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世末仙吴仙楚天阔>第一百九十四回 我想去那辆车去的地方
  离羽没有再去菜市场的包子铺了,他害怕那些乞丐会迁怒于张氏老父妻,也害怕他们会像老付那样……

  真的,他不是怨老付,毕竟那是大部分普通人的选择。不,更大一部分人会从一开始就不帮助离羽,就像遇到老付时他旁边那个红短袖的人,这是人之常情,所以离羽是真的很感谢他的。对于老付最后的选择,离羽理性的一面是理解与支持的,只是感性的他有点不好受罢了。

  包子铺的张氏老父妻是离羽唯一的光了,他不想让这最后的光也消失掉。

  他渴望光明,所以躲在了黑暗中。

  离羽在江边把自己收拾干净,然后随便找了家早餐铺买够了一天的吃食。

  他数着口袋里的零钱,越发稀薄。

  轻轻叹了口气,这下买棉衣的钱怕是不够了,冬天该怎么过?

  没有张氏老父妻那样的好心人给他提供便宜甚至免费的吃食了,乞丐又莫名其妙的想要杀死他,所以不能再去大部分的街道露脸捡瓶子了,而且就算捡到了瓶子,也没有地方去卖了。

  这一切就像一个死结,离羽想不到办法破解。

  人们总说有钱的人会越有钱,离羽觉得反过来也适用,特别是穷到极点的人,再努力也没地方赚钱。

  在这座城市,或许已经没有出路了。离羽已经想不到在这里活下去的办法。

  那就换个地方吧!

  祖国之大,离羽走过的范围不过万一,余生大好,怎么能只窝在这小小落凛城呢?

  隔壁的升阳城是著名的海滨城市,有“千国夏**”之称,那里的冬天也不会冷。

  离羽决定去那里,他还没亲眼见过大海,听说大海还会说话,离羽想听听大海的声音。

  绝对不是因为可以省棉衣。

  离羽是不认路的,普通人还可以用通讯器上网搜一搜地图,而离羽就不普通,他没通讯器。

  在这个高度信息化的年代,书报亭都没有一个,纸质的地图更是绝迹,离羽根本弄不到。

  向路人打听也是不可能的,谁会知道怎么从一座城走路去另一座城?就算知道,谁能耐下性子仔细告诉一个断手的破破烂烂的丑八怪?

  离羽只能靠自己,他躲在一处树荫下,前面拐两个弯就是落凛的汽车总站,这个路口会有落凛到升阳的大巴车经过。

  倾家荡产的话车票离羽是卖得起的,但他没有身份证,买不了票,也坐不了车,所以他只能在这里等。

  扒车顶?不不不,且不说一只手能不能扒上去,在市区里有人扒上了车,直接就会把警察招来吧。

  所以离羽不能这么干,他要做的,只是记清楚路线。

  车来了,它一路开得很慢,看来是没拉满人,要在路边搭几个客。直接在路边上次的旅客,直接给车上的售票员钱就行,不用经手客运公司,所以司机很乐意在路上多搭几个人。

  离羽开始跑起来,这里是红绿灯,大巴在左转的车道,所以去升阳的方向是左边。趁着大巴还堵在红绿灯,离羽先跑了过去,直到下一个路口才停下来,等着大巴过来,看看往哪边走。

  以前离羽还挺烦红绿灯的,又多又久,有急事经常会被弄迟到。可现在他觉得这些红绿灯很亲切,若不是它们把大巴一次次的拦下,自己根本就追不上。

  跟了半个小时,大巴终于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扬长而去。

  离羽也停了下来,在树荫下休息,等下一辆大巴,顺便看看垃圾桶。

  大巴不会来得太快,大概半小时一小时的才会来一辆,离羽无所事事的等着下一辆。

  跑跑停停了一天,傍晚时才感觉快要出城了。这里像是郊区,零零散散的才能看到几户人家。一眼望去看见的不再是楼房,而是一片片开垦好的土地。再来一辆车就该到收费站了吧。

  站在路边,看着夕阳一点一点沉下去,远处的水稻被染成了金黄色,跟提前成熟了似的。

  离羽觉得好宁静,直到有人向他走来。

  “嘿这小子还真在这,行,回去了这功劳分你们一半”

  离羽皱着眉回过头,看见了四个乞丐向他走来。

  乞丐都追到这里了吗,真的不给留活路啊,到底哪里惹到他们了?

  有三个乞丐明显是以中间那个提着大纸箱的乞丐为尊,那乞丐把纸箱往地上一杵,喊话到,“小子,算你运气好,我离得近,先赶到了。”他见离羽不解的表情,又补了一句,“死在我阿德的刀下是你的荣幸!”

  离羽恍然大悟,感情这傻缺说的运气好是自恋的意思啊。

  阿德觉得离羽的表情是在羞辱他,他阿德可以被有身份的人看不起,但你个断胳膊的小子和他一样没有身份,凭什么看不起他?

  他拆开了大纸箱,扛出了一把杀猪刀。这是附近村里供着的刀,每年杀年猪把猪放好血后,就用这样的刀一刀把猪的头剁下来,供奉神灵。所以这把刀一年就用一次,平时摆在庙里,也没人去动它。也不知道哪个村子这么倒霉,被这个阿德把供刀给偷了。

  “就是你小子把我弟给吓尿了,现在我就砍掉你的头!”

  阿德想用刀指着离羽,可他根本举不起来,提着刀的手都在发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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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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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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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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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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