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无论如何忙碌他们的婚礼也是马上临近了。虽说不能有后世那样隆重的结婚典礼,但是在部队的礼堂举行仪式还是让刘敏觉得非常满意的,至少跟在村里的仪式比起来这还是要正式不少。而且也不会有太多的繁文缛节,简简单单的一个仪式她还是很喜欢的。
不过对于刘敏结婚当天穿的衣服俩人还是产生了一点分歧,刘敏觉得郝振兴既然穿军装那么她穿自己正式一点的衣服就行了,而且郝秀英刚给她做的衣服她就很满意,起码很洋气啊!
可是郝振兴却不同意,他觉得他们的婚礼刘敏要穿大红色的新衣服才正式,所以非要带刘敏去买衣服,为此还找战友借了20块钱。
刘敏拗不过他,只能跟他一起来到了百货商场,别说京城的百货商场那可是比她们在县城的百货商场大多了,货物更多,质量也好。郝振兴陪着刘敏百货大楼逛了一圈,最后看上了一件大红色的呢子大衣。
红色的呢子大衣有点类似后世羊绒大衣的感觉了,只是样式还是让她有些不满,领口和袖口居然还有一圈黑色的兔毛。关键这兔毛还不像后世的羊绒大衣那样,一整个领子都是厚厚的貂毛,而是像后世羽绒服帽子上那一圈一样,只有细细的一圈,在刘敏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的。不过就这个款式还是京城卖的最好的,大家都要抢的那一款。
这也让刘敏发现了些小商机,于是也更加坚定了她想让郝秀英来京城的决心,毕竟她的衣柜里有各种各样的好看衣服,稍加改良,让郝秀英做出来都应该卖的不错。只是才想到这,她又想起了她好像也有一件红色的羊绒大衣。因此她跟郝振兴说想再多看看,就没买那件呢子大衣,俩人一起回到了部队。
到了家郝振兴晚上正好有训练,趁着郝振兴不在,刘敏迅速进了空间,翻箱倒柜的找起来。她记得那件红色的羊绒大衣。那还是她12岁那年本命年时,爸爸给她买的,她只是过年时穿过几次,之后就再没穿过了。
最后她在自己的衣柜里找到了那件大衣,看起来还真是很不错,十几年前的羊绒大衣没有她穿来那时的羊绒大衣好,质量看起来还是羊毛含量比较高,跟现在的呢子倒是很相似。不像她上大学时买的那件,摸起来简直太柔软了,一点不像呢子了。
而且大衣的大小肥瘦也比较合适,主要吧,想当年她在后世,12岁时就已经168厘米了,而现在的刘敏貌似都不够160厘米。真就是营养不行。而且后世的她青春期虽然没发育的太好,但是她那时是有些微胖,所以那个大衣她现在穿着倒是挺合身的,毕竟刘敏虽然有点瘦,但是身材还是发育的不错,有胸有屁股的,要是太瘦的衣服估计反而穿着不合身。
只是这件衣服的款式多少有点幼稚,大衣收腰的部分不在腰部而是在胸下,多少有点韩式,而且领子还不是比较干练的西服领,而是大荷叶的翻边圆领。这要是在后世刘敏估计是不会再穿出去的。
可是现在她穿越了,看东西的眼光也不一样了,就这件衣服虽说她还是感觉有点幼稚,但还是觉得比百货商场的那件要好看多了,于是也就没在犹豫,决定明天自己去商场,然后把这件衣服拿出来跟郝振兴说是在另一个百货大楼买的新款就ok了。
解决了大衣问题,裤子她还是决定穿之前郝秀英给她做的筒裤,搭配这红色羊绒大衣刘敏自己都觉得美翻了。而跟这件大衣一起被她找出来的还有一件当时一起买的红毛衣,只是这个红毛衣就没法拿出来穿了,因为这毛衣外面还缝着一条小金龙,那可真不是一般的幼稚。
于是刘敏把这毛衣直接给拆成毛线了,然后用自己织围脖的神器给自己织了一条红色的围巾,配在大衣外面也是很好看。刘敏在晚上郝振兴回来后试给郝振兴看时,把郝振兴同志都给看呆了,
“这还是我媳妇吗?这是仙女吧?”
“讨厌,你不许混说,你好好看看我结婚那天这么穿行不行啊?”刘敏有些不确定,毕竟有些东西不是这个时代的,她怕大家审美不一样。
“不行,不能这么穿。”郝振兴看的眼睛都直了,完全不能挪动。
“为什么?不好看吗?是这收腰收得不好吗?”刘敏有些不确定,毕竟这个时代还没有韩剧,对有点韩式风格的衣服不知道能不能接受。
“不是,是太好看了,我都舍不得让别人看了,你就在家穿给我看好了。”郝振兴一脸花痴,夸张的说道。
“讨厌,你能不能正经点啊?”刘敏不满,毕竟自己被吓了一跳。
“你这么美,我怎么正经啊。”郝振兴说着便过来抱住刘敏一顿亲,亲到最后两人纷纷倒在了新房的大床上。
刘敏忙推开郝振兴,可郝振兴貌似要功亏一篑了,完全不受控制的想向自己媳妇发起总进攻,于是刘敏忙在他耳边说道:
“你把我衣服弄皱了,我明天还要穿的。”
“那就把衣服脱了吧。”郝振兴边说边给媳妇解扣子,他实在不想难为自己了,自己合法的媳妇在他们新婚的新房里,没什么是不可以的。
“你再忍一晚上,明天咱们就可以了。”刘敏劝解道。
其实刘敏倒也不是封建到认为这种事提前一天都不行,只是她今天在外面跑了一天,除了带回来这件大衣外,还给郝振兴买了件睡衣,而晚上又急着拆毛衣改织成围巾,连澡都没顾上洗呢,她实在不想自己两世以来的第一次在这种仓促下进行。
她想明天要仔细准备一番,给自己和郝振兴都留下些美好的回忆,也想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呈现在郝振兴面前。而不是一身汗味的行色匆匆。这些日子她只要不在外面忙碌那就会在空间里护肤,皮肤的状态已经非常好了,可是追求完美的她希望自己还能在味道上刺激到男人的嗅觉。
只是这对郝振兴就有些残忍了,他们结婚也有四个多月了,郝振兴还没有真正拥有过媳妇呢,尤其是这段时间他们朝夕相处,每天看得到吃不到,那可真是各种折磨啊,有时他是真的后悔,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他就应该在媳妇不反对时直接进攻。
可是现在媳妇不让,他只能忍痛退出来,不敢真的违反媳妇。于是他匆忙站了起来,说道:
“我去外面冷静一下,你收拾一下,然后我送你去招待所,今晚早点睡,明天也都挺忙的。”说外就跑到外面去吹冷风。
刘敏看到郝振兴丢盔弃甲的跑了出去,心里觉得很是好笑,这男人还怪可爱的,明天开始就是属于自己的了,想想也真是不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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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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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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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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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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