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易承口中,他能窥探到一个全新的世界,对于他来说,那正是一个可以满足他许多幻想的新奇世界。
“别胡思乱想,我让你背诵你庄周师长写的《南华经》现在背的如何了?”易承的表情恢复了平日里的严肃。
“那么多文章,这才过去十日,哪能背的完。”荀况小声念叨道。
“你不是过目不忘么,现在给我背一遍内篇的《逍遥游》听听。”
看到易承说的义正言辞,荀况也老老实实地走到易承身旁,略微思索之后,就听到他用稚嫩的声音背诵道:“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易承在后世也见过一些智商较高的孩子,记忆力确实要比普通小孩高一些。
不过跟荀子这种妖孽比起来,后世那些被清华北大保送的天之骄子,也不过如此。
这个家伙是真的过目不忘,这种记忆力实属老天爷赏饭吃。
“...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此大年也。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荀子长舒了一口气,又咽了口唾沫道:“师傅,背完了。”
“嗯,还行,不过要继续努力,多读多背,虽然很多东西你现在还理解不了,不过这不妨碍你把这些文章段落放在脑海中,对你日后大有裨益。”易承慈爱地摸了摸荀况的脑袋道:“今日有些晚了,你也回房早些休息吧。”
“喏。”荀况点点头,朝易承施了一礼便走了出去。
“得了个天才徒弟...这辈子还有三十年...”易承仰头躺在床,“还能见到韩非和李斯,如果现在改变了荀子的命运,那自然他们两个家伙的命运也改变了...”
“都是我道门理综的人了...”易承轻笑一声,这种搅动历史的感觉很不错...
.....
半月后,楚国,郢都。
望着远处熟悉的郢都城门,易承抿了抿嘴,自己竟有种还乡之感,第三世时,他就穿越在这里,用三年时间,锻造百炼精铁,制作马蹄铁,敬献楚肃王,获封工尹,还发明了水磨水车,得食邑三百户。
虽然对于他的时间来说,这一切过去了才不到十多年,可对于现实的世界,已经足足过去了七十多年。
七十年,已经过去了一代人,也就是说在这座城市中他所熟悉的人应该都已经不在人世。
“公子,郢都到了。”车帘外传来了徐福兴奋的声音。
“看到了,继续进城,马车行慢些。”
“喏。”
通过了郢都的南城门,记忆中关于这座城的一切都向易承袭来。
在这里,他有过三年零六个月的记忆,在这三年里,他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郢都北城外的荒山。
大部分时候,他都在这座城市里溜达。
端兰坊街角的王氏米行还在,窗乐巷只剩下张家布庄还认识,席地而坐摆摊的小贩们虽然全都换了模样,可是给他的感觉却依旧熟悉。
这就是楚国的郢都,一个两千三百年前富庶繁荣的城市。
楚国乃天府之国,鱼米之乡尽在其地,丰富的生活物资促进了楚国商业的发达,走在郢都的大街上,鳞次栉比的商铺与沿街叫卖的小贩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这在战国这个时代,也只有楚国郢都能看到这种盛景。
“师傅,这便是楚国的国都么,这里好繁华啊!”自打进了城,荀况便再没离开马车窗户,一个小小的身躯趴在窗户前,一双眼睛贪婪地望着外面的繁华,似乎想要将面前的一切一次性全都记在自己的脑海中。
“你在邯郸没见过这些么?”易承记得之前与荀坤闲聊,荀家父子之前在赵国的都城邯郸待过,易承没有去过邯郸,不过邯郸贵为一国之都,想必应该也不会比郢都差多少。
“邯郸做买卖的都是些胡人,贩卖的大多都是牲口,很少见到这么多摊贩。”荀况失落地说道:“赵王胡服骑射,邯郸城中不是军卒就是农民,很少见到商贾。”
看样子赵国走的是跟秦国一个路子,重农抑商,讲求耕战,这样国家才得以迅速的武力崛起。
想到这,再看楚国街道上人来人往的繁华景象,易承倒觉得有些莫名的伤感,这样繁荣的国家,最后也终将败给追求武力的秦国。
马车在郢都漫无目的地绕了一圈,易承最终让他们在平康坊的一桩二层小楼前停了下来。
七十年过去了,易承没想到自己当年居住的家还在。
下了马车,看到门廊前正坐着一名老妪。
“阿婆,不知您贵姓啊?”易承走了上去,仔细打量了一眼坐在那老妪一张饱经风霜的脸,可惜没有任何印象,只能出言问道。
“免贵姓卫,不知贵人有何事?”老妪长着一口没牙的嘴巴,看着易承身后一众马车与随从,略有些畏惧。
“你姓卫?”易承的脸上尽是惊讶,“你是卫夫氏?!”
老妪皱了皱眉,脸上也有些难以置信,“公子认得老婆子我?”
易承的思绪穿过了七十多年前,那时候,他家隔壁的邻居就是卫氏夫妇,夫妇两育有两男一女,最小的女儿当时只有五岁,名曰卫夫氏,那时易承经常去逗这个小女孩。
却没想到时光如梭,只是十年不见,当年天真活泼的女童,已经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妪。
“敢问这幢楼上住的常家人可还在?”
老妪的目光呆滞了一下,过了半晌才说道:“你说的是四十年前的那个常家吧...”
易承点了点头。
“那家人挺惨的,就一个独子,好像才不到二十岁,忽然就暴毙了,自那之后,常家夫妇便整日以泪洗面,后来又过了十多年,就把这幢宅子卖了,再后来便离开了郢都,去了哪里,老婆子就不知道了...”
老妪接下来絮絮叨叨的话易承没有再听进去,只是抬起头看着这个自己曾经生活过三年的小楼,一时间感慨万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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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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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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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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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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