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常人,那么我根本就不需要理会,但问题是李美凤。
对于李美凤,我知道是李美凤的软弱,让我和她无法成行,依稀记得我刚和李美凤认识的时候,还是李美凤救的我,如果不是她,那么我现在不知道在哪里。
当年的事情虽然都过去了,但人情债永远是最难还的,哪怕我给予李美凤一套房,让她在生活上起码无忧。
开着车,我对着闵区的莘庄立交方向赶了过去,差不多四十分钟,我来到了一个叫莘闵花园的小区。
李美凤见到我的车,忙对着我招手。
打开副驾驶的门,李美凤坐了进来。
“所以你爸妈要来这里了?”我说道。
“陈哥,到我家里再说好吗?”李美凤说道。
“没这个必要吧,你知道我结婚了,还有三个孩子,你觉得我妻子知道我和你见面会怎么想?”我说道。
“周小姐不会怀疑你的,我相信她很知书达理。”李美凤说道。
“在这里说吧。”我开口道。
“陈哥,难道你到我家喝杯茶都这么难的,这两年没有你的照顾,我知道我还在租房,我只想请你喝杯茶。”李美凤忙说道。
意味深长地看了李美凤一眼,我将车子开进小区,不多时,就来到了她家的楼道。
这套房子是当初我拿下给她有一个安身之所,虽然花不了我多少钱,但对于普通人,能有这么一套房子已经非常不易。
车子停在楼道口外的停车位,我和李美凤走进电梯,不久就到了她的房子。
房子收拾的非常干净,李美凤示意我在客厅的沙发坐下,就给我倒了一杯茶。
拿起茶喝上一杯,我发现李美凤和以前不一样了,她越来越会打扮了,甚至用的包还是品牌,虽然不是一万以上的,但也买了两三千的蔻驰。
其实一个女人在通过自己的努力挣钱后,慢慢地,生活的质量和消费水平也会提高,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李美凤好像发现了我的目光,她尴尬道:“陈哥,这包就一千出头,是我从代购那买的。”
“你现在应该过的挺好。”我说道。
“嗯,我过的是挺好的,现在和一个朋友合开一家服装店,生意还算不错。”李美凤说道。
“你爸妈是怎么知道你住在这的?”我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没和他们说过,而且我过年也不想回家,上次回家,我弟弟和弟媳就问我要钱,反正我就说没钱。”李美凤说道。
“你现在的打扮,一看就是城里人,过的比他们好,他们问你要钱就是觉得你有钱,你们家的思想,就是你的钱都应该是你弟弟的,你永远地位比你弟弟低,就是你永远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他们能从身上搜刮一点是一点。”我说道。
我对李美凤家里的情况太了解了,这一家人都是吸血鬼,巴不得榨干李美凤,李美凤一旦找了男人,要嫁出去,那么家里人就会想方设法从男方哪里拿钱,钱到手了再补贴李美凤的弟弟弟媳,因为这都是李家的。
这种封建的思想在很多农村屡见不鲜,家里一儿一女,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必须要留给儿子,家庭地位,男女是有别的,也就是重男轻女,而且越落后的地方越这样,就算是生孩子月是这样,第一胎女儿,就必须要想着生个儿子,如果第二胎还是女儿,巴不得再生第三个,这就出现了好几个女儿,最后生个儿子才停下生孩子的打算。
重男轻女的这种思想,让一直活在弟弟阴影下的姐姐巴不得搬出去住,一辈子都不想回家,最好是嫁出去了不再待在这个家。
这也就是当初李美凤守寡也不愿意回老家的原因。
我深知这一点,也知道李美凤其实也有苦衷。
可惜摊上这一家,我是根本受不了的,过多的善良只会让这一家骑到头上。
“陈哥你说我现在怎么办?”李美凤担忧地看向我。
“你都三十多岁了,你还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吗?”我问道。
“我是不是应该把这套房子买了搬走,躲的远远的?”李美凤说道。
“你这里的地址也被你家里人发现了?”我问道。
“嗯。”李美凤点头。
“你等一下!”我忙拿起手机,一个电话打给蛮乾。
“喂,陈总。”蛮乾接起电话。
“蛮乾,刚刚有人跟踪我吗?”我问道。
“有有一辆黑色的迈腾,现在就在停车场。”蛮乾说道。
“抓住他!我现在下来!”我说道。
蛮乾是我的保镖,时刻会跟着我,就算我开车,他也会开另一辆车保证我的安全,只从牧峰回老家,我涨了蛮乾的薪水。
也就几分钟,蛮乾告诉我已经抓到人。
“带到八楼,802!”我说道。
“好!”蛮乾答应着。
也就几分钟,蛮乾按响了门铃。
“你、你们干嘛?”一位鼠眼男子手里拿着一台单反相机,紧张地看向我和李美凤。
“私家侦探。”我咧嘴一笑。
“你、你别污蔑我!”鼠眼男子大急。
“你知道打探人家隐私是犯罪吗?我现在可以报警!”我拿出手机。
“别、别,都是这位李小姐的家人叫我这么做的,他们说会给我两万,现在订金就交了一万。”鼠眼男子焦急无比。
“叫你跟踪我和她,才给两万呀?”我笑了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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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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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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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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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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