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排为狼宪兵两名,在抵御倭奴冲锋的同时,也要寻找机会用狼宪限制倭奴的行动。”
“第三排为长枪兵四名,是战斗的主力,在狼宪兵抵御倭奴的同时,长枪兵负责偷袭突刺攻击,刺伤敌军。”
“除了以上三排主力之外,还有两名短刀手保护阵型的左右两侧。”
“剩下的最后一人,为队长负责指挥战斗。”
“好了,现在开始进行演练!”
刘凌一番安排之后,被挑出来的十名士兵,便在林岳的指挥之下,开始了阵型的演练。
而演练的对手,则是一个被长枪挑着的草人。
刚开始的时候,草人开始冲锋,但当来到盾牌手面前的时候,草人(倭奴)想要进攻,但却无从下手,因为倭刀并不是激光刀,砍肉还行,想要一刀砍破木质盾牌,纯属做梦。
就在草人犹豫之际,林岳下令道:“狼宪,勾!”
听到命令,两边的狼宪兵同时冲了出来。
这两个狼宪是林岳连夜让人做出来的,上面满是由竹条做成的倒勾和尖刺。
两个狼宪同时递出,当即便将草人挂住,后面挑着草人的士兵想要将草人拽回来,但那倒勾却是死死的将其挂住,根本拽不出来。
这时,林岳一声断喝道:“长枪,刺!”
两名长枪手箭步上前,两米长的长枪递出,瞬间便穿过了狼宪的枝条,直直的戳到了草人的身上。
看到这一幕,不止周围围观的士兵们无比震惊,就连赵元松也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看了看手中的长枪,眉头紧锁,此时在他的脑海中也已经开始了演练。
若是他面对这种阵法,能够将其击破吗?
思虑片刻,赵元松得出结论——不能!
虽说他凭借着个人武力,或许能够在第一时间击破两名盾牌兵的防御,但紧随而来的狼宪和长枪却让他无能为力。
就算以命相搏,最多也只是再换掉对方一两个人而已,想要将其全灭,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想到这,他不禁自语道:“好厉害的阵法。”
然而,一旁的赵玲绮却有些不以为然道:“这阵法虽然厉害,但却太过笨重,一旦对方逃跑,根本不可能追得上!”
此话一出,赵元松也不自觉的眨巴眨巴眼睛。
确实是如此,这种战阵在对垒之时是无敌的存在,但若对方逃跑的话,便不能全力追击,因为一旦追击,阵型必定会散开。
若对方趁机杀个回马枪,干掉了作为主力中枢的狼宪兵,那这个阵型便会精髓尽失。
这一点,刘凌也已经想到了,或者说戚继光将军也想到了。
为了能够达成追击敌军的目标,戚继光将军天才般的在鸳鸯阵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
组成了由五人为一个单位的五行阵,以及以狼宪兵为先锋主力的三才阵。
这种阵型比较适合击溃敌军之后的追击作战,同样十分厉害。
不过,因为训练时间太短,再加上人数太少,所以刘凌并未将五行阵和三才阵教给士兵们。
对他们而言,只要学会了鸳鸯阵,能够在正面抵御住倭奴便行了,至于追击,有其他人来干。
接下来的一天时间,刘凌麾下的一百多人便是全力以赴的改造兵器,以及进行战阵的训练。
和刚出山时不同,如今经历过数场战斗洗礼的士兵们,已经拥有了初步的战斗力。
面对诸多复杂的战场情况,他们也已经能够从容应对了。
所以,阵型的训练十分顺利,至于狼宪和盾牌,则是就地取材,就算没有竹子,士兵们也会砍伐树枝,并在上面安装铁钩倒刺,反正样子差不多。
一番挑选之后,刘凌一共组成了十支这样的鸳鸯阵队伍。
剩下的人另有任用。
修整一天之后,刘凌再次启程出发。
不过,和之前骑兵打头的阵型不同,这次,刘凌让手持各类兵器的步兵站到了队伍的前方,林腾率领的骑兵,以及赵元松的一班人马,则安排到了最后。
这一点虽然让林岳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当看到刘凌那自信的笑容之后,他也并未多说什么。
越过黄杨镇,一路再向东行,还未走出多远,便见负责探路的林全带着几人策马而来。
“大哥,前面十里左右发现倭奴队伍,人数不少,大概有个五六十人的样子,正在向我们这边走来!”
远远的,便听到了林全的呼喊之声,这次林岳并未直接下令,而是看向了一旁的刘凌。
后者也正式接过指挥权,上前问道:“他们发现你们没有?”
林全摇了摇头道:“没有,沿途也没有村落,他们应该和我们一样,休息了一夜之后,正准备赶路!”
听到这话,刘凌脸上露出了一抹残忍的微笑:“如此,正好拿来练兵。”
“告诉兄弟们,保持阵型继续前进,准备迎敌!”
十里的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双方互相奔赴之际,不到小半个时辰的时间。
双方便互相发现了对方的存在。
率领这支倭奴队伍的贼首名叫井上十四郎,如林全所推测的那般,他们在昨夜洗劫了一个村子之后,便打算继续前进,并洗劫其他村落。
当看到前方突然出现一队人马之后,井上十四郎并不慌乱,因为类似的大周军队他已经遇到过很多次了。
每次都被他轻松击溃,哪怕人数数倍于他,在面对己方无敌的冲锋阵型之下,也绝对坚持不了几个回合,便会直接溃败。
“兄弟们,前方有大周的士兵,杀光他们。”
井上十四郎战刀一挥,便露出了一张狰狞的脸,发动了冲锋。
“秃子给给!”闻言,他身后的倭奴们,也一个个怪叫着提刀跟了上去。
作为整个世界上,最变态,最无耻,最下流的民族之一。
倭族的士兵们一直奉行着他们所谓的武士道精神。
即:毫不留念的死,毫不顾忌的死,毫不犹豫的死。
奉行这种精神的王八蛋们,自不必说,全都是一群亡命之徒。
这些人,不怕死,胆子大,面对残酷的战争,敢于抢先发动冲锋。
有时候,因为没能抢到冲锋任务,一气之下,切腹自尽的也不在少数。
用最通俗的话来说,这就是一群不要命的二愣子。
而对于他们来说,死也有个专门的称呼——玉碎!
当年阿美莉卡的航空母舰把倭奴们堵在家门口天天炸。
面对这种情况,倭奴的贼酋便喊出了一亿玉碎的口号来鼓励国民。
最后还是让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炸投降了。
而投降之后,贼酋又变成了热爱生命的份子,苟活了下来,如此不要脸,当真是人类之耻。
井上十四郎虽然不知道另一个时空所发生的事情,但此时的他,确是一个信奉着武士道的二愣子。
正手持倭刀,疯狂的向着前方的大周军队冲锋着。
眼见对方冲锋而来,骑在战马上的刘凌随即大喝道:“列阵!”
一声令下,十支鸳鸯阵分两排交错列好了阵型,与此同时,原本站在队伍最后面,由林堂率领的十几名弓箭手迅速的走到了鸳鸯阵的阵列空隙之中。
眼见倭奴已经冲锋到了己方五十步之内,林堂大手一挥道:“放!”
一声令下,十几名弓箭手随即射出了早已准备好的雕翎箭。
这些人,要么原本是猎户,要么就是被林堂精心挑选出来的,不敢说百步穿杨,但五十步之内,射中正面冲锋的目标还是没问题的。
一轮箭雨之后,七八名倭奴随即中箭倒地。
面对被射伤或者射死的战友,井上十四郎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因为按着以往和大周军队交战的经验来看。
只要和对方短兵相接,砍死他们几个人之后,对方的士气便会崩溃,接下来自己只需要一个个屠杀便是。
于是,在井上十四郎的带领之下,剩下的倭奴继续冲锋。
就在这时,又是一轮箭雨从对面射来,十几只雕翎箭又射中了六七名倭奴。
其中一支几乎正对井上十四郎的面门,但最后关头,被他的倭刀劈断。
这次,倭奴们的冲锋稍稍被阻碍了一下,但很快,井上十四郎便重整旗鼓,带着剩下的五十多人继续发动了冲锋。
眼见着对方急速逼近,刘凌来不及让林堂射出第三轮箭雨,而是选择了直接擂鼓。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鼓声由慢到快,犹如巨锤一般轰击着在场每个人的心脏,让其血流加快,肾上腺素飙升。
十支鸳鸯阵的队伍,几乎同步向前推进,与此同时,林堂麾下的弓箭手们也收起了手中的箭矢,开始从鸳鸯阵的缝隙之中,退了出去。
就这样,刘凌麾下的步兵军团,正面撞上了倭奴。
在看到对方正面冲来的时候,井上十四郎的脸上露出了兴奋的表情。
此时的他,只感觉到胜券在握,他高高的举起了手中的战刀,想要通过高超的刀法,破掉第一排的盾阵。
然而,就在他冲锋向前,即将接触到对方的持盾士兵之时。
两支满是倒刺的狼宪猛地递了出来,井上十四郎反应不及,身体当即被狼宪挂住。
“啊~!”
凄惨的叫声响起,但仅过了瞬间,便戛然而止。
因为两支长枪已经贯穿了井上十四郎的胸膛,肺部被贯穿的情况下,他已经没有多余的气息去冲击声带了!
咕咕……
鲜血顺着喉管流淌而出,井上十四郎只觉身体开始慢慢变凉,同时,身边同伴的惨叫声也接连响了起来,但他却觉得传进耳朵内的声音却越来越小。
噗通!
井上十四郎的尸体落到了地上,他的视线开始渐渐模糊,在神志最后的一刹那,他看到了自己的父母,以及他那十三个因为战乱,而陆续丧生的兄长。
“妈……妈妈……”
“你还有妈呢?我可去你大爷的吧!”
说话间,一把砍刀手起刀落,直接将井上十四郎的脑袋剁了下来。
这玩意可是能换银子的,绝不能毁了!
砍掉井上十四郎的脑袋,短刀手赶忙上前继续拱卫侧翼,此时战斗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阶段。
不对,应该说已经进入到了屠杀阶段。
面对着由狼宪和盾牌手所组成的前排,手持倭刀的奴寇们根本是狗咬刺猬无从下口。
冲锋便会被狼宪挂住,紧接着便是等待已久的长枪。
留在原地,也会被缓缓推进向前的狼宪攻击。
有些大聪明,想要绕到阵型的侧翼进行攻击,然而,两名短刀手早已严阵以待。
一击不成的他们,转瞬间便会被狼宪兵挂住,紧接着便是长枪突刺。
就算偶尔有硬骨头,挣脱了狼宪兵的倒勾,也会被刮掉一层皮,而且紧随其后的还是狼宪兵的倒勾。
一时间,惨叫声回荡在这片平原之上,不绝于耳。
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五十多名倭寇已经被杀掉三十多人。
剩下的二十几人此时也顾不上什么武士道了,他们扭头便想要逃跑。
看到这一幕,刘凌叫停了战鼓声。
在鼓声停歇的瞬间,一众维持着鸳鸯阵的步兵们,随即向两翼散去,中间大片的地方空了出来。
紧接着,刘凌手中战旗一挥,在他背后早已严阵以待的林腾等人,随即策马冲锋而去。
三十多名骑兵手持大棒超越了步兵,对着准备逃窜的倭奴们便砸了过去。
倭奴们本来已经被鸳鸯阵折腾的不成了人型,现在又来了一群气势汹汹的骑兵。
别说武士道,神仙道也没用,一群倭奴四散而逃。
然而,两条腿有怎么能跑得过四只马蹄?
铁蹄碰撞地面,临近倭奴之时,骑兵们便举起了手中的大棍猛砸了上去。
一棍子落下,砸到身上便是骨断筋折,若是落在脑袋上,在战马加持的冲击力下,当场便能将头颅砸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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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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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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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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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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