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初夏挑了一个最大的苹果递给江斐。
看到地上堆放的破铜烂铁,难掩失望。
“这里比小仓库大了两倍不止,怎么装的都是破烂垃圾?”
“还不如小仓库呢,最起码那边有好多箱水果,镇虎帮真是浪费地方。”
江斐镇定的转移了话题:“走吧,到时候让王瘸子的人来搬物资。”
肖初夏又装了几个苹果放进背包,才跟着江斐去山顶。
却在半路,一阵震耳欲聋的吼叫遥遥传来。
江斐和肖初夏转头看去。
十多头长牙野猪朝这边冲来,伴随着断断续续的枪声,以及王瘸子的喊叫。
“大佬快让开!”
来不及跑走,江斐一把抓住肖初夏,爬上大树,掰断了一根粗壮的树枝。
紧接着,借背包的掩护,拿出火机和一件衣服,迅速做了一个火把。
山上树木太多,用喷射器和喷火枪不好控制。
火把最合适,既能驱赶野猪,又不会引起火灾。
果然,看到火光,野猪群纷纷绕开了大树。
王瘸子等人不知道从哪弄了几辆越野车,紧追在野猪群的后面,试图开枪射杀,但准头太差。
野猪皮糙肉厚,找不到弱点一击必中,就是在浪费子弹。
江斐大喊:“找东西蒙住野猪的眼睛!”
野猪被蒙住眼睛,分不清方向,更有利抓捕,也不会那么凶狠。
王瘸子立刻让小弟们照做。
可车上没有蒙眼睛的东西,众人只能脱衣服。
于是,汗臭的衣服外套满天飞。
一群赤裸着上身的男人,疯狂冲向野猪。
它们逃,他们追。
轰隆隆——
发现陆昱骑着摩托即将过来,江斐将火把交给肖初夏。
“陆昱!接住我!”
江斐跳下大树。
陆昱一个漂亮的甩尾漂移,稳稳将江斐接在了后座。
“走野猪群的侧方。”
陆昱瞬间明白江斐的意思,拧紧油门冲到了野猪群的侧方。
江斐举起枪瞄准。
砰——!
子弹深入一头野猪的颈部。
野猪哀嚎的倒在地上。
“王瘸子接应!直接用刀砍野猪的颈部放血!不要用枪!”
另一边的王瘸子迅速带人赶上来,拿刀砍倒地的野猪。
确定他们没做错,江斐收回视线,再次开枪,命中一头野猪的屁股。
颈部和屁股,都是野猪的弱点。
屁股挨了一枪的野猪,本就被衣服蒙住了眼睛,分不清方向,现在又受伤,痛的一头撞在树上晕了。
江斐瞄向下一头野猪扣动扳机。
完全不用她说,陆昱就会控制好距离,保证她每一枪都不会打空。
两人配合的极其默契,没到半小时便解决了野猪群。
陆昱停下摩托车。
江斐下来,去接树上的肖初夏。
等她和肖初夏追上前面的王瘸子,野猪的尸体都已经堆在了一起。
王瘸子笑得合不拢嘴:“大佬,总共15头野猪,其中有两头都超过两百斤了,今天我们赚大发了!”
“不如在这里烤肉吃?”
“镇虎帮的人都死了,现在北方农场我们说了算!”
江斐扫了一眼王瘸子干瘪的上身:“先把衣服穿上。”
太辣眼了。
王瘸子连忙去捡衣服穿上,顺便让其他人也穿好了衣服,开始收拾野猪,并在附近都洒上了驱虫药,以防有蜈蚣和蟑螂出没。
发现小弟们打算拿刀切肉,江斐忍不住问道:“你们不应该先烧水吗?”
众人皆是一脸茫然:“为什么要烧水?”
江斐:“……”
得,一群不会做饭的。
“现在去烧水,再找一些铲子和刮刀,给野猪去毛,不然猪毛吃进你们的肚子里,轻则消化不良,重则扎破肠子。”
此话一出,小弟们纷纷去找锅具和去毛的工具。
北山农场的居住区有厨房,小弟们很快取来了江斐要的东西。
三口大锅,五把铁铲,五把刮刀,还搬来了两张大桌子。
“你们几个去捡树枝,接水,你们几个去找砖头。”
王瘸子不明所以,但是没问,让小弟们照做。
刀疤却止不住好奇:“你到底要做什么?”
江斐:“搭灶台烧水。”
“你还懂这个?”刀疤不敢相信。
他以为这娘们只会杀人气人呢。
“有问题?”
见江斐要拔刀,刀疤难得很有眼力见的去忙了。
不一会。
众人准备好了所有东西,在江斐的指导下,搭起了5个简易灶台。
随着大锅里的水烧开,热的连人手都不能快速放下,江斐接了一桶,倒在桌上的野猪身上。
“你们记住,每次浇水的面积不要太大,浇完拨一下猪毛,感觉能轻松拔下来,就停止浇水,立刻用铁板刮。”
“刮干净污垢和猪毛,再浇一遍冷水,刮第二次,就可以开膛破肚,清洗干净了。”
亲自示范了一次,江斐便将收拾野猪的事情交给了王瘸子:“帮我找烤肉架子,调味料,越多越好。”
野猪肉不如家猪好吃,腥檀味很重,必须靠非常重的调味料来掩盖。
烤制不仅方便,也很适合做野猪肉。
王瘸子速度快,没多久就让小弟搬来了三大箱厨具和两大箱调味料。
“大佬,这些都是在农场的厨房找到的,你看看哪个符合你的要求。”
江斐挑选出她用的东西,开始搭烤肉台。
凌昭睿和肖初夏加入了收拾野猪的队伍,以至于这边就剩江斐自己。
突然一块砖头映入江斐的眼帘。
江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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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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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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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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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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