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哥,好巧,你今天没上工吗?”赵四的脸上带着谄媚的笑,他动作利索地从兜里掏出一根烟递给顾野,动作说不出的油腻,就连眼神都没从前那般干脆。
顾野手上拿着茄子,压根就腾不出手去接烟,他皱起眉头:“有事说事,别装偶遇,榕树村可没你的熟人。”
“哥,还是那件事,上次在巷子里算我的失误,我兄弟给我们找好新的下家,绝对靠谱,只要你有货,卖出去就是这个数,这种好事我忘记谁都不能忘记你,上次的货还压在手里吧?今晚抽个时间,和兄弟出去一趟,咋样?我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一次可以说是偶然事件,二次三次就是刻意了。
顾野是个细心的人,此刻心里早就开始怀疑,他不耐烦道:“赵四,上次和你说得清清楚楚,这种事我不会再做,劝你也早点收手,免得养大了胃口,其他的东西就再也看不进眼。”
“野哥,我不是那意思,都是兄弟,只是不想让你把东西烂在手里,好歹都是用钱收回的。”
他的态度恳切,仿佛对顾野手中那两个大金镯子十分的感兴趣。
可惜,结果注定让他失望。
顾野拍了拍裤腿上的灰尘,态度漠然:“你说的是那两个镯子?我早就扔了……”
“扔了?!”赵四的表情就像是吃了苍蝇般难看,他不可置信的盯着顾野,没想到还真的会有人视钱财如粪土,爱美人不爱金钱的,顾野可真是个大奇葩!赵四的脸色由晴转阴:“是因为嫂子吗?因为她很厌恶你投机倒把,所以不打算做了?”
正准备离开的顾野在听见他这句话的时候脚步蓦地凝滞,他抬起眼皮,语气带着疑惑:“你如何知道我媳妇讨厌投机倒把?”
下一秒,
顾野的眼睛危险地眯起,他猝然腾出一只手攥住赵四的衣领,咬着后槽牙问:“你找过她。”
是肯定句,没有疑惑的意思。
赵四没想到顾野如此敏锐,他推了把对方的手道:“就今儿早上在镇上碰见了一次,没说两句话……”
阴差阳错的,顾野忽然就想起宋离那骤然红了的眼眶,他的语气变得阴鸷:“赵四,我不打算和你干了是我们男人之间的事情,你如果因为这件事去责怪骚扰我媳妇,到时候就别怪兄弟不客气,榕树村,你以后最好不要来!”
顾野手上的力道失了分寸,瞬间就把赵四给推倒在地上,扬长而去。
一屁股跌倒在地上的赵四脸色顿时黑了下来,这一个二个的,是来劲儿了是吧?
跑到他这里来挣什么表现,疯子!
拉顾野下水这件事算是被堵了个彻底,他欠下的那笔钱还不清,
不如在白青枫没反应过来时,赶紧跑路……
……
今年地里的田鸡明显减产,顾野能抓到小半桶都算是本事,清理干净后,热油爆香泡椒姜蒜等,再把焯过水的田鸡给倒进里面翻炒,搁上一勺豆瓣酱,加水和茄子一起焖煮,那滋味香得能让人把舌头都吞进去。
只要是顾野下厨,顾小梅总是最高兴那个,她把墩墩举过头顶,兴高采烈道:“妈,今儿难得的好日子,咱们蒸米饭吃吧。”
“啥好日子?日子哪儿好了,一家人都累得像狗一样,你哥还被人砍伤,哪有闲心蒸米饭吃,你看看现在是啥年月,就你顿顿都能有东西吃,知足吧你,还想吃米饭,你咋得不去下田呢你……”正在切萝卜的朱蕙兰没忍住给了女儿一个白眼。
俗话说得好,女大不中留。
自从顾小梅上次拒绝和隔壁村的屠户相看后,朱蕙兰就看她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真不知道这小女儿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人,早已经不是黄花大闺女了,难不成还找个小白脸,上赶着被人骗!这么多年的盐都白吃了!
她的嫌弃溢于言表。
顾小梅可怜的眼神落在宋离身上,后者知道对方整日都在帮忙带孩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她试探着问道:“妈,家里的大米吃完了吗?如果不够的话我去家里来,今儿难得的聚聚,咱们就吃顿好的,给顾野好好补补。”
在顾家,儿媳妇的话就是圣旨。
朱蕙兰几乎没有片刻的犹豫:“老顾!顾长风!去地窖里舀两碗大米过来。”
“……”
顾小梅:所以,我是捡来的对吗?!
所有的愤懑,在晚饭的时候得到了安慰,一盆油汪汪的红焖田鸡放置在桌上,还有腌制的萝卜丝。
旁边放着一蒸屉的白米饭,让大家都吃出了满意的表情。
熬得粘稠的大米汤是墩墩的最爱,他吧唧吧唧着嘴喝米汤,顾野顺手把肥美的田鸡肉拨下来给儿子吃,田鸡肉质鲜嫩,小家伙吃得津津有味,就连手脚都舞动起来,顾野眉眼带笑,冲宋离道:“你先吃,我来喂他。”
桌上的众人对这一幕视而不见,甚至觉得很正常。
顾长风把田鸡骨头嚼碎了往喉咙里咽,半晌才看向儿子:“阿野,等秋收结束后别着急回厂里帮忙,和爸一起去公社把秋粮交上去,虽然那天哭了穷,可周主任不是好糊弄的性格,该交的东西还是交。”
顾野闻言头也不抬:“好。”
“公社那边的事情,交给我去处理,一定给你带回个满意的答案。”
其他村都抠搜地等待着公社拨救济粮,榕树村没必要在这个时候逞能,顾野可不愿意当冤大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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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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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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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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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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