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食堂各具特色,滋养了燕大学子的味蕾和肚皮。
但在这个年代燕大只有四个食堂,大饭厅就是其中之一。
大饭厅与图书馆相隔也就百米左右,这里是1952年院系大调整后,北京大学迁至燕园为了适应实际需要建起来的,当时建起了一大一小两个学生食堂,其中较大的那个食堂被称作“大饭厅”。
大饭厅从建成起就没有座位,所以还兼任着礼堂的功能,每逢大型会议、放电影、文艺汇演,这里总是座无虚席。
林朝阳来到大饭厅的时候这里已经被学生们占领,大家人手一个用毛巾和带子缝成饭包,内装着饭盒,挂在书包上。
食堂的每个窗口前都排着长队,林朝阳第一次进来,想看看食堂都有什么菜色、价钱如何,便在每个窗口前都转了一圈。
食堂的菜分了几个等级,熬土豆丝、熬洋白菜、熬萝卜丝这些常见素菜五分钱一份;鸡蛋西红柿、锅塌豆腐这些沾点儿荤腥的菜就得一毛了;一毛五的菜就属于真正的肉菜了,比如鱼香肉丝、宫保鸡丁,还有两毛钱的回锅肉、红烧肉和四喜丸子,这放在东北叫硬菜。
林朝阳看了一圈,菜的卖相没的说,尤其是红烧肉,他看着有学生里打了一份,油亮油亮的,隔着几米远都能闻见肉香。
而且以这个年代的条件来说,燕大食堂所供给的菜品几乎吊打国内95%以上的食堂,关键是价格便宜。
一份红烧肉才两毛钱,看着至少得有个三两肉,这个菜价估计连肉钱都赚不回来。
燕大的学生幸福啊!
林朝阳坚定的站在了红烧肉队伍的后面,眼见着到他打菜了,前面的哥们儿却站在那犹豫了起来。他在红烧肉和锅塌豆腐两个菜之间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选择了锅塌豆腐。
转身的功夫,林朝阳瞥见了对方的长相。
肤色黝黑,小分头,眯眯眼,薄嘴唇,他第一眼看过去便觉得眼熟。
顾不上多看两眼,轮到他打菜了,一份米饭、一份红烧肉装在铝饭盒里都冒尖,看着便觉得喜庆,这可比后世食堂大姨的手稳多了。
打完了饭,想找个地方吃饭,林朝阳才发现周围的餐桌都没位置了。
他踅摸了一圈,发现刚才打菜犹豫那哥们儿旁边恰好还有个空位置,便走了过去。
大饭厅没座位,吃饭只能站着,林朝阳发现这帮学生里大部分人吃饭的速度都很快,偶尔有不紧不慢的,看着穿戴便知道是家里条件不错的。
不过林朝阳最佩服的是站着吃饭还能看书的,若是放在后世,林朝阳肯定看到这情况肯定要腹诽一句:装逼犯!
可这是七十年代的燕大校园,不存在这种装逼犯。
这么说有点绝对,因为林朝阳脑子里又飘过了火车上遇见的“逼王”章耀中。
他正想事呢,冷不防肩膀上被人拍了一下,吓的他一块红烧肉差点卡在嗓子眼。
转头看去,他心里冒出来一句话:你是真禁不住念叨!
“隔着老远就觉得像,还真是你!”
章耀中一脸故人重逢的喜悦,语气夸张。
“小章?好巧啊!”
两人打了个招呼,林朝阳紧忙扒拉完饭盒里的饭菜,对章耀中说道:“我先去刷个饭盒,等会出去聊。”
“好。”
刷完碗,林朝阳提着吃饭的家伙出了大饭厅,便瞧见了章耀中正在跟刚才打菜犹豫的那哥们儿说话。
“林大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中文系的同学、小师弟刘振云,河南人,今年HEN省的高考状元。”
章耀中介绍的看起来很熟,实际上他也是前两天接新生的时候认识的刘振云。
林朝阳这才反应过来,怪不得刚才看着这人眼熟,原来是他。
他又给刘振云介绍道:“振云,这是林朝阳林大哥。”
林朝阳跟刘振云握手寒暄了两句,章耀中问道:“林大哥,你怎么在燕大了?嫂子不是在燕师大上学吗?”
“我在这工作。”
章耀中闻言表情满是诧异,在火车上相遇时林朝阳都是捧着章耀中聊天,把他的个人信息查了个底儿掉,章耀中对林朝阳却一无所知。
他只记得林朝阳说他陪媳妇来燕京上学,还说自己是个队小老师。
“你在这工作?”
“嗯,在图书馆当图书管理员,临时的。”
临不临时不重要,重要的是“燕大图书管理员”这七个字。
火车上陪妻子来燕京上学的队小老师,再见面华丽转身成了燕大的图书管理员,这个变化让章耀中一时张口结舌。
“诶,这个……林大哥,真没想到……”意识到自己的失态,章耀中又补充道:“能在学校又碰上你,真是缘分。”
“确实是缘分。”林朝阳笑道。
章耀中随即又高兴起来,“这下好了,以后图书馆有熟人,方便占座了。”
林朝阳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头上被安了个“工具人”标签,这小子多少有点不把自己当外人啊。
章耀中对林朝阳能以队小老师的身份成为燕大图书管理员非常好奇,问道:“林大哥,你怎么到图书馆工作了?”
林朝阳并没有遮掩,说道:“你嫂子家里是燕大的,我跟着她回城,作为教职工家属被安排在图书馆工作。”
此话一出,章耀中惊诧的眼神中带着几分艳羡,背后又隐藏了一点对林朝阳软饭硬吃的嫉妒,表情复杂的憋了半天,才说出一句:“林大哥,好福气啊!”
别说是他了,连一旁一直听着两人聊天的刘振云都觉得神奇。
农村娃娶了个城市女知青,不仅被带回了城,还给安排了燕大图书管理员这么体面的工作。
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青年运气未免太好了。
林朝阳还得回去换胡文琼吃饭,他没功夫附和章耀中的惊叹,又跟他聊了几句便告辞而去。
章耀中望着林朝阳的背影,脑海中闪过陶玉书明艳的长相,过了好一会儿才悠悠道:“林大哥好福气啊!”
“确实。”刘振云点头同意。
章耀中看了刘振云一眼,你根本不知道他的福气有多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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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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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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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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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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