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似乎做了一个漫长的梦,可醒来之后却什么都想不起来,有时睡太久就会容易这样。
这里没有夜生活,天黑只能睡觉,所以易承每天的睡眠时间都超过了四个半时辰。
自然醒是必然的,有时还会因为睡得太多而失眠。
不过也有好处,那就是一觉醒来,会感觉浑身通透,神清气爽。
披上一件薄氅,易承下了楼,推开房门,就看到徐福已经等在门外,他左手挽着一身淡青色右衽常服,右手端着一顶白玉冠,都是易承今日要穿的衣物。
“大人,热水已经备好了。”
“嗯。”易承只是点点头,便迈开步子朝后院走去。
易承每日清晨都要泡澡沐浴,除非特殊情况,否则雷打不动,侍奉在易承身边的仆从都知道自家主子的这个习惯,因此每天也都是早早起来就开始烧制热水。
虽然已经来到战国时代已经近三十年了,可易承还是没有适应这些古人邋遢的生活习惯,而是选择了一种自己感觉舒适的生活方式。
对于这些古人来说,衣服一穿几个月不洗,被褥成年累月的不换,那都是家常便饭,个人卫生也不太注意,除了那些有身份地位的官员会每周休沐,普通百姓通常数月都不会洗澡。
这种生活方式导致的结果就是这些古人的头发里可能会有小虫,身上可能会有虱子。
这些对他们来说早已习惯,可对于易承这个现代人来说,这种糟糕的状态他还是接受不了。
就算是虫子,虱子这些东西带来的瘙痒能忍受,可以一想到这些东西还可能会传播病菌,易承就十分痛恨那些不洁之人。
因此他当初升任监作间监吏的第一件事,便是让监作间的所有尹工同朝堂上的官员一样,每半月休沐一次,好好清洗一番身体。
‘凡身上有虱,且被确查者,罚俸半月。’在易承如此严苛的惩罚措施下,监作间的整体卫生水平完全上升了一个档次。
不仅在晴日里那些尹工和奴隶会把被褥拿出来晾晒,每半月就洗一次澡也成了他们的必修课。
泡在温热的木桶中,易承拿起木桶旁摆放的一本书,书的外皮用特质的硬木壳包裹着,翻开书的扉页,便能看到书名,《孟文集》三个篆书小字,起承转合,皆有柳体书法的神韵。
这是墨子祁留给他最后一件礼物。
品读着字里行间的思念,易承轻叹一声,又将书本重新合上,小心翼翼地放回了桌案上,待擦拭完身体,又换上了一身得体的衣服。
易承便拿着这本书去了一趟自己命人在居所下面挖的一处地下室。
将地下室中墙壁上挂着的火油点着,在影影绰绰的昏黄火光中,就能看到这处地下室中摆满了各种杂物。
这也是易承的一个习惯,每每重生,他都喜欢命人挖一个巨大的地下室,一个完全属于他的世界。
没事的时候,他就一个人待在地下室,捣鼓纪录各种现代人的心得。
现在,易承走到了一个精巧的铜制箱子前面,箱子上面还有一把铜制的大锁,易承从袖袍中掏出一把钥匙插进锁中,用手一转,锁便被打开。
掀开青铜箱子,里面摆放的东西很多,却不显杂乱,整整齐齐分门别类地整理在一起。
其中大多都是些纸张,这些纸张很多都是易承与那些历史名人来往的信件,还有一些他留存的纪念品,如孙膑临终前送给他的一块鬼谷的腰牌,禽滑釐死前给他留的遗书,白起送他的一枚钱币,屈原为报答他的地图,送他的一块玉诀等等,这些东西虽不贵重,可都是他亲自与那些历史人物所产生交集时留下的纪念,对于这些东西,易承全都保存了起来。
现在,又有一样东西要被封存在这个箱子中。
易承用手轻轻抚摸着木质的书皮,自言自语道:“子祁,现在我要开始新的生活了,你送我的这本书,我会好好保存,之前的那段感情,也就放在心底吧,我不会再告诉任何人...”
念叨了良久,易承才有些不舍的将那本书放在了箱子中,然后盖上了箱盖,吹熄了火把,走出了地下室。
生活总是要继续,也唯有向前看才是出路。
沉溺在过去中,这不是易承的风格,墨子祁这个名字,将伴随着这本书,封存在他记忆的深处。
这一世,还剩下二十六年。
易承想要过一个悠闲的二十六年,可是按照现在时代的发展,中原天下,除了秦国,其他所有国家在接下来的数十年中,都会频繁的进入侵略和被侵略阶段。
易承不想被抓壮丁上战场打仗,也不想自己日后妻离子散颠簸流离,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在秦国安身立命,并且在这里生根发芽。
历史已经向易承证明了秦国的伟大,易承也并不想去改变什么。
战国七雄对于易承来说,没有谁好谁坏,作为一个后世人,他的归属感早已经纳入了中华这一个大家庭的概念,而不是楚国、齐国、秦国这些以地域划分的归属国。
只要能过得舒心安稳,哪个国家称霸天下,对他来说,都没有多大关系。
所以他不惜费尽心思地进入秦国的朝堂,并且在各个秦国大人物面前混了个脸熟。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孔明兄当年出山前的思想理念,正与易承现如今的想法不谋而合。
一个字,就是苟。
苟到白起杀神名震天下,苟到墨家义堂发展壮大,苟到道门理综威震诸侯,这就已经实现了易承的阶段性目标。
当然,苟的同时,易承还关心的一件事,便是张家的动态。
这个隐匿的长生家族究竟有着怎样的族谱和规划,他们的目的,他们的计划,对易承都有着强烈的吸引力。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能够长生,易承想必也没有功夫去关心这样一个长生的家族。
可现在他拥有着几乎无限连续的时间,这让他用充足的耐心去调查这世上任何一个未解的谜题,而张家,正是他现在最好奇的谜题之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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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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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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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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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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