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立的声音冷得像冰块:“听到没有?”
那大汉抬起头来,满眼都是怨毒,就像毒蛇般的盯着他,恶狠狠的说道:“小子,有本事你就一辈子护着她们,只要你一走,我就让她们死!”
原来这个家伙也不是傻子,听出来沈立的口音,知道他是外地人。
“这样啊……”沈立偏着头稍微的想了想,脸上流出很勉强的神色:“唉,本来我想放你们一条生路,但你自己偏要往死路上跑,我这拉都拉不住……好吧,那我就杀掉你!”
他抬起腿来,刚要踢下,没想到那个大汉又叫了起来:“你敢杀我们?”
哟嗬,这话说的,为什么我不敢杀你们,难道你爹是皇帝……
沈立也是闲着,正好跟这大汉逗逗乐子:“杀了你们又能怎么样?”
那大汉强撑着从地上坐了起来,抹掉嘴角边的血,这才仰起头,一脸冷笑:“我们是长风帮的人,我们帮主是少林俗家弟子,号称陆地飞龙的赵无极,你敢杀我们,就是跟长风帮作对……”
“等等!”沈立突然竖起一只手,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那大汉以为他怕了,忍不住得意的哼了两声。
“啊……”沈立露出恍然大悟状:“我想起来了,长风帮也是天地会的走狗!”
大汉勃然变色,刚想说话,沈立没有给他机会,他一脚飞起,脚尖在他的胸口轻轻一点,那大汉身体一震,就像被雷劈到了一般,一口血箭也似的喷了出来,轰然倒地。
那对奶孙俩吓得身体瑟瑟发抖,对她们这样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哪见过这样的血腥场面?
一不做,二不休,沈立将几个大汉全都杀死后,走向那对奶孙俩,想问问这个长风帮在哪,他要上门去找麻烦。
他还没有开口,那个老奶奶就一把拉住他,神色惊慌:“公子,你快走,你快走啊!”
“你杀了人,官府会抓你的,快,快走!”
沈立这心里就有些感动了,看看,还是百姓们最淳朴啊,虽然人是他杀的,不过要是追究起来,这对奶孙俩也必定逃不了干系,那些帮派分子会和她们讲理,笑话!
“老人家,你别怕!”沈立向老奶奶笑了笑,他的笑容就像带着某种魔力,让她们稍稍的镇静下来:“这样吧,你们先收拾收拾,我送你们出城,这附近有什么亲戚没有?”
那个小姑娘怯生生的在一边回答道:“我二舅家在城外乡下。”
“那就好,别愣着了,收拾收拾吧。”
奶孙俩也不敢有丝毫的耽误,立刻开始收拾,说是收拾,其实加起来也就一个小包袱而已。
沈立带着她们两人,走出平民区,找来一辆马车,付了钱,将她们送出城外,趁那个赶车的车夫不注意,又偷偷的塞了块银子给小姑娘,向她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不要声张。
小姑娘一脸泪水,小手紧紧的握着那块银子,跪在车上,向着沈立磕头。
在一个闹中取静的地方,有一座大宅院,看起来很是气派。
高大的围墙,漆成灰色,朱红色的大门,上面镶嵌着闪闪发光的铜钉,门头上方有块匾额,上面书着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长风帮”。
门口两边各站着四个身穿武士服,精神抖擞,腰挎长刀的青壮年,一个个神情彪悍,眼神警惕,注视着路过的行人,就好像有人要偷他们家银子似的。
沈立微微点头,原来这里就是“长风帮”,好!
他慢慢的走到门前,一个家伙手臂一伸,拦下了他:“这里是长风帮,不要乱闯!”
沈立也不含糊:“我找赵无极。”
“大胆!”那个家伙沉着脸,呵斥起来:“敢直呼我们帮主的名字,你这是找死?”
我靠,好大的威风啊!沈立还真有些惊讶了:“直呼你们帮主的名字就是找死,长风帮这也太横了吧?”
另外一个家伙阴恻恻的笑了起来:“我们长风帮一贯的横,怎么着,你不服?”
沈立点点头:“服,服。”
他还没有动作呢,那个家伙就喝了起来:“现在知道服,晚了!”
他一声吆喝:“兄弟们,这小子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一看就不是好人,咱们把他抓起来送官!”这尼玛!
沈立听了这家伙的话,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贼眉鼠眼?你这是在说自己吧?你见过贼眉鼠眼的人长得有我这么帅的?
为什么我会到你们长风帮的门口来啊?被逼的!
人家要将自己的亲妹子、亲闺女嫁给我,我被他们逼着跑出来的!
我要是真长得贼眉鼠眼的,人家会那么主动吗,你眼瞎,你当人家也像你一样瞎啊,你这个不懂审美的家伙,你这分明是嫉妒!
对了,你小子不但嫉妒我,还侮辱我的人品,说我不是好人……
算了,不跟你计较了!
两个家伙冲过来,脸上带着恶毒的笑容,二话没说,抡起刀鞘,向着沈立的腰臀抽来。
沈立能被这些家伙打到?开玩笑嘛!
他身体微微一倾,闪电般的挥起右手,“啪啪”两声,一人赏了他们一个大耳光子……
他心里有气,手上就重了那么一丢丢。
两个家伙“哇”的一声,嘴角流血,喷出几颗大牙,捂着嘴巴蹲了下去,一看就知道没有挨过毒打。
沈立一脚踢出,“嘭嘭”两声,将两个倒霉蛋踢了出去,敢在他的面前蹲下,这是要舔他的牛子吗?想想就恶心,他可没有这个爱好啊。
一看到沈立轻轻松松的打倒两人,其余几个人的眼睛立刻瞪大了,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厉害的人呢?
几个人将他围住,不过没敢动手,一个家伙向院子里跑去,这是去通风报信叫救兵去了。
沈立仍然双手负后,一副优哉游哉的样子,他本来就想把事情闹大,把人叫出来最好,省得他费事,还得自己去找。
不一会的工夫,院子里传出了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响起:“哪个不长眼的王八蛋敢在我们长风帮门口闹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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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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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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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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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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