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旷的小广场上放置着一堆堆金黄色的稻谷,谷堆旁边站立着一名年轻的粉衣女子,清丽的脸庞洋溢着恬淡欣然之色。
她正熟练挥动着手中的耙子,准备摊开谷子晾晒。
“薇薇,薇薇……”伴随着一个娇脆的喊声,另一名年纪更轻的女孩跑了过来,举起手中热腾腾的窝窝头,递给她:“快吃,这是我从二狗那得来的。”
江书薇一边接过一边笑着说,“谷秋,你又去骗二狗的东西了?”
“什么骗?是他心甘情愿给我的。”谷秋拿起另外一个窝窝头,放到自己嘴里,咬了一口。
江书薇也开始轻嚼起来。
谷秋两三下就把手中的窝窝头解决掉,“薇,我今天要去镇里帮我娘买药,你自己一个人好好晒谷子哦。”
“知道了,你赶紧去吧,记得路上小心。”
“嗯。”说完,谷秋转身跑开。
看着那抹娇小的人影渐渐离去,江书薇一边挥动手中的耙子,一边陷入沉思。
两年前,她正在读大二,有天出校门口买东西,被一个歹徒抢走钱包,她于是去追,一路追到学校附近的后山,一个不留意踩了一空,跌下山谷。
醒来后便出现在这个落后的小村庄----梁村,碰到第一个人便是梁谷秋。
谷秋是个品性善良的女孩,比她小三岁,心直口快,富有同情心,自小与母亲相依为命。
她骗谷秋说是从一个偏远的山村出来谋生,迷路到这里。
单纯的谷秋毫不怀疑地把她带回家。
谷秋父亲死得早,母亲体弱多病,家里所有活儿都靠谷秋一人承担。
对谷秋,不但感激,还有佩服。
在21世纪,由于家境不是很好,造就了江书薇自小独立的性格,然而,谷秋似乎比她更坚强更能干。
既来之则安之。
江书薇安心地在谷秋家住下,白天一起下地干活,夜晚睡在同一张床上。两年下来日子虽过得清贫,但也有滋有味,苦乐参半,彼此间建立了比亲生姐妹还深厚的感情。
送走白天,迎来黑夜。
热闹的程村渐渐安静下来。
“薇,我今天去镇里,听到一个消息。”宁谧的屋子里响起谷秋的嗓音。
“嗯?”江书薇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句。
一整天的辛劳,让她一着榻就想睡去。
“皇宫派人到我们这个县挑选宫女,我想去参加挑选!”
什么?
江书薇立即翻身坐了起来,惊讶地看着谷秋。
“我娘的病越来越严重,今天去镇里买药,大夫说要尽快给她医治。当宫女一个月俸禄有很多,有了钱,就能把我娘的病治好。”
“可皇宫不比其他地方,那里很复杂,甚至还会吃人的呢!”不管是历史记载或电视上演,都显露了皇宫是个吃人不吐骨的凶险之地。
“没事,我会很小心的,我去当个三五年就回来。到时有了钱,我们还可以盖个新房子,继续快乐生活下去。”
是啊,有了钱,什么都可以做。
江书薇也知道,这房子已经破烂不堪,每次下雨,屋内摆满盆子,雨停后她们又得花半天工夫抹干地面。
“我原本打算自己去,但我很害怕,我什么也不懂,薇,我想你陪我一块去,可以吗?”一会,谷秋又说道。
“我也要去?”江书薇更加目瞪口呆,直觉得一定不能去。
“对啊,你聪明伶俐,懂的东西又多,有你在我身边,我才不怕。”
“可是……”
“薇,我们是好姐妹!我不想跟你分开那么长时间。就一起去吧,好不好?三年期限一满,我们就回来。”谷秋搂住她,央求撒娇道,整个人软软的,真心叫人怜爱。
“呃,让我考虑一下好吗?”江书薇有些招架不住了。
可进皇宫不是儿戏。
一入宫门深似海,不是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的。
她真的要慎重思量。
“那你考虑两天。大后天县衙举行初试,在那之前,你要决定好哦。”
房里又安静下来,很快传出谷秋平稳细微的鼻鼾声。
江书薇一点睡意都没有,辗转反侧,一直在思忖着到底应不应该跟谷秋一起进宫。
经过两天的左思右想,坳不住谷秋的央求,江书薇终是答应了谷秋的请求。
参选人数不少,经过五官、声音、身高、体重、三围等淘汰后,只有二十余人有资格进宫参与最后的复试。
原本,在户籍审查那关江书薇差点被淘汰,因为她两年前是以远方亲戚的身份入籍谷秋家的,幸亏县令大人在旁协助,负责挑选的内监大人看她外表清丽淡雅,便也让她通过。
而谷秋,一起当选了。
夜晚姐妹二人又挤在木板床上聊着天。“薇,你说皇宫是个怎样的地方。听我娘讲,那里很大很漂亮,有很多美丽高贵的女人。”
“何止漂亮,简直就是金碧辉煌!”电视上看过的皇宫都是美轮美奂的,不晓得这个裕晫皇朝是否也如此,“那些女人是皇帝的后宫嫔妃。皇帝的妻子只有一个,就是皇后;其他的我们民间称之为妾,在皇宫就是皇帝的妃子,她们都有等级区分的。”
谷秋听着满眼露出好奇与崇拜,“薇,你好厉害哦,你怎么知道这些?快告诉我多一些关于皇宫的事。”
“呃,没有了,我大概了解的就是这些,具体要等到进了宫才知道!”每个皇朝的律例与规定都不同,这个裕晫皇朝在史书上没有记载,江书薇不敢乱下定义。
不过有一点她知道,在这个朝代,为了保证贵族尊严与特权,后宫嫔妃都是血统纯洁的官员之女,在确保血缘和社会地位高尚的情况下,才讲女子美貌与素质。
从民间选入的宫女,根本不会“飞上枝头作凤凰”,只能沦为永远的宫奴。
宫女的地位相当于丫鬟,除非被皇帝看中临幸过,否则满二十二岁就可退回本家。
这是江书薇决定参选宫女的原因,只要在宫中安分守己,三年一过,即刻离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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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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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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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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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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