的却没有几个。但见着宋今瑶是个抱着孩子的年轻小姑娘,他们也没当真,还与她多说了一些。
“现在种地能挣什么银钱?外头做长工,处处都能拿到银钱。哪家还靠着一点田地养家糊口的?不说别的,就是囤家村的莫家养殖场,轻省些的活计,一个月也能有五钱的工钱,若是年节还发肉呢。若有力气干重活的,听说一个月高达一两银子呢!”
“就是就是,镇上那些场子,哪里不需要帮工的?一个月轻松就能有二钱往上,谁还在家里辛辛苦苦种植啊。”
宋今瑶听到这里,只是问:“那么都不种田,吃的粮食怎么办?”
旁边一个老汉不在意的摆摆手:“不够吃就去买呀,别看粮价比从前贵,对于工钱来说,还是便宜的。”
“这是年景好,遇着年景不好,粮食可就不是这个价了。”宋今瑶说着,感叹道,“家中没有余粮,大家都不会慌吗?”
老汉愣怔片刻,点头称是:“还是这位姑娘想得周到,等开了春,喊我儿子去多买些粮屯在家里,如此年景不好,也不至于没有吃食。”
……
宋今瑶并不是这个意思。
但她也没法劝说这些一辈子待在村里,连大字都不识得的村人,他们的目光只有这么短,眼前落到实处的钱才是他们最要紧的东西。
一连几日的不顺利,让宋今瑶很有些消沉,回去之后做什么事情,也都是有气无力的。
今日腊八,宋今瑶煮了腊八饭。
锦娘的身体好了许多,已经能下床走动了,但吹不了风,也不能出门,便是走路也一步三喘。
至多也就是上午下午各一个时辰,让她去厅堂里坐一坐,好让房里门窗打开来透透气。
也因此,宋今瑶与她见面的次数比之前多了些。这一回来,就看到她捧着一本书在看。
锦娘抬起头,与宋今瑶见了礼,柔声说着:“姐姐这几日忙碌,我方才煮了养气血的花茶,姐姐可来用一些?”
桌上是个小炉子,上面的壶里咕噜咕噜响,闻起来很是香甜。
锦娘给宋今瑶倒了一碗茶,给小西西也倒了半碗递过来。
两种花一种茶,里面放了橙子和秋梨,还放了糖,喝起来酸甜爽口。
锦娘看着宋今瑶喝下,又笑:“你这几日在外面奔波,肌肤都不如从前水灵了,女郎还是要注重些自己的样貌才好。”
听到这里,宋今瑶抬手摸着自己的脸:“我的皮肤看着很差吗?”
虽是冬日,这几日天气却不错,艳阳高照,到了正午还有些晒呢。但仗着原主年轻,加之这儿没什么得用的护肤品,宋今瑶便懒怠了。
这几日的确晒得很,估摸着脸都黑了,还容易长斑。
美丽是终生的事业,宋今瑶可不能懒。
她风风火火的起身回房,揽了铜镜看来看去,但这么看,也看不出什么结果。她日日照镜子,也感觉不出来自己黑了丑了啊。
发愁。
再出去,锦娘捧着个小匣子过来,递给宋今瑶。
“这是我平日养肤用的乳膏,姐姐若不嫌弃,可以试一试。不过养肤光靠这些没有用,更要紧的是食补,这也有几张食补的方子,可以试一试。”
宋今瑶愣了愣,其实对于锦娘喊她姐姐,她没什么不适应是因为。锦娘虽看着已经过了二十,原主只有十六岁,但她穿越过来之前,已经二十三了。
这一声姐姐,倒是也当得。
但是这些东西,锦娘是真心实意要给她的吗?她还以为她不仅要忙着挣钱,还要开启宅斗模式了。
没想到莫鸿琛这个外室,竟比他要乖巧听话得多。
但是,锦娘的这些东西她很喜欢,又觉得其中很大一部分,估摸着是莫鸿琛的贡献,她不要白不要。
但收下之后,又有些讪讪的,干笑道:“你刚刚在看书?是看什么书啊?”
“闲来无事看看《易经》。”锦娘说罢,又道,“这几日瞧看姐姐忙碌,回来也是疲惫的样子,想来是有什么烦心事。若是姐姐不弃,不如与我说一说,即便我不能帮忙,姐姐说出来,或许也会好一些。”
宋今瑶心中赞叹,也不愧莫鸿琛会被这女人给迷惑,实在是太善解人意。明明自己身体不好,还巴巴的给她做花茶,现在又主动当解语花。
若她是个男人,她也喜欢锦娘这样的。
便主动与她说,最近想要承包土地的事情,又说起如今连佃农都很难寻到,若土地承包当成事业,恐怕根本挣不到银钱。
而且,还不知道能不能承包下来。
反正种种都是麻烦。
锦娘认真听她说完,才问:“姐姐此举,是为了挣银钱,还是为了造福百姓?”
宋今瑶愣怔片刻,解释说:“若说什么造福百姓,我还没到那个高度。人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如今自己的温饱,还是靠莫鸿琛呢,谈什么造福百姓呢?说起来还是想挣银钱,可惜种田……”
自古种田,哪有挣钱的呢?何况这时候可不像现代,有袁隆平老爷爷弄出了杂交水稻,这时候的粮食产量都很低。
锦娘说道:“丝织呢?”
丝织?宋今瑶之前的计划是,种植水稻的同时,桑植养蚕当然也不能少。但水稻比养蚕重要得多,因为目前百姓以葛布麻衣为主,怎么着都能解决温饱。
丝织品只是更舒服,保暖性没有很大的提升,故而不是重中之重。
“不过……”宋今瑶踌躇,“如今百姓的日子过好了,有钱买更好的衣物,丝织发展起来,是一定可以挣钱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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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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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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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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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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