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其他生物也有战斗、战争,包括人类也不是什么和平的生物。但像蚂蚁这样好斗的,把一生大部分精力都用在战斗上的物种,也是绝无仅有的。
甚至有人断言,如果把核武器交给蚂蚁,它们能在一天之内就毁灭地球。
而冬天,更是蚂蚁枯燥生涯里一个最最无聊的季节,在这个季节里,战事远离了绝大部分蚂蚁,他们只能缩在巢穴里,不敢外出,无所事事,吃了睡、睡了又吃,熬到来年的开春,才能继续从事他们最喜爱的战争事业。
主角也差不多如此,来到这个世界好几年了,他几乎都忘了人类在冬季的时候可以干些什么。
昨天开始,气温又随着冷空气的到来骤降了一次,初冬变成了寒冬。
这一次,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很快把地面上盖满了银装。上一次下雪的时候,地气还暖,雪很快就融化了,但是也带走了大量热量。这一次的降雪,就没有再被地气干扰,终于成功的把冬天的世界变成一片雪白。
白雪皑皑覆盖下的[临水城],其主体结构分成两部分:大榕树表皮下的树洞部分和小岛岩盘下的地洞部分。
随着气温骤降,树洞里温度降的很低,蚂蚁们纷纷搬到了最温暖的地洞里,拥挤在一起。
燃烧室、养殖场和大部分仓库也在地洞区域,这里每间巢室都挤满了蚂蚁、甲虫和物资。
主角虽然有单独的小房间,但也被束缚在这方圆不过几十平米的小岛地下,没法外出。
因为气温降低,[临水城]与[桥头堡]的联系也中断了。在降雪之前,毁灭者依旧没有来进攻,让主角也摸不着头脑。
但是他已经接不到新的情报了,只能指望天气暖和一点,再派身边的铺道蚁充当信使前去了解最新战情。
主角现在生活很规律,每天大概日出时分自然醒,这是在除了冬季以外的季节,他这个工作狂人很难享受到的完美睡眠。
起来之后,吃上一点简单的早饭,主要是各种草籽煮的粥和白煮的黄粉虫卵。
然后,他就会去地下的训练场看看战士们训练。
[临水城]里驻扎了5个大头蚁军团、1个猎镰猛蚁军团和1个铺道蚁军团,还有一个正在组建新军团的守备军团。这么多战士窝在一起,需要活动活动。
地洞里最大的一间巢室就被清空当做了训练场,除了甲虫军团无法参加训练外,其他军团轮流使用,每个军团使用半天。
但这个巢室也不过只能容纳千名蚂蚁战士罢了。
主角费力挤进巢穴,今天上午是猎镰猛蚁军团的训练时间,他们喜欢单打独斗,训练场中间也留出了一小片空地,有两只猎镰猛蚁正在厮斗。
观看猎镰猛蚁们角斗,可比看大头蚁或铺道蚁那种刻板的训练有意思多了。
主角挤到一个好位置,猎镰猛蚁军团的指挥官风筝也在这里。他已经垂垂老矣,虽然还能够跟随部队行动,但本身就是不擅战斗的雄蚁的他,已经明显看出了老态。
主角觉得需要物色一个军团长的候补人选了。不过他没有表露出来。
风筝用触角恭敬的向神使王行礼问候,他在内心深处对神使王是又畏惧又感激的。
他亲眼见识过猎镰猛蚁的联军如何被神使王军团摧古拉朽一般消灭,自己的部族被屠戮。但是他活了下来,还受到了重用,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对于心智简单的蚂蚁也同样适用,所以他感激神使王赐予的这一切。要是在他原来的部落里,他就是一个只能吃点残羹冷炙的交配机器罢了。
风筝与主角站在一起观看角斗。
角斗场中间两只猎镰猛蚁捉对厮杀,很快其中更强壮的一只就压制住了她的对手,她用大颚死死咬住对手脑袋,将其用力向下压,按在地面上。
然后她的身体爬上去,把对手压在身下,大颚趁机松开,再闪电般刺出,咬住对手脆弱的脖子,然后身子挪开,用全身力气举起大颚,把对手举在半空中。
按照猎镰猛蚁们的角斗规则,她这样就是取得了胜利。
她的对手被放下来以后灰溜溜的跑了,另一只猎镰猛蚁战士又急忙跳入了战圈,挑战刚刚获胜的胜利者。
猎镰猛蚁们可不在乎守擂者没有休息,她们的规则很简单:赢了留下,输了离开。
因为没有休息制度,再勇敢健壮的战士也难以应付车轮战,最多坚守三次擂台就会被击败。但这样也让大部分猎镰猛蚁战士都有机会至少参与一次角斗,在百无聊赖的冬季里活动活动筋骨。
输了的猎镰猛蚁战士离开了巢室,外面还有很多没参与角斗的战士排队等着进来的。
这些原本生性散漫的猎镰猛蚁,如今在神使王军团的组织约束下,也逐步适应了大规模的集体生活。
看了半天角斗,主角觉得无聊了,在风筝毕恭毕敬的低垂着头的礼节下离开了角斗场。
离中午还有一小段时间,主角干脆披起了毛毡,到[临水城]的树洞区域转了一圈。
树洞区域大部分是原先的大头蚁利用蛀虫的蛀道改建而来,也有一部分是蚂蚁们用大颚一点一点开凿出来的。
大部分树洞区域的通道和巢室都靠近树表,离外界只隔着不厚的一层树皮,所以这里比地下冷的多,但又比户外温暖一些,毕竟树木自身也会维持一定的温度。
其他蚂蚁们不敢在正冷的时候来这里,主角披一件毛毡却可以在这自由活动。
当初搬入地下的时候走的急,是正晚上,蚂蚁们预感到了降雪,急急忙忙就搬家了。主角还有些小东西留在了树洞区域的原巢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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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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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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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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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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