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起床背单词,然后吃早饭上学。
中午在管家的接送下回家,趁着中午的两个小时午休时间,宁月澜要一边吃饭一边补课。
没错,就是这么的繁忙。
宁老爷子恨不得把孙女的时间拆成两份。
恨不得别人一天只有二十四个小时,但宁月澜一天最好有四十八一样。
是啊!
世界上哪那么多天之骄子,天之娇女?
宁月澜人生中的那个阶段,在外人眼中是学习成绩极好的天骄,是轻轻松松就能够考到年级第一的女学霸。
可是旁人殊不知宁月澜在背后付出的努力和汗水。
午休结束,宁月澜被送回学校,正常的上课放学。
放学之后宁老爷子不准她乱跑,她必须得第一时间准时准点在管家接送下回家。
然后晚上还有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课程在等她。
她如果在放学之后贪玩。
那么她因为贪玩耽误的每一分钟,都是她晚上休息的时间。
如果回来的晚了,那课程就会加时。
宁老爷子铁面无私,不近人情,那时候一心想要把宁月澜培养成才。
现在想想,大概也跟董耀珠去世,宁晋华开始摆烂酗酒留恋风月场所,宁老爷子彻底失去对自己大儿子的掌控这件事有关吧?
毕竟,不论是宁晋华还是宁华融。
这一个两个全是宁老爷子自己培养的孩子。
可是他俩显然都在侧面佐证着宁老爷子的教育失败!
一个不学无术,满脑子想着如何坑蒙拐骗。
一个没有上进心,完全对偌大的宁氏集团产业漠不关心,甚至于就差死在女人身上了。
宁老爷子这种人,当过兵,扛过枪,上过战场打过鬼子。
后来又下海经商赶上了第一批经济勃发,转型成了一个外人眼中十分成功的商人。
几乎可以说是功成名就,人生圆满。
一路顺风顺水。
所以他这种人,是不相信自己的教育会失败的!
于是宁家兄弟俩被他教废了之后,宁老爷子便是盯上了宁月澜。
老一辈的思想封建,也不流行发家之后的享乐主义。
他就是希望能够培养出,足以挑大梁的后生晚辈来实现自己人到晚年的自我价值。
他们这种人,可以说是头铁到不撞南墙不回头。
这可就苦了儿时的宁月澜。
毫不夸张地说,宁月澜完全配得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这八个字。
其他同龄人能够在课余时间点上的技能包,她几乎无一例外,一个都没有落下该点的都点上了。
她生活中唯一的光,唯一一个能够支撑自己坚持下去的理由。
大概便是那个第一次见面,就说着最骚的台词,干着最炸裂的事情,对自己上来就天降正义试图一炮尿滋醒他的小小少年吧!
诚然,两人第一次接触的时候,方墨给宁月澜留下的印象并不好。
不过之后几次接触下来,宁月澜却发现这个小东西就跟个粘人的小跟屁虫似的。
即便自己冷着脸对他,他也依旧会乖乖地跟在自己身后。
他恐高,怕黑,胆小,甚至年幼的方墨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却莫名勾起了宁月澜作为姐姐心中的保护欲。
妈妈是她童年的光,方墨是她少女时期的光。
“妈妈,我很想你,你知道吗……”
下一刻,宁月澜盯着那墓碑上清清冷冷和她相貌有七分相似的女人,泪水不自觉就从眼眶中滑落了下来。
她心中有些难过复杂,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悲伤。
大概是自己终于能够见到朝思暮想的母亲了。
即便是天人永隔,阴阳两岸。
宁诗雨被宁月澜的情绪感染,也是出奇的没有耍宝。
乖乖的跟在姐姐身后,就这样望着墓碑上那张董耀珠年轻时的照片。
董耀珠也很美,眉眼和宁月澜如出一辙。
只不过可能是常年郁郁寡欢的缘故,被迫豪门联姻嫁入这场不幸的婚姻。
她眉眼间的距离很窄,让那原本仙气飘飘的一张脸徒增了几分冷厉和冷意。
尤其是这会还是晚上,和墓碑上的那张黑白照片对视一眼。
宁诗雨便是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莫名觉得毛骨悚然。
其实和方墨闪婚之前的宁月澜,平日里绝大多数时候也是这样的。
面无表情的时候,在公司内甚至一些宁氏集团的高层和她碰面了,都连招呼也不敢打一个。
这种现象也是一直到和方墨闪婚之后才好了一些。
起码以往宁诗雨眼中,自家老姐都是不苟言笑的一个人。
自从有了方墨这么一个姐夫之后,老姐脸上的笑容才多了起来。
“妈妈,我结婚了!”
下一刻,宁月澜从随身携带的帆布包中拿出了两张黄纸,缓缓点燃。
这才红着眼眶蹲下身子,又取出毛巾轻轻擦拭了一下墓碑。
不过这一上手,宁月澜却是微微有些发愣。
因为她发现墓碑上并没有太多想象中的积灰。
反而相比于这一排其他墓碑而言,董耀珠的这个算是很干净的了!
她怔了怔,朱唇微张,看向墓碑上的留言。
舍妹——董耀珠之墓!
看到这一行字,宁月澜眨了眨眼睛。
脑海中的念头一瞬间清晰了不少,突然对董兴云这个人的印象改观了几分。
或许这老匹夫是为了利益,为了他董兴云能够在港城称王称霸,真的勾结了樱岛人。
喊他一句汉奸不为过。
不过人本就是复杂多样性的生物。
他是老六不干人事,不代表他心中身为宁月澜的母亲,身为他亲生妹妹的董耀珠没有一席之地。
想到这里,宁月澜抿了抿唇,收起了毛巾。
身后不远处的丛林中,一道人影静静的看着这一幕。
方墨心情也很复杂忐忑。
看到宁月澜流泪的那一刻,方墨甚至还下意识的朝前走了一步,想跳出来帮她擦眼泪。
不过最后方墨还是遏制了这个念头。
“妈妈,我很幸福,我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人。”
“他很聪明,很有正义感,有时候呆呆的很傻,情商不算很高,不过对我很好。”
“您是不是很好奇我的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这一次来,就是专门讲给你听的……”
接下来,宁月澜就这样一边默默的掉小珍珠,一边蹲着身子烧纸开始自言自语。
她把自己和方墨从相识相知,十三年前的第一次见面。
一直到中学时期方墨和校草无聊的玩什么对赌比赛,被拥有一票否决权投票的自己投了那关键的一票。
再到之后他和林汐晗在一起,让自己无数个黑夜辗转反侧的睡不着觉。
心中骂他坏蛋,想放下又放不下。
之后为了躲他去h国进修,回来之后见到他还是没忍住靠近。
再眼瞅着林汐晗出轨,方墨跑去酒吧买醉,压抑了十三年的感情终究还是没能忍住彻底爆发。
宁月澜拉着方墨去领了证,两人闪婚。
全部的故事都如数家珍般一股脑的吐了出来……
一切的一切故事,就从这一天开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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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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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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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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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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