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始皇继位,成蟜封长安君,以纨绔著称,有仪容,善经营,其建塔楼,为咸阳之异。
始皇帝九年,王世子弟蟜病危,薨于咸阳,葬长安县,其遗曰简葬,勿礼祭,得荀子、韩非之亲祭,世人竟不知其人,蟜之功,盖隐于世矣。——《史记·成蟜列传》
十年后,燕国,蓟城翁乡。
一座低矮的黄土山包,北边向阳面的草地上,正躺着着一名身穿深蓝色绸布衫的少年。
少年口中叼着一根狗尾草,眼神直愣愣地看着淡蓝色的天空,还有偶尔飘过的白云,不知在思索什么。
好半晌,少年才坐起身子,伸了个懒腰。
易承吐掉了口中叼着的那根狗尾草,将视线从天空移到了地面上,初夏的野地里万物勃发,不远处是一片茂密的灌木丛,灌木下面有一些叫不上名字但熟透的浆果随意的掉落在地上,野草随风摆动,一只褐色的黄鼠狼从灌木丛中蹦了出来,四下打量之后,便开始捡食起地上的那些浆果。
夏风拂过面颊,让人感到十分舒适。
这是一处世外桃源般的燕国小乡,男耕女织,安居乐业。
可惜这种安居并不会持续太久,因为大秦的铁骑就快要来了。
不知不觉间,自己这一世重生,也已经过去了半个月,不过易承还是会经常想起上辈子经历过的种种。
上辈子因为有皇子的身份,易承做了许多事,这些事情太多太杂,以至于系统的梳理了几遍之后,易承还是觉得自己似乎有所遗漏。
在选中了韩非作为隐派的继承人之后,易承将他那六年来他所积累的大量情报信息和技术成果都交给了这位钦定传人。
杂交水稻的实验结论,琉璃的制作工艺,高产作物的培育计划,甚至蒸汽机的模型,张家人的信息,等等等等,这些符合这个时代发展需求的东西,易承并没有吝啬,全都悉数告知了韩非。
对于这些技术日后会不会流传出去,易承不在乎,这个时代向什么方向发展,他也不在乎。
他现在只在乎,历史能否还会像原本历史一样,在经过他这只小蝴蝶的扇动之后,依旧保持惯性。
身后响起了一阵脚步声,易承扭过头,就看到一位身材修长,腰挎佩剑,穿着一身深蓝色侠客服的国字脸青年人缓缓走到他身边,笑吟吟地看着他。
“阿赤,该回去用膳了,云娘做了你最喜吃的烧鸡。”国字脸青年人的声音不大,听起来却显得非常沉稳,易承点点头,便从草地上站起身。
这位就是他这辈子的便宜大哥,也是《刺客列传》中唯一失败却被世人所铭记的那位孤胆侠客,荆轲。
荆轲今年二十六岁,有一个老婆,还有一个弟弟,被燕太子丹赐予蓟城翁乡一地,食邑三百户,不愁吃不愁喝,小日子过得算是相当滋润。
易承不知道历史上的荆轲居然还有个弟弟,而且这家伙还娶了老婆。
自己这辈子重生的对象,就是荆轲的弟弟,荆赤。
虽然史书上没有提过这个人的名字,但通过这半个月以来的经历,易承还是能够明显感受到,荆轲还是非常喜欢这个比他小近十岁的弟弟。
古人云,长兄如父,荆轲就是按照长兄的标准教育易承,自从四年前父母去世之后,荆赤便是荆轲在这世上最为亲近的血亲。
回庄的路并不远,易承和荆轲一前一后的朝庄上走。
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易承还有些不适应直面荆轲,与之交谈也有些磕磕巴巴,不过经过了这半个月的适应,他现在已经可以熟练的模仿荆赤曾经的说话语气和习惯,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
“大哥,秦国人是不是快打过来了?”易承一边低着头看路,一边忽然问了一句。
“嗯,赵国被灭之后,秦国下一个目标就是燕国。”荆轲的语气也有些低沉,像是想起了什么。
“大哥,太子殿下是想让你去刺杀秦王么?”
“慎言!”荆轲的面色一变,皱着眉头,凑近易承,双眼紧盯着易承的眼睛道:“此乃密事,不可妄言!”
易承吐了吐舌头,看样子此时的形势,同历史上的并无二致。
根据易承的估算,现在应该是公元前二百三十年左右。
自打嬴政独揽大权之后,大秦帝国的战车便开始逐渐加速扩张。
先是北上收上郡以东,河东、太原、上党郡,东至荥阳。并且吞灭了二周,在其故地设置三川郡。随后派王翦等将出兵分别夹攻赵国,先后攻取了赵国阏与、轑阳、河间、安阳等邑,将漳水流域据为己有。
然后秦派内史腾攻韩,俘虏了韩王安,于韩地建置颍川郡,韩国灭亡。趁此时赵国大旱灾。秦将王翦率又领土兵直下井陉,秦将杨端和率领河内兵进围赵都邯郸,赵国李牧拼死抵抗,可最后却又被临阵换帅,赵国灭亡。
在灭掉韩赵两国之后,秦国便开始把矛头对准燕国。
燕太子丹也就是这时候开始将荆轲奉若上宾,他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希望荆轲能够刺杀秦王,使秦国陷入争权内乱,从而没有能力再继续对燕国进行侵略。
这是历史上无比著名的历史事件,现在,易承也成了其中的一份子,让他有种又一次亲眼见证历史的错觉。
从易承目前所得知的信息,这场刺秦计划,并没有张家人的影子,这次的刺杀,只是燕太子丹为了阻挡大秦帝国的脚步,而自己私下做的一个局。
一场刺杀的大局。
可惜,易承也知道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荆轲失败,被处死,燕太子丹也被自己的父亲下令杀掉送给秦王,以表达忏悔。
可这些,都不可能阻挡十年后大秦帝国扩张的脚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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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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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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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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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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