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易承与白起都只有十四岁,且属于少军营,不必同北大营的军士们一样,上午还要去田里务农,所以他们一天都要待在军营里训练。
识令即是熟悉军中的指挥号令,训练内容主要便是‘辨旗帜’‘审金鼓’,这是古代任何军人入伍后的第一课,各级将佐都要考核这项内容程序,各种号令与军法军令编写成册,印发全军,每伍识字者可自读,不识字者需听人教诵解说,务要熟记。
这一点易承在第六世,与孙膑田忌一同出征时早已经练习过,在军中,这些军法都要求随时背得出,若忘一条则要打一板。
最后做到阵师整齐,队伍分明,能圆能方,能行能止,能左能右,能分而合能结而解,变化全熟于心,才算得上识令。
识令中还有一项训练,便是培养军士坚决服从命令的良好军风,真正做到军令如山,令行禁止,各种方阵的配合变化,一般都需要士兵识别不同的旗语,虽然内容不算复杂,但却是各种训练的基础,在军中若有违背军令,或者做错军令者,在战时一律直接斩首。
练习完识令之后,便要练习御射。
自春秋以来,各国军卒的御射要求都在不断提高,在如今的秦国,弓手的弓一般为一石二斗,六十步外,要十之中半者方为合格。
也就是说,射十支箭,至少要中五支。
御的要求低了一些,只需要能骑马便可,不过御射结合难度就相当大了,要求在马上,还能保证在六十步之外十之中三,方能算精锐。
易承这具身体本来水平就差,再穿越一个现代人的灵魂,发挥就更差了,就算在原地不动站着射箭,十支箭也只是射中了两箭,更别提骑在马上。
跟易承这个差等生比起来,白起简直就是优等生中的优等生,简称天才的那种。
不仅原地射箭十发全中,就连骑在马上,他射了十支箭居然也中了八发,这让看守训练的监军官都赞叹不已。
易承终于明白,这世上很多人生来就有着属于自己的天赋。
有人善于读书,有人善于绘画,有些人善于做买卖,还有些人,就善于打仗。
白起就是个天生打仗的好手。
他对战局把控十分精准,从后来他一生经历大小七十余仗无一败绩便可看出,虽然秦国强大的军伍力量也确实是胜利的关键因素,不过这并不能掩盖白起善于打仗的天赋。
一个足可以令六国闻风丧胆的名字,没两把刷子,还真担不起人屠这名号。
练了一上午,易承觉得手麻脚酸的,终于到了午膳时间。
军中的午膳很简陋,严格按照爵位供给,易承是三级爵位簪袅,整个少军营中,也只有他一人有爵位,所以他吃的也最好。
其实易承这个爵位并不是他自己斩获的,而是他老爹在随司马错将军平定巴蜀时缴获的人头,分给他三颗,这才得了爵位。
这在军中很容易让人瞧不起,不过也从侧面激励了那些年轻人,只要他们走上战场,砍下敌人的脑袋带回来之后,便可吃好的住好的,带给家人更好的生活。
易承的午膳是精米一斗、酱半升、腌制的青菜羹一盘,他也不独享,每次都会与白起一同分食,而其他那些少年军卒,只能老老实实的吃糙米,喝菜汤。
每当吃午膳时,易承便能感觉到周围那些少年军卒看着他伙食的渴求目光。
怪不得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对外作战几乎没有败绩,易承现在总算是感受到一个最深层的原因了。
那便是商鞅用二十级爵位制,激发了全国青壮年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
孔老夫子曾经说过‘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人性本就如此,如果大家都过得是苦日子,苦哈哈的,没有攀比,自然也都没有什么上进心,安贫乐道,倒也快活。
最怕的就是当有一个人不再过苦日子,他过得比别人都好的时候,那人心便都会躁动起来,人们会向往也过上同样好的生活,从而不再安于现状,想要通过各种手段,也过上与之相同的好日子。
贫富差距本就是一个任何社会都逃不开的问题,不过商鞅用军功把这一切都解决了。
想要过好日子,没问题,对外出征替国家砍人去。
一颗血淋淋的人头,便是前往美好生活的通行证。
这种情况之下,秦国士兵上战场的心态绝对与其他国家不同,六国的士兵,上战场会担心自己能不能活着回去,而秦国士兵上战场,担心的却是自己要是砍不到人头该怎么办。
这种心态对比之下,高下立判。
狭路相逢勇者胜,置死地者而后生,军队其实需要的就是一个气势,一个一往无前的气势。
这世界上没有比对美好生活的渴求更强烈的需求了,自然,秦国军队出征的气势也是其他六国人难以想象的。
在所有上升通道都被堵死的情况下,秦国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贫民百姓,都对对外战争抱有强烈的渴望,整个社会向军队灌输的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人头!人头!人头!
虽然别的国家砍下人头也有赏赐,可与秦国这种变态版的上升途径比起来,实在弱太多。
易承不知道商鞅当初在变法之初,有没有想过这么长远,会想到他所设立的二十级爵位制度会改变全体秦国人对外战争的认知。
虽然在他的记忆中,他与商鞅只是几日前才分别。
可如今两次穿越,现实世界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如果商鞅在魏国还活着的话,恐怕也已经接近八十岁了。
现在秦国乃是秦昭王当政,后对内用公孙衍,对外用司马错,此外还有樗里疾等人也已经在朝堂崭露头角。
可惜听说张仪已经在魏国身死,没能同这位鬼谷弟子见上一面,稍稍有些可惜。
弹指间二十年匆匆,一代新人换旧人,在他面前这个正吸溜菜汤的战神白起,此时还只是雏鹰,再经过几年蛰伏,便可化为雄鹰,在战国这片大地上翱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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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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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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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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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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