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离那小白眼狼反而笼络人心,就连她最骄傲的大儿子宋归帆都事事为那兔崽子考虑。
上次甚至还特意为了断亲那件事来训她。
胳膊肘往外拐的家伙!
只有翠翠才知道她的辛酸苦累,如今廖翠翠在农场吃苦,虽没来信说明情况。
可杨丹红一颗心焦灼得不像话。
她绝不能让妹妹的独女在乡下蹉跎一辈子,哪怕是想尽办法,用尽人脉,都得帮助孩子回来。
对了!
杨丹红眼睛一亮,忽然想起手眼通天的沈千锋,上次分别的时候他曾许诺让杨丹红有事就去找他。
那她为什么不能向对方寻求帮助?
杨丹红咬碎了牙,就连手都慢慢攥紧,这是于曼欠她的人情债。
活该让沈千锋来还!
……
帝都沈家。
黑色栅栏后堆满了郁郁葱葱的花卉,穿着墨绿色锦缎长裙的李书香提着把水壶悠悠地洒水。
她大概七十多岁的年纪,满头银丝,温雅随和。
脸颊边爬满了老年斑,依稀能看出年轻时的美貌。
脖颈处一圈并不低调的珍珠项链,踩着粗跟皮鞋。
和旁边穿着朴素的沈老太形成鲜明对比。
沈老太那花白的发梳在脑后成个发髻,她一把将手指插进肥沃的泥土中,捏了捏那花卉的根部,放在鼻子下轻嗅:“老姐姐,再浇水可就涝啦!不能浇了。”
李书香笑容和蔼,她收了水壶,温温柔柔地对沈老太道:“听你的。”
沈老太把沾满泥土的指尖放在水管下冲了冲,随即便招呼李书香进屋。
“今儿中午有你最爱吃的乳鸽炖鸡,快进来,小心那污水漫到你鞋上去。”
这气质姣好的老太太据说是沈千锋的丈母娘,年轻时候是个人物,可惜从女儿走后就得了失心疯,若不是遇到心眼好的沈千锋,这讲究的生活方式一般人可养不起。
“曼?曼曼!”李书香的眼中瞬间冒出一丝惊喜的光,她羞涩地用手摸了摸鬓边的发,朝着门口左右张望。
“曼曼回来啦?妈给你烙饼吃,你最喜欢的……”
她作势就要朝着外面走,那股疯癫的模样把沈老太吓得够呛,她连忙拽住李书香那孱弱的身躯,大声劝道:“曼曼在家,在墙上挂着呢,你往外面窜什么?待会儿走丢了又得让千锋急出个好歹来。”
“千锋和曼曼一起回来啦?家里可太热闹了,许久没这样热闹过。”
她对着空气自言自语,眼角的皱纹几乎堆叠在一起,每一处都写满温柔。
丝毫不在意那地上的污水弄脏了她的鞋袜。
“妈!先进屋,曼曼等会儿就回来。”
刚下班回家的沈千锋推开铁栅栏门,他顺手就把公文包递给沈老太,铁掌似的手腕桎梏住李书香的胳膊,衬衫下的肌肉紧实,带着满满的安全感。
他俊逸的脸庞上还带着薄汗,显然是从大道上一路奔过来的。
沈老太担忧地瞅着继子的侧脸,耐心劝道:“千锋,你岳母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了,听说现在首都的医院有专门针对这块地治疗,她年纪大了,一举一动都离不开人,干脆把她送到医院去吧。”
本就没有血缘关系,沈千锋能照顾对方多年算是天大的情分。
拖着这个老太太,他简直没有娶妻生子的可能。
直到把于曼的相框塞进李书香的怀中,躁动不安的老人才慢慢平静下来,疲惫不堪的她窝在床上渐渐睡着。
沈千锋动作轻微的带上门,这才转身来到客厅,他松了松领带,颓然地把自己摔进松软的沙发中。
沈老太局促不安地站在旁边,她在独栋的小洋楼里,比李书香更加的格格不入。
村里人都以为她来帝都是享福,只有自己才知道其中的煎熬。
“千锋,妈……”
沈千锋抬起手,挡住了她想要说的话。
他虚虚地往后靠,将刚点燃的雪茄在烟灰缸里敲了敲,态度嚣张散漫。
“既然离不开人,就请人来家里照顾,曼曼是死在医院的,我不愿她唯一的亲人和她同样下场……”
他浅浅咬着烟蒂,嗓音中带着淡淡的沙哑和疲惫,锋利的眉眼模糊在指尖弥漫的烟雾中。
偌大的小别墅,没有一丝人情味儿。
沈老太盯着他脸颊旁的那道疤,语气轻缓:“翻过年你都四十了,难道就不考虑考虑自己的事?”
“你是指娶个女人来分财产、还是生个孩子供你们取乐的事。”沈千锋唇畔勾起抹冷漠的笑,他一字一顿道:“能给我生孩子的女人,已经死了……”
他一把将烟蒂摁灭。
沈老太每次来帝都,几乎都会提起这件事,有时候甚至还趁着李书香清醒的时候,两人轮番上阵,一起来劝他这个孤家寡人。
次数多了他也觉得烦,态度只能越发恶劣。
“你膝下没个孩子,早些年沈妄是极合你心意的,可惜那孩子福薄。”沈老太提起自家乖孙子,心中简直椎心泣血,眼看着沈千锋的表情变得不耐烦,她话锋一转道:“对了,当年同沈妄交好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是个很听话的女娃,前段时间听说村里无端死了人,我真担心她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在村里该咋活啊,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没记错的话,是个小哑巴。”沈千锋直起身来,他沉沉地落下一声嗤笑:“我是有钱,可凭啥要给别人养孩子,难道我脑门上刻着冤大头三字吗?就算她长得像天仙都和我没半毛钱关系,人嘛,这辈子就该活得肆意点!”
他懒散地解开衬衣扣子,露出精壮胸膛。
眼看着沈老太还想再说情,沈千锋直接拔下一枚尾戒,扔在对方的面前,冷声道:“往左旋转,能弹出三厘米长的钢针,这小玩意是别人送我的,我转送给小哑巴玩,祝她在那吃人的村里,活得长命百岁!”
冰凉的戒指,还带着沈千锋的体温。
他一贯是个狠角色,自然不会喜欢娇弱的孩子。
沈老太把东西收下,叹了口气道:“你是个主意大的,若是有缘分……”
“没缘分!我这辈子都不会踏进榕树村一步……”
沈千锋说完直接上楼。
沈老太苦涩的目光和厨房里正在做饭的张姐对上,她连忙用手背擦去眼泪,挤出个笑容。
刚准备坐下,院外忽然传来门铃声。
张姐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殷勤道:“老太太,我去开门。”
她一路小跑拉开门,来到院外,瞅见那明显上了年纪的陌生女人,满脸疑惑:“请问你是?”
杨丹红整理了下衣领,露出个温婉得体的笑容,真诚地发问。
“请问这是沈千锋的家吗?我是他老朋友,有事拜访。”
“让她进来。”
冰冷低哑的嗓音在张姐背后响起,二楼的阳台处多出一道身影。
沈千锋低着头。
冷漠的眸子若有所思的盯着杨丹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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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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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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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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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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