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日在城市里为了车子、房子、孩子、票子奔波。
人生没什么波折,也没什么目标,大概属于混吃等死的那类。
从没想过老天爷会看上他这种人,将他丢到两千四百年前,然后给了一个无限循环的倒计时。
一开始,易承也想继续混吃等死。
第一世在秦国狄道修长城,他一个奴隶,过的比监工还好,没办法,现代人的智慧让他就像漆黑中的萤火虫,那样鲜明,那样出众。
在狄道六年,他差一点就荣升狄北段的监吏,可惜在他正打算去栎阳城闯荡闯荡时,倒计时归零了。
然后,他就来到了十年后,一个陌生的环境,一个陌生的身份,一切重新开始。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整整五辈子下来,他感觉自己的心态发生了巨大变化。
以前他贪财、好色、会为眼前利益放弃长远目标,不过在后世那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似乎大家实际上都是这么做的,如果不那么做,基本上就只能成为社会最底层,处处被欺负的那一类人。
易承从小家境富裕,加上为人聪明,懂事,这让他一般都是属于欺负别人的那类人。
总之,后世的他更看中的是自己得到的,而不是为别人付出的。
谈什么理想什么福报,易承没兴趣,他只在乎实在的东西。
可现在,重活了五世之后,易承感觉自己的人格似乎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割裂,一方面他还在乎自己所拥有的,另一方面,他对身外之物的感情越来越淡漠。
衣食住行,以前的他,恨不得越华贵越好,可是现今,只要是有口吃的,饿不死就行,至于穿的,用的,住的,易承统统无所谓。
身体都是夺舍人家的,那些身外之物,更让易承难起半分追求的心思。
有限的寿命,随时随地知道何时结束时间的倒计时,过于年轻的身体,都让他很少有储存财富或者留下后代的机会。
所以易承的追求,也开始从物质,转向了精神需求。
易承觉得自己活着的最大乐趣,并不是住高堂、吃美食,而是亲眼看到他对历史做出的改变——按照他的意志进行的改变。
不论是与那些历史人物的交集,还是自己的发明创造,都算是他对历史的改变。
易承不知道他这只小蝴蝶最后纠结能掀起怎样的狂风,但他却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到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影响。
历史虽然记载的是帝王将相,可却是由人民书写的,一切成就归于人民,易承最想影响的也正是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民。
一张淡黄色的纸张出现在易承手上。
在改用石灰水脱胶后的纸张,竟然有了一定的漂白和粘合作用,虽然纸张依旧劣质,可已经达到了易承心中及格使用的标准。
昀文侯已经对外宣称府上门客造出了纸张,并且第一时间禀奏了齐王。
不过这个消息并没有在齐国的贵族圈子里引发什么震动,甚至有不少贵族对此嗤之以鼻,这种纸张比起绢帛丝纸要劣质许多,只是书写比木简稍稍方便一些,也无甚大用。
可是易承对纸的作用却是心知肚明。
廉价是纸的特质,因此刚一出现的时候,它不可能会被贵族们看中,但对于普通百姓,廉价的意义就太大了。
在后世,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蔡伦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太监,本应该湮没在漫漫历史长河中的名字,却凭借造纸术,荣登第七位,足可见这项技术的影响力之大。
易承为了纪念这位仁兄,给这一世发明造纸的方法,依旧起名‘蔡侯法。’不过很可惜,昀文侯对这个名字不太满意,于是改名‘昀文侯法’。
这让易承有些哭笑不得,不知道如果自己活到二十一世纪再次评选影响人类历史进程名人排行榜,昀文侯会不会因此当上第七名,从而青史留名。
纸张既然造了出来,易承这几日便都没有出门,尽情的在家用毛笔在造出的黄纸上写写画画,他的篆书写的很好,一笔一划,皆有规矩,这可是这么多年苦练的功夫,七国文字,他皆可以识读,并且会书写其中四国的。
在古代封建王朝当一名官员,其实相当挺悠闲,上午写写画画,下午就在府上赏花品茶,以消暑意。
易承这两日都未曾见到孙膑,派人去打听,才知道这几日孙膑和田忌两人,近日来一直都待在赛马校场,似乎在商议什么。
易承就知道,田忌赛马这个大名鼎鼎的成语估计离出现就不远了。
正品着茶,长叟就轻扣房门,向易承禀报,相国邹忌前来府上拜谒,不好相拒,便来请示易承。
邹忌,这个名字易承也听说过不少次了,不过之前一直未曾见过,这位齐国大佬,似乎也端着架子,一直没有找过易承,没想到今天会来找自己。
这位仁兄从历史上看,似乎心眼很小,算是个小人。
这种人易承可不敢得罪,忙令婢女给自己换好衣衫,这便去前厅接见邹忌。
第一眼见到邹忌的感觉,是这个人是个十分精致的人,不论是胡子还是两鬓,都梳理的一丝不苟,他穿着一身青色相国袍服,腰系儒家绅带,整个人给人感觉是非常成熟儒雅。
难怪齐老大会如此倚重此人,生的一副如此好皮囊,先不说能力够不够当相国,只是这幅外表,就足以折服大多数人了。
“小子孟文,拜见相国大人。”人家官大,又是长辈,易承也不敢造次。
“嗯,免礼,果真是少年英才。”邹忌欣赏的点头道,“吾听闻汝乃道门理综之人?可否讲讲汝山门之事?”
嗯?就这?
易承咧嘴一笑,连墨翟他都骗过去了,邹忌又来问,那他只好把谎话再说一遍咯。
谎话说多了,有时候自己也就信了。
于是在易承口中,一个隐世门派再一次诞生,这次诞生的可信度更高,因为易承腰上还跨着一块墨家的腰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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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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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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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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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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