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马成才今天说的是为了孩子读书要搬进城里……
孟蓝花虽然觉得他说的有些道理,可有了前面发生的事,她到底还是多长了一个心眼。
“可搬家不是小事,要是咱们离开了桦水村,剩下咱爸咱妈怎么办?家里地里那么多活儿怎么办?咱爸妈年纪都大了,把乡下的活都留给他们干,太辛苦太累,我心里过不去。”
孟蓝花学乖了,她避开进城如何谋生不谈,从为马成才父母考虑的角度和他谈论问题,尽量避免和他又产生矛盾。
果然,同样都是提出异议,孟蓝花的这番话就没有引起马成才的强烈反感。
不过在他们家一向以他为中心的惯性思维之下,他压根就没替他父母考虑过,更不觉得他们会有其他反对意见。
“咱爸妈肯定不会有意见,都是为了孩子好,等咱们在城里落地生根,再把他们也接来享福,到时候他们来了城里,也不用再干那些粗重农活,就帮忙照顾孩子,咱们就专心挣钱,咱家日子一定能越过越好!”
见爸爸说得高兴,大丫也似懂非懂地开心附和道:
“大丫喜欢城里!大丫要在城里读书!”
马成才听了十分高兴,立马亲了大丫一口,转头一脸兴奋地对孟蓝花说道:
“你看,咱们女儿多有志气,咱们当爸妈的还能给孩子拖后腿吗?”
孟蓝花见父女俩都一脸期待地看着她,不由得反省起是不是自己太敏感,把人想得太复杂,才会怀疑马成才的动机不纯。
不赞同的话在嘴边转了一圈,还是被她咽了下去,迟疑着缓缓点了点头。
不拖后腿当然是对的,但不拖后腿就非得进城吗?
这个问题的答案孟蓝花一时还想不清楚。
马成才见孟蓝花终于点头,内心顿时心花怒放。
只要把孟蓝花说通,那他想留在城里的事就有门儿了,剩下的还不就是他大舅哥一句话的事儿?
他对孟蓝花越发殷勤起来:
“忙了一天累了吧?你到屋里坐着等一会儿,我去把水给你打来,你洗了带着孩子早点睡,明天一早起来还有得忙活呢!”
孟蓝花哪里见过他这么体贴勤快的一面,只觉得受宠若惊。
一心想要讨好孟蓝花的马成才还真不是嘴把式,三两下就把水打来让娘俩舒舒服服地洗了热水,又按住不安的孟蓝花,积极主动地端水去倒。
这前所未有的待遇让孟蓝花吃惊之余心里又止不住欢喜,进城短短几天时间竟然让马成才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或许来城里真的不是一个坏主意?
……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孟家小院里就忙碌了起来。
余长乐早早就起床坐在镜子前给自己梳妆,平时得心应手的化妆技术今天有些“发挥失常”──描眉的手因为激动总是不稳,描了好几次自己都不满意。
孟蓝花也没闲着,她和余长乐一道起的床,起来之后便把房间收拾打扫了一遍,把提前剪好的喜字拿出来贴上。
小院里里外外的门、窗户和柜子上都各贴上了喜字,顿时整个小院里就有了喜庆的气息。
等她忙完回房,见余长乐描眉总是手抖描不好,细心地在一旁看了一会儿才说道:
“嫂子,要不你告诉我怎么画,我帮你画试试?”
余长乐长出一口气,赶紧把笔递给她:
“太好了,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手老是不听使唤。”
孟蓝花抿嘴笑道:“那是因为你今天当新娘子,有点激动吧!”
余长乐俏脸一红,她表现得有这么明显吗?
连蓝花都看出来她激动又紧张了。
余长乐偷偷看向镜子,此时镜中人俏脸微红,一双眼睛水波潋滟,顾盼生辉,娇唇含笑,不点而红,整个人看上去格外的粉嫩娇媚。
这模样活脱脱就是一个含羞待嫁的新嫁娘,难怪蓝花一眼便瞧出了她的激动和紧张。
以前她还理解不了,办婚礼不过就是走个形式,要嫁的那个人不是早就确定了么,那还有什么可激动的?
可真当她到了这一天,坐在镜子前手抖得眉毛都画不好了才知道,电视剧里演的都是真的!
原来血液真的会沸腾,心脏真的会控制不住地砰砰乱跳,呼吸也忍不住有些急促,内心的激动和期盼怎么压都压不住。
孟蓝花拿着眉笔仔细地描着,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端详余长乐的脸。
其实她嫂子的眉毛长得又浓又密,都不用怎么描,只需要稍稍拉长一点眉尾就很好看了。
嫂子的眼睛也好看,又大又亮,水汪汪的,看人的时候眼波流转很是迷人,睫毛又长又翘,一眨一眨地像小鹿一般逗人喜欢。
嫂子的皮肤也好,又白又嫩,身材也特别好,该瘦的地方瘦,该丰满的地方丰满,也不知道嫂子花了多少功夫才让自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至少她来的这几天可是都看在眼里,嫂子白天辛苦做生意之余,晚上还要坚持锻炼身体,这些变化都是她嫂子应得的!
她越看越觉得,她嫂子真是哪儿哪儿都好!
原来还替她哥觉得不值,现在觉得她哥真是太有眼光了,给她娶了个这么好的嫂子!
孟蓝花一脸骄傲地看着余长乐,也不知道是在欣赏她画好的眉,还是在欣赏这个人,简直和后世的“迷妹”没有两样。
余长乐见她盯着自己傻笑,忍不住也跟着笑道:
“画好了,欣赏自己的杰作呢?”
孟蓝花不禁逗,连忙解释道:
“不是,不是,我是觉得嫂子你太漂亮了!我哥真有福气!”
她一不小心把心里的大实话说了出来,顿时羞红了脸,余长乐也被逗乐:
“你咋不说我能嫁给你哥也是有福气呢?”
孟蓝花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胳膊肘不知道什么时候竟不自觉偏向她嫂子这边了,连忙替她哥找补道:
“对,我哥也帅气,又是大英雄,你俩就是天生一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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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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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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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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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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