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比我们预想的要强很多。”
“再强又有什么用?她不止被肮脏的人类玷污,还他妈的怀了孕。”
“我们的优秀基因,决不能便宜了卑贱肮脏的人类。”
“那怎么办?要销毁吗?”
“我同意销毁。”
“我也同意。”
男人们的话让安颜心头警铃大作。
她不想被‘销毁’。
可眼睛还是睁不开。
她只能手指用力,紧紧揪住指间那点衣角,齿缝里艰难的挤出一个字:“不……”
“……”
几个男人都被她发出的这个简单音节给震惊住了。
过了足足五六秒。
一个男人迟疑道:“是我听错了吗?”
另一个男人也难以置信的开口:“她说话了?我没听说错吧?”
现场又安静了几秒。
安颜不知道这是哪,也不知道这几个男人是什么身份。
她只知道自己不能被‘销毁’。
她想再说一个‘不’字,却怎么也攒不起力气。
意识越来越迷糊。
男人们还说了些什么,她已经听不见了。
*
莫家农场。
李大壮和莫小曼上午碾压了一片玉米,下午在给高粱地浇灌的时候,又情难自禁的碾压了一大片高粱。
男女之事令他感觉很快乐。
只是在想起安颜的时候,他的心底很有负罪感。
他发过誓,要一生一世追随安颜,勇敢忠诚,永不背叛。
如今却在这农场里,跟一个认识还不到两天的女人发生了最亲密的关系。
他可真是个混蛋!
李大壮自责得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
自责归自责,雄性的动物本能让他傍晚和莫小曼在井房独处时,又忍不住干柴烈火了一把。
晚饭时。
八个人。
二十七只丧尸。
在饭厅齐聚一堂。
丧尸们跟李大壮等人同处一室,也不主动攻击他们,只是耷拉着脑袋,直到闻见血肉气息才饥渴的抬起头。
莫小艾戴着围裙和手套,把一大盆血刺糊啦的肉和骨头放在桌上,丧尸们伸手抓起便大口咀嚼起来。
李大壮等人的面前,摆放的是玉米面馒头,咸菜,和红薯稀饭。
大家都没动筷子。
李大壮跟着莫小曼在地里灌溉庄稼的时候,处于养伤期的丁敖被莫小艾用电动车带着,去辽阔的草地上放了一天的羊。
农场外面的地方严重干涸,植物大面积枯死。
农场里面却是绿意盎然,无论是地里的庄稼还是野外的青草都长得很好。
这生机勃勃的景象,得益于农场有几口很深很深的地下井,以及莫小曼的水系异能。
辽阔的草地,成群的牛羊,让丁敖仿佛回到了从小生长的寨子。
他情不自禁哼起了一首父辈们流传下来的歌。
“穿过旷野的风,你慢些走,我用沉默告诉你,我醉了酒,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
舒缓深情的歌调,像是在怀念故乡,又像是在思念亲人。
少年唱歌的样子十分动人。
莫小艾从怀里摸出口琴,跟着丁敖的调子吹了起来。
“飘向天边的云,你慢些走,我用奔跑告诉你,我不回头,乌兰巴托的夜,那么静,那么静……”
一唱一和,连远处的牛羊的都听得入了迷。
李大壮和莫小曼去灌溉庄稼,丁敖和莫小艾去放牛放羊,就连鲍比和尼莫也去牛圈羊圈里面铲粪了。
只有邱灵儿没事干。
莫老爷子见邱灵儿郁郁寡欢,特地挑了一匹枣红色的小马送给她,想带她去牧场练习骑马。
邱灵儿拒绝了。
她心情不好,只能抽打丧尸爸妈发泄。
好在莫老爷子下午忙着宰鸡炖汤准备晚饭,没有发现她和丧尸爸妈有什么异常。
此时,邱灵儿坐在餐桌前,脑海里不由自主浮现出跟安颜在一起吃饭的场景。
她想安颜了。
“吃饭吧。”
莫家老爷子把一锅热气腾腾的草菇炖鸡放在李大壮的面前:“这是给你的。”
李大壮惊讶道:“给我……一个人的?”
“对,你今天跟着小曼在地里浇灌,辛苦了,我特地宰了只鸡给你补补。”
“……”
李大壮的国字脸立马臊得通红。
莫小曼把筷子递到他的手上:“吃吧,这是爷爷特地给你炖的,里面加了山参和石斛,很补的。”
李大壮心虚得不敢吱声儿。
他总感觉全世界都知道他跟莫小曼在玉米地和高粱地里干的那些羞羞事儿了。
莫家老爷子见他这腼腆劲儿,不由笑呵呵的捋了捋白花花的胡须。
“你们两个情投意合,我这个当爷爷的看着也高兴,按理说,我应该给你们筹办一场婚礼,可如今这局面……,唉……”
莫老爷子叹息一声后,看向莫小艾。
“小艾,你去把爷爷酿的石榴酒拿出来,今晚咱们喝个尽兴,就当给你姐姐姐夫举行婚礼了。”
“好嘞。”
莫小艾去后厨端来一个陶制酒坛。
坛盖一揭开,浓烈的酒香扑鼻而来。
每个人都分到了一番甘洌香醇的石榴酒。
在莫老爷子的要求下,李大壮和莫小曼喝了交杯酒。
“从今往后,你们就是夫妻了,不管未来发生什么,爷爷都希望你们不离不弃,白头偕老,早点为我莫家开枝散叶。”
“爷爷。”
李大壮神色凝重的放下酒杯。
“我可以跟莫小曼结为夫妻,以后生了孩子,不管男孩女孩都可以姓莫,但我有一个要求。”
“你说。”
“我想去找安颜!安颜是我在这世上最重要的人!我一定要找到她!!”
李大壮刚刚说完,丁敖和邱灵儿也神色焦急的跟着表态。
莫老爷子捻着胡须想了想:“你们的心情我很理解,这样吧,今晚你们好好休息,明天我带你们到乐定县城打听打听,看能不能找到你们的安颜。”
“真的吗?你真的愿意带我们去县城?”
“当然,我一把年纪的人了,还能撒谎不成?”
莫老爷子的话,让李大壮他们都放下心来。
大家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李大壮扯下两条鸡大腿,一条给邱灵儿,一条给丁敖。
然后他又扯下两只鸡翅膀,一只给莫小曼,一只给莫小艾。
最后,他把鸡身子一分为二,自己留一半,另一半给了莫老爷子。
莫老爷子舍不得吃,把半块鸡身子放到了邱灵儿的碗里:“我牙齿不好,嚼不动,灵儿你吃吧。”
邱灵儿饭量向来不大。
她有这只大鸡腿,吃点咸菜,吃一只馒头,再吃点红薯稀饭就够了。
于是,这半块鸡身子被她顺手给了坐在一旁的尼莫。
尼莫看着碗里多出来的鸡肉,突然有些感动:“……”
鲍比轻咳一声,又在桌子下面踢了踢尼莫的腿,示意尼莫识相点儿,赶快把那半块散发着香气的鸡身子自觉的放到他的碗里来。
尼莫向来对他言听计从。
就算鲍比让他开枪自毙,他也会照做。
但这次,尼莫突然不想那么听话了。
他大口吃着碗里的鸡肉,看也不看鲍比一眼。
鲍比气得牙痒痒。
但饭桌上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他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干巴巴的嚼着粗粮馒头,心里盘算着等会儿回屋了一定要好好收拾尼莫一顿。
*
早上。
太阳刚刚冒出地平线,气温就接近了40°。
几个月持续不断的高温,让整座监狱都快变成一座巨大的火炉了。
安颜口干舌燥,迷迷糊糊从床上睁开眼睛:“……”
“醒了?”
男人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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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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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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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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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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