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如今,时间已经来不及让他有更多的准备,手下的这些兵马也是奔跑了一路,并没有歇息。
等出了京已经一口气走出了上百里之后,队伍早已经疲惫不堪。
“太子殿下,这些士兵们必须要休息了,我们休息一下再走吧,毕竟这疲兵即便是到了战场,也毫无作用不是吗?”
此时的秦汉只是希望着锦官城内没有发生什么变故,若是有什么变故的话,以他手下这些兵马的疲惫程度来说,还真是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正所谓欲速则不达,可是现在时间就是秦汉的一切,若是稍稍地迟了一些,只怕这锦官城会生变化。
尤其是在这期间,王携还在锦官城内,秦汉没有收到王携的信,心中自然是焦急万分。
“那好,短暂的休息一阵,然后继续起行,锦官城内有变,我们不得不加快速度,告诉士兵们,到达前防驿站之后我们就在那里歇息一晚再走。”
前方的驿站,还有一百多里地,按照大周的律法,每五十里设置一个驿站,而若是在荒无人烟的边塞之地,则是一百里一个驿站。
士兵们自然是毫无话讲,毕竟还可以休息,昔日在战事紧迫之时,哪一次不是急行军?
现如今太子殿下体恤他们,还让他们休息,这已经是十分不错的结果。
然而就在士兵们刚开始休息之时,却看见几个骑兵从对面的方向而来,很显然是要给驿站送信。
古时候的驿站并非只是接待这些人用,而它还有一个作用那就是报信系统。
本地方圆一百里的范围之内发生了什么,就可以从当地的驿站快马报信,然而报信的效率却是极高。
因为从驿站快马跑一百里路,再跑到下一个驿站报信,下一个驿站接着跑一百里,非但没有疲累,甚至还很轻松,因此都是快马加鞭。
就算是马跑死了也没关系,自然有退役的军马战马来补充上。
可若是因为消息传递的不及时而耽误了战机,那反而是被砍头的大罪。
因此这些驿站都是不遗余力的疯狂奔跑,就是生怕消息送达的不及时,只要将消息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下一个驿站,那消息若是迟了就不是他的责任了,而属于下一个驿站的主事人的责任。
这就好比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无论是谁都想要让这山芋在自己的手中平稳的过渡到下一个驿站。
“拿着本宫的令牌去问一问,去问问究竟来了什么消息,竟如此紧迫?”
秦汉手下的人拿着令牌迅速的去驿站问信。
不多时的功夫,就看见那驿站的驿丞一听说是太子殿下的銮驾到了,顿时吓得魂不附体。
连滚带爬的出现在秦汉的身边:“太,太子殿下!”
秦汉连看都未曾看上一眼,淡淡的开口说道:“传了什么信过来,给本宫看看!”
那驿丞自然是不敢迟疑的,慌忙将刚刚送来的信呈了上来。
等到秦汉看见了那信件之上所提到的事情之后,整个人脸色大变。
这还是他自穿越到现如今,最为震惊的一次。
西川的张巢,竟然带人攻进了锦官城的第一道防线,眼看着还有两道防线就要破了。
按照送信的日子来推断,这驿站和驿站之间所用的都是上等的军马,这些军马可都是曾经上过战场,或是因为年老,或是因为受过轻伤而退役下来的,可以说总体素质而言,这些军马的速度远远比普通的马要快。
跑一百里也不过两个时辰的的功夫,一天可以跑四个驿站。
按照这样算下来,从锦官城到秦汉现如今所在的驿站,应该消息已经过了两天的时间,至少也跑了八个驿站。
而自己即便插上翅膀,在赶到锦官城时,也至少需要四天的光景,就算是昼夜不停的行军,也至少需要三天三夜。
绝对来不及……
因此就看秦汉回头看了看自己身后的这些骑兵。
此番秦汉一共带了一万两千人,两人是羽林卫,一万人是皇帝陛下的亲军。
这些人,清一色全都是骑兵。
看过之后,秦汉心中这才稍稍地尘埃落定了一些,还要自己出京时这大内官想的周到,去御林军传旨时,说太子殿下要带走的,也是骑兵,正因为如此,才有了现如今的骑兵队伍。
如此骑兵全力奔跑,在没有步兵的情况之下,到达锦官城有可以从先前的三天三夜急行军,变成一天半,时间上至少也缩短了一半。
“所有人听令,立刻放下所有辎重,干粮准备上两天的,迅速给我赶到锦官城!随时最好战斗准备!”
听着秦汉那十分热血的号令之后,这些御林军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一抹不可置信和光荣。
这可是打败了草原雄主的太子殿下,能跟着他出征,必然会捞到很多军功,现如今功劳就在眼前,这些御林军最为渴望的就是建功立业。
若是一味的呆在皇帝陛下的身边,只怕是一辈子也无法真正的沙场建功了!
尤其是这些御林军的选拔,选的自然都是民间那些甚是清白的清白子和豪门贵胄的世家公子,说起来这些人中根本就没有什么贫苦百姓。
最次也得是京都之中的乡绅之子,因此这拼命对于他们而言,既像是一场游戏,又像是最高理想。
此时此刻一听见秦汉下了命令,这些人的内心之中充斥着兴奋,每个人都兴奋的嗷嗷直叫,拍马的速度也是一个比一个快。
就这样,连续不停的急行军一天一夜之后,秦汉率领着一万两千人,正式到达锦官城的后方。
可当他远远地看到那燃烧的火焰之时,整个人不禁一愣。
“什么情况?怎么全都是火?”
就在这时,站在秦汉身后的人忽然开口说道:“太子殿下,好像是清溪着火了!”
是清溪?
秦汉顿时一愣,看样子自己身后的这个士兵有两把刷子,竟然第一时间就判断出了着火的地点。
只不过,在水源的旁边用火攻,这可不是个好方法啊,这么说后续的防线还没有被突破,锦官城还有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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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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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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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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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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